标签: 赡养费
北京,一男子早年丧妻,丢下8岁女儿交给爷爷奶奶抚养,不支付一分抚养费。之后他
北京,一男子早年丧妻,丢下8岁女儿交给爷爷奶奶抚养,不支付一分抚养费。之后他两次再婚,对待继子十分疼爱。拆迁拿到87万余元补偿款和两套安置房,全部留给继子。现在他常年卧床住养老院,再婚妻子和继子嫌压力大,以他名义起诉亲生女儿索要赡养费。女儿委屈,父亲从未尽抚养义务,家产全都给了继子,不该再来找她要钱。面对法官询问,老人却说不是非要钱,只想女儿多回家陪陪自己,案件还在审理中。北京一位男子将拆迁所得87万补偿款以及两套安置房全部交给继子,没有给自己留下养老储备。等到常年卧床住进养老院之后,再婚妻子以他的名义,把多年疏于照料的亲生女儿告上法庭索要赡养费。在庭审现场老人吐露心声,他想要的不完全是金钱,更希望女儿能够多回家陪伴,这起案件至今没有审结。父女之间的隔阂,早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埋下。女儿八岁的时候母亲离世,男子把孩子交给爷爷奶奶照顾,长期不承担抚养费。生活拮据让女孩早早中断学业,早早踏入社会谋生。男子开启两段新的婚姻,对第二任妻子带来的继子用心照料,大量资源都投入到继子身上。拆迁带来的大额财富,男子选择全部赠与继子。他主动放弃继承父母的遗产,这部分财产最后落到亲生女儿手里,这也是庭审中对方很少提起的一点。这份安排,让双方的矛盾变得更加复杂。岁月推移,男子身体垮掉,日常起居需要专人照料,只能入住养老院。再婚妻子和继子也承受不小压力,于是启动诉讼程序,向亲生女儿主张赡养费。女儿讲述自己的家庭处境,丈夫身患残疾,家中孩子也遇到状况,全家依靠她一人支撑。她愿意抽出时间前去探望老人,但是无力承担高额的赡养费用。法庭也向双方厘清相关法律条文。父亲早年没有尽到抚养责任,并不能直接免除子女法定赡养义务,两项责任需要分开看待。同时,接受全部财产赠与的继子,对老人负有扶养义务,老人拥有撤销赠与的法律途径,可以追回财产用于自身养老。国内已经出现不少同类纠纷案例。长辈提前处置名下全部财产,晚年生活出现困难之后,起诉子女索要赡养费。法院审理这类案件不会简单一刀切,会综合考量长辈过往抚养情况、双方经济水平,确定赡养费的数额。财产如何处置属于个人的权利,但是赠与行为带来对应的扶养责任。财产和赡养的权责匹配,是这类家事纠纷里面很值得思考的部分。很多家庭矛盾的根源,就在于财富分配和养老责任没能平衡。法律划定了责任的底线,情理却牵动很多普通人的感受。老人手握追回赠与财产的渠道,却选择起诉没有得到他财产的亲生女儿。这场官司背后,亲情与财产的拉扯,值得每个人静下心想一想。面对这样的情况,该怎么权衡法律义务和内心的感受。
舅舅起诉我不给外公外婆养老费,法官问我为何不出钱,我掏出一份藏了15年的协议
舅舅起诉我不给外公外婆养老费,法官问我为何不出钱,我掏出一份藏了15年的协议法庭上,舅舅赵大强声嘶力竭地指控我不孝,连法官都皱起眉,转头问我:“被告,既然你有赡养能力,为何拒绝承担外公外婆的赡养费?”我沉默了很久,从包里拿出一个边缘已经泛黄的牛皮纸档案袋。“法官大人,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想请您先看一样东西。”当我抽出那份文件时,对面的舅舅脸色瞬间惨白,而旁听席上的母亲则捂住了嘴,泪水夺眶而出。没有人知道,这份文件我已经藏了整整十五年。我叫林青梧,今年三十岁。十五年前,我十五岁。那一年,外公外婆的身体开始走下坡路。外公得了严重的肺病,外婆的腿脚也开始不利索。两位老人辛苦了一辈子,攒下了一套市区的老房子和十几万的积蓄。当时,舅舅赵大强找到我妈,说他是家里唯一的儿子,理应他来养老。他提出,让外公外婆把房子过户给他,由他负责两位老人的生养死葬。我妈是个老实人,想着哥哥愿意担责,自己出点力也行,就答应了。过户那天,我也在场。外公颤巍巍地签了字,外婆抹着眼泪把房产证交到了舅舅手里。舅舅拍着胸脯保证:“爸,妈,你们放心,以后我肯定好好照顾你们。”可谁也没想到,房子一到手,舅舅就变了脸。他先是把外公外婆送到了郊区一间阴暗潮湿的平房里,说市区房子要出租还债。然后,他拿着卖房的钱,又找外公外婆要走了那十几万积蓄,说是去做生意。结果不到半年,生意赔了个精光,他又沾染上了赌瘾。最过分的是,他不仅不给老人生活费,连面都很少露。外公的药断了,他不管。外婆摔了一跤住院,他电话都不接。是我妈,哭着把两位老人接回了家。我妈一个人打三份工,省吃俭用,给外公买药,给外婆买轮椅。为了多赚点钱,我妈凌晨四点就去菜市场帮人卸货,累出了腰椎间盘突出。那时候我还在上学,每天放学回来就帮着我妈一起照顾外公外婆。那几年,舅舅在哪儿?他在外面躲债,逢年过节连个电话都没有。外公临终前,想见儿子最后一面,我们打了无数个电话,他始终没有出现。外公走的那天,眼睛都没闭上。外婆后来也瘫在了床上,吃喝拉撒全要人伺候。我妈一个人扛不住了,身体也垮了。我大学毕业后,放弃了外地的高薪工作,回到老家,一边上班一边照顾外婆。这一照顾,又是整整五年。直到去年,外婆安详地走了。本以为日子终于能清净了。可就在上个月,我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舅舅赵大强,把我告了。他起诉的理由是:他年事已高,无经济来源,无力独自承担外公外婆的赡养义务。而作为外孙女的我,有稳定收入,应当替他承担一半的赡养费。他索赔的金额,是过去十五年他“垫付”的赡养费,一共三十万。他在起诉书里写得声泪俱下,说自己含辛茹苦,说自己被逼无奈。他大概以为,过了这么多年,我拿不出任何证据。当我把那份十五年前的《家庭赡养及财产赠与协议》交给法官时,法官仔细看了很久,然后抬起头,目光冷冷地看向赵大强。“被告,请你向法庭解释一下,这份协议上约定,由你继承父母房产及存款,并承担全部赡养义务,为何你不仅没有履行义务,反而将父母遗弃?”赵大强的嘴唇哆嗦着,额头上全是冷汗。他狡辩道:“那……那是当时签的,后来情况有变……”“情况有变?”我冷笑了一声,从档案袋里抽出第二份文件。那是一沓厚厚的银行转账记录和收据。上面清清楚楚地记录着:十五年前,外公外婆的房子卖掉的钱,一共六十八万,分三次全部转进了赵大强的个人账户。而那笔十几万的积蓄,也被他取走。他签过收条。更关键的是,这份协议的最后一页,有一条附加条款:“若乙方(赵大强)未尽赡养义务,则需全额退还所得财产,并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母亲在旁听席上,终于忍不住大声哭了出来。她一边哭一边说:“哥,爸妈当年最疼你,把什么都给了你,你为什么要这样对他们?”赵大强眼看抵赖不掉,居然开始打起了悲情牌,说自己也是受害者,说那笔钱被骗了,自己现在孤苦伶仃,还说我是晚辈,不该跟长辈计较。法官敲了敲法槌,声音威严:“原告赵大强,你作为儿子,本应承担主要赡养义务。你不仅拿了老人的财产,还遗弃老人,十五年间未尽任何责任。现在反而起诉履行了全部义务的外甥女,要求她支付赡养费。你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律,也违背了公序良俗。”最终,法院当庭宣判:驳回原告赵大强的全部诉讼请求。同时,根据那份协议,判决赵大强限期返还当年侵占的财产,并支付我母亲垫付的赡养费和医疗费,共计八十余万元。赵大强当场被法警架出了法庭。他一边被拖走一边回头喊:“青梧!我是你舅啊!你不能这么绝情!”我看着他那张因为贪婪和恐惧而扭曲的脸,心里没有一丝同情。我妈擦了擦眼泪,拉着我的手说:“闺女,你外公外婆在天上要是看到今天这一幕,也能安心了。”我把那份泛黄的档案袋重新装回包里。这份文件我藏了十五年,不是为了报复,而是为了等一个公道。
我妈住院三个儿子都不掏钱,当女儿的我能替她要赡养费吗?我姨就是卡在这事里。三个舅舅一个说“爹留下的地
我妈住院三个儿子都不掏钱,当女儿的我能替她要赡养费吗?我姨就是卡在这事里。三个舅舅一个说“爹留下的地归老二”,一个说“我在外打工没闲钱”,医药费全压在我姨身上。她不是想闹大,就是寒心。我陪她去社区问了下,工作人员说赡养是法定义务,儿女穷富都得摊,女儿同样能替老人出面。后来我姨把我妈住院三个儿子都不掏钱,当女儿的我能替她要赡养费吗?我姨就是卡在这事里。三个舅舅一个说“爹留下的地归老二”,一个说“我在外打工没闲钱”,医药费全压在我姨身上。她不是想闹大,就是寒心。我陪她去社区问了下,工作人员说赡养是法定义务,儿女穷富都得摊,女儿同样能替老人出面。后来我姨把每次催医药费的聊天、缴费单、出院小结都存进一个相册,再去司法所问“老人自己起诉咋写状子”,人家说老人名义告、子女轮流列被告就行,不用女儿先垫完一辈子。她现在心里有底了。如果你家也碰上兄弟推卸、老人看病没人管、赡养协议不会写,私信我,我把姨存的“赡养举证小本”思路发你。
如果国家立法,让丈夫支付全职妈妈工资,或离异未再智前赡养费,那越没人结婚了。生娃
如果国家立法,让丈夫支付全职妈妈工资,或离异未再智前赡养费,那越没人结婚了。生娃可以,同居可以,婚不结,就是为了不出离婚后的赡养费。为全职妈妈兜底,除非是国家层面出手,如将女人怀孕、生产、哺乳期,这个阶段,按二到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月给一个基本补贴。以孕妇为单位,不以家庭为单位。意思是不管女人是否结婚,只要怀孕、生产、抚养,就有这个补贴。这么做,你看有没有人生孩子。孩子的爹也不得不对孩子的娘好,你不好孩子娘不用你管也不会让孩子认你,甚至都不会告诉你怀了你孩子的事,她靠这个钱混到孩子上幼儿园自己再去工作,一样将孩子养大。
我靠,为难一个老东西?蛋儿给唠叨付赡养费尊老爱幼不阔以?
我靠,为难一个老东西?蛋儿给唠叨付赡养费尊老爱幼不阔以?
男子和老婆离婚了,岳父母却继续向他索要每月2000的赡养费,并拿出了白纸黑字的协
男子和老婆离婚了,岳父母却继续向他索要每月2000的赡养费,并拿出了白纸黑字的协议,这让男子一脸的错愕。想不到岳父母的脸皮真的挺厚的。想当初为了孝敬岳父母,和老婆约定每月给岳父母2000的赡养费,并且当时还写了一份协议。可后面因为种种原因和老婆离婚了,男子也就没再支付赡养费。可没想到岳父母却拿着这份协议找上了门,要男子继续履行赡养义务,并最终闹上了法庭。男子实在想不明白,当初和他女儿结婚,那他们就是自己的岳父母,赡养是义务。可现在和他的女儿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和这对老年夫妇就没有了任何的关系,那么也就不存在赡养的责任。只能说林子大了,啥样的人都有。这脸皮真的是比城墙还厚。
昨晚回老家,听我奶奶说了件村里的事,听完以后我心里怪不是滋味的,我就想不通了,世
昨晚回老家,听我奶奶说了件村里的事,听完以后我心里怪不是滋味的,我就想不通了,世上还有这样的子女?我们村有个83岁的老太太,这个年纪,按理说应该是安心养老的年纪了,但没想到,还要下地种田,靠种地勉强糊口。她儿子,一年就给800块钱的赡养费,即便就这点钱,老人还要一次次的开口讨要,才能拿到这800块钱!上个月,今年的800块钱赡养费给了,没想到,她儿子给的竟然是假币!老人拿着这笔钱去镇上的农资店买化肥,店家第二天清点的时候发现不对劲,于是找上门来和老人对质,老太太一辈子本本分分的,从来没有坑骗过任何人,发生这种事,让她又慌又羞愧,老太太跟店家道歉,把化肥退了回去,但是心里那道坎,自己就是过不去,一辈子爱惜脸面的人,怎么能承受住这样的打击?最后老太太选择了结束这一生。我听到这件事挺心寒的,赡养费少没关系,但那可是亲儿子啊,明明知道自己的母亲手里没钱,还拿假钞应付自己的老母亲,他儿子心里肯定清楚,老人年纪大,分辨不出来钞票的真假,拿捏住了老人家的善良,因为区区几百块钱,毁掉了他母亲的一条生命。都说生养之恩重如山,父母辛辛苦苦的拉扯孩子长大,到老换来的却是欺骗,谁看了能不心寒?
张佳宁刚给妈买完房,失联多年的亲爹突然找上门,开口就要赡养费。她没直接争,转头看
张佳宁刚给妈买完房,失联多年的亲爹突然找上门,开口就要赡养费。她没直接争,转头看向舅舅张晓龙,淡淡一句:爸,这事你怎么看?就这一句话,亲爹当场哑了火。小时候不管不问,缺席她整段成长;等她有能力了,就想来坐享其成。还有人说她不孝。可谁还记得,当年她寄人篱下吃百家饭时,亲爹在哪?她妈没日没夜摆摊拉扯她,差点累坏眼睛时,亲爹又在哪?从小到大,是舅舅张晓龙一直护着她,教她做人,担起了本该父亲扛的责任。真心陪伴,才是亲情真正的底色。
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妻子约定每个月给岳父母2000元赡养费。二人分开之后,岳父母拿出这份协议,继续
男子在婚姻存续期间,和妻子约定每个月给岳父母2000元赡养费。二人分开之后,岳父母拿出这份协议,继续要求男子按月支付赡养费用…🌚
2000年,模特伍智恒嫁给了“永安百货太子爷”郭永淳,8年婚姻,让伍智恒做了10
2000年,模特伍智恒嫁给了“永安百货太子爷”郭永淳,8年婚姻,让伍智恒做了10次肠胃切除手术,暴瘦到44斤后,被扫地出门。如果只看后来流传于网络的照片,很难把病中的伍智恒和年轻时的她联系到一起。她曾有模特经历,外形出众,家庭条件也不错。郭永淳同样出身名门,外界长期用“永安百货太子爷”称呼他,他本人又毕业于哈佛大学经济系。2000年,两人结婚,这段婚姻后来因为疾病、分居、离婚以及持续多年的赡养费诉讼,成为香港娱乐新闻和社会新闻反复讨论的话题。但有一点必须先讲清楚:伍智恒的身体问题,并不能简单概括成“结婚以后被丈夫害病”。公开资料显示,她在婚后出现饮食失调以及失眠等健康问题。婚后病情继续发展,随后出现严重的消化系统疾病。部分网络文章把她患病完全归结于减肥、婚姻甚至郭永淳的一句话,这种因果关系缺少可靠医学和司法证据,不能当成确定事实。香港媒体援引家事法庭判辞披露,在相关八年时间里,伍智恒先后接受10次手术,整个胃部后来被切除。消化系统遭到严重影响后,她需要长期服药,并由全职护理人员照料。当时专家对她恢复健康的前景并不乐观。到赡养费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时,法庭资料记载她体重约70磅,也就是约31.8公斤。疾病带来的变化远远不只是体重。一个人失去完整胃部以后,正常进食、营养吸收以及日常生活都会受到巨大影响。伍智恒此后长期需要医疗和护理,这也成为离婚后双方争夺赡养费的关键背景。她需要的不是普通意义上的生活费,而是持续发生的治疗、药物及护理开支。法庭材料显示,郭永淳在婚姻前期曾长期陪伴伍智恒求医。郭方在后来诉讼中提出,他因为陪妻子到海外治疗和接受手术,长期没有建立稳定事业。两人婚后的生活开支,很大程度依赖双方家庭支持。这个细节很重要,因为它说明双方关系并非从结婚第一天就进入破裂状态。根据后来法庭披露的材料,郭永淳离开伍智恒时,以重新整理事业等理由与她分开。两个人对这段分开的理解存在明显差异。伍智恒一方后来认为,自己曾相信双方仍存在恢复共同生活的可能;郭永淳则把这段时间视为法律意义上的分居,并在时间达到两年以后启动离婚程序。2008年,郭永淳以双方已经分居两年为由申请离婚。到2009年3月,两人的婚姻关系正式结束。也就是说,网络文章经常使用“8年婚姻”这个概括,是从2000年结婚计算至2008年提出离婚;若按照法律上正式解除婚姻关系计算,则时间到了2009年。对身体已经严重受损、缺乏稳定工作能力的伍智恒而言,婚姻结束并不意味着事情结束,真正现实的问题随即摆在面前:今后的医疗费、护理费和生活费由谁承担?这时,一个颇具戏剧性的情况出现了。外界一直把郭永淳称作“永安百货太子爷”,可郭方在诉讼中强调,他本人并不是公众想象中的超级富豪。媒体援引判辞称,他曾在瑞士私人银行工作,当时月收入只有约1.4万港元。郭方还提出,自己过去多年没有稳定工作,与长期陪伴妻子治疗有关。伍智恒一方则认为,不能只盯着郭永淳当时账面上的工资。两人结婚期间一直得到郭家经济支持,而且郭永淳学历、家庭条件和就业能力都不差,不能用眼前收入作为长期降低赡养责任的理由。2010年,家事法庭先按照郭永淳当时的收入情况处理赡养费问题。随着他的工资提高,法院后来判定他每月支付2.1万港元。伍智恒认为这个数字无法覆盖自己的医疗、护理及生活开支,继续提出上诉。她提出的每月支出需求超过4.2万港元。法院没有接受仅以郭永淳较低的现实工资限制赡养费的思路。上诉庭把每月赡养费提高到4.25万港元,同时判令郭永淳一次性支付150万港元。公开报道显示,该项每月付款可追溯计算,并持续至伍智恒去世。这场官司因此远不是娱乐新闻中的“豪门恩怨”,而成为涉及离婚后供养义务、赚钱能力以及家庭经济支持如何计算的司法争议。郭永淳后来仍就相关裁决继续寻求司法救济。争论焦点之一仍是:评估一个人的赡养能力,到底应该只计算实际工资,还是能够考虑学历、职业前景以及长期获得家庭资助的现实。所以,“扫地出门”是一个情绪很强的媒体说法,真实过程其实是2006年前后分开、2008年提出离婚、2009年正式解除婚姻,再到此后数年的赡养费官司。把这些节点摆出来,比简单写成豪门丈夫突然把重病妻子赶走,更接近能够核实的事实。曾经的婚礼可以靠爱情和家境登上新闻,婚姻结束以后,留下来的却是病历、护理账单和一份份判决书。伍智恒付出的身体代价已经无法逆转。相比“44斤”“豪门弃妇”这些吸引眼球的标签,这才是这段婚姻多年后仍值得被提起的真正原因。
张佳宁给妈买完房,亲爹找上门要赡养费。她扭头问舅舅张晓龙:“爸,这事你怎么看?”
张佳宁给妈买完房,亲爹找上门要赡养费。她扭头问舅舅张晓龙:“爸,这事你怎么看?”一句话,把亲爹怼得哑口无言。从小不管不问,凭啥老了就想来摘果子?有人说她不孝,可她吃百家饭长大时,亲爹在哪?她妈一个人拉扯她,没日没夜摆摊挣钱,差点累瞎眼时,亲爹又在哪?反倒是舅舅,像个爹一样管她,教她做人。这世上哪有那么多理所当然。生而不养,和陌生人有什么区别?困难时没你,富贵时凭什么有你。血缘不是勒索的筹码,陪伴才是最长情的告白。
迈克尔·奥利塞的前伴侣以孩子为借口,要求每月6万欧元赡养费。德国法院:836欧元
迈克尔·奥利塞的前伴侣以孩子为借口,要求每月6万欧元赡养费。德国法院:836欧元。原因:赡养费是为了孩子的开销。不是为了让母亲过奢侈生活。
各打50大板!北京,女子拿出5.8万元,出钱帮父亲买下单位房改房,一家人签好书面
各打50大板!北京,女子拿出5.8万元,出钱帮父亲买下单位房改房,一家人签好书面证明,约定房子给父母养老居住,等二老百年后,这套房产就归女子继承,两个妹妹也在证明上签字确认。不料,16年后,老两口生活不能自理,女子直接断联,不赡养父母,甚至要把他们赶去养老院。父亲心里失望,偷偷把房子卖了,获得的390万房款,把240万交给二妹,150万交给三妹。女子得知后,老人刚去世就把两个妹妹告上法庭,法院认定当初全家签下的《证明》属于有效合同,父亲卖房属于违约,终审判决两个妹妹要把全部售房款返还给刘芸,妹妹不服,已经向北京高院提交再审申请,案件还在审查阶段。2000年,刘芸的父亲刘荣有一套单位公房可以参加房改。当时家里商量,由大女儿刘芸出资5.8万余元来付购房款,房子登记在父亲刘荣名下,父母在世的时候可以一直住在这里。全家人一起写了一份《证明》,白纸黑字写清楚,等两位老人过世之后,这套房子就由刘芸继承,父亲、母亲,还有另外两个女儿刘芳、刘芬全都在这份证明上面签了字。第二年,房屋产权正式登记到父亲刘荣名下,老两口就在这套房子里安心居住。一开始一家人还算和睦,可到了2016年,矛盾彻底爆发。当时两位老人已经八十多岁,身体变差,生活没法完全自理,提出希望三个女儿轮流照顾。没想到大女儿刘芸直接回复,自己没办法照顾老人,以后家里有事不用找她,电话也不用打。从这之后,刘芸就再也没有上门看望父母,也没有电话联系,彻底断了来往。老两口十分寒心,先后立下多份遗嘱,遗嘱里写明,刘芸在房价上涨之后,还曾向老人索要钱财,劝说老人搬去养老院,老人没有同意。老两口决定,取消刘芸继承房产的资格,房子将来留给刘芳和刘芬。虽然老人也提到,可以返还当初刘芸拿出的5.8万购房款,额外补偿到60万,但房产对应的收益归另外两个女儿。之后几年,一直是刘芳、刘芬姐妹负责照料父母的日常起居,看病买药,贴身陪伴。2024年,刘荣在世的时候把这套房改房卖掉,扣除相关费用,拿到390万售房款,他把240万交给刘芳,150万交给刘芬。等老人离世,大女儿刘芸得知售房款被分给两个妹妹,直接提起诉讼,要求两个妹妹返还全部卖房所得。法庭上,两个妹妹拿出老人先后订立的几份遗嘱,认为老人有权修改安排自己财产,刘芸多年不赡养父母,早就失去继承资格。可案件的核心,落在2000年全家共同签字的那份《证明》到底是什么性质。妹妹方主张这属于老人的遗嘱,老人随时可以更改;刘芸主张这是一份家庭合同。法院审理后认定,遗嘱是老人单方面就能决定的事情,但这份证明,需要刘芸出钱履行义务才生效,两个妹妹也签字知情认可,属于双务有偿合同。按照这份合同,房子实际权益归刘芸,父母只享有在世居住的权利,没有随意处置房产的权利。父亲擅自卖房,属于违约行为,卖房所得钱款理应归刘芸所有。一审判决刘芳返还252万,刘芬返还150万。妹妹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在姐妹二人已经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理由是这套属于房改福利房,刘芸本身不具备购房资格,当初的合同没法实际履行,再审申请还在审查当中。我想说,其实这起案子,真没有谁是绝对的好人、谁是纯粹的坏人,一家人全部都有问题,三姐妹、老两口各打十大板。大女儿确实委屈,当年全额出钱买房、白纸黑字全家签字,最后被单方面反悔换遗嘱,换谁都接受不了。但她错在赌气绝情,老人晚年最难的时候彻底失联,放弃赡养,甚至在房价上涨后想要把两老赶去养老院,寒透了父母的心。而两个妹妹多年贴身尽孝、任劳任怨,真心值得肯定,但她们明知有早年家庭协议,还默认父亲私自卖房分钱,从法理上讲确实站不住脚。而父母更是最大问题,既然全家签了协议、收了女儿的全款房款,就该信守承诺,大女儿不赡养,当年就应该告她,让她出赡养费,晚年情绪化改遗嘱、私自处置房产,亲手打碎了家庭的信任根基,大错特错。从法律角度,这个事件涉及两个法律常识。《民法典》第502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里全家签字的《证明》不是遗嘱,是多方协商达成的有偿合同,大女儿出资5.8万,父母享有终身居住权,房屋权益归大女儿,所有人签字认可。这份合同就具备法律效力,父亲不能单方面靠立遗嘱推翻合同,售房款按照合同约定应当归大女儿。另外,《民法典》第1067条第二款,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赡养是法定责任,不能和房产约定绑定,大女儿有能力却断联不照顾老人,属于不履行赡养义务。父母当时可以起诉她索要赡养费,但不能直接单方面撕毁之前签好的家庭合同,两个妹妹明知这份协议,还收下父亲分的售房款,在法理上不受保护。
广东一男子每月给公婆7500元,妻子也给自己父母7500元,三个月后男子突然翻脸
广东一男子每月给公婆7500元,妻子也给自己父母7500元,三个月后男子突然翻脸:我每月工资28000,给了他们7500,我还剩20000,要养你和孩子,你父母也是7500,那你看我们家,我们母子三个怎么活?这件真实发生在广东的家庭事,看完真的让人特别有感触,很多夫妻吵架,根本不是不爱了,而是收支分配太离谱。男主在广东上班,是家里唯一的经济主力,每个月固定到手工资两万八。说实话,这个收入在普通工薪家庭里,已经算很不错了,足够一家三口安稳过日子。夫妻俩结婚好几年,有一个三岁的孩子,妻子全职在家带娃,没有任何收入,家里房贷、车贷、孩子奶粉尿不湿、全家日常开销,全都压在男主一个人身上。男主特别孝顺,也懂得体谅长辈辛苦,结婚之后一直坚持每月给公婆七千五百块赡养费。他的想法很简单:父母养大自己不容易,现在自己有能力,就该好好孝敬,让老人晚年轻松一点。这笔钱他从来没犹豫过,也从没觉得吃亏。扣除给公婆的7500,他每个月还剩下20500,原本省着点花,一家三口日子完全富足有余。可自从妻子知道这件事后,心态彻底失衡了。她觉得:老公给公婆七千五,那我也得给我爸妈七千五,必须绝对公平,不然就是偏袒婆家、亏待娘家。不管老公怎么跟她讲道理、算家里开支,妻子死活听不进去,一口咬死必须对等。她的理由特别硬:都是父母,都该孝顺,凭什么你爸妈有钱拿,我爸妈没有?你能尽孝,我也能尽孝!于是从三个月前开始,妻子每个月雷打不动,也转给自己父母七千五百块。一开始男主想着,夫妻之间没必要计较太死,孝顺双方父母是好事,哪怕紧一点,忍忍也就过去了,就当花钱买家庭和睦。可连续三个月下来,家里彻底扛不住了,窟窿越来越大。男主终于忍不住彻底翻脸,当着妻子的面,一笔一笔给她算清清楚楚的家庭账单,句句现实,句句扎心。他无奈又气愤地说:“我月薪总共28000,给我爸妈7500,剩下还有20500。这笔钱,是用来养你、养孩子、撑整个小家开支的全部收入。”“现在你每个月也固定给你爸妈7500,里外里一个月双方老人就支出15000!剩下一万多块,要还四千多房贷、两千多车贷,还要承担孩子奶粉、早教、全家衣食住行、水电物业人情往来!”“你算算,我们一家三口还剩多少钱可以过日子?日子过得紧巴巴,月月月光,偶尔还要刷信用卡兜底,这日子怎么长久维持?”妻子听完不仅不反思,反而特别委屈,当场跟老公大吵一架。她觉得老公小气、双标、不真心孝顺,只愿意养自己父母,不愿意岳父母享福,还说老公就是算计、自私。可男主接下来的一番话,瞬间让妻子哑口无言,也戳穿了最现实的婚姻真相。男主叹气说:“我给我爸妈钱,我爸妈知道我养家压力大,时不时还会补贴回来,给孩子买衣服、买零食,逢年过节还贴补我们小家。”“可你爸妈呢?每个月准时收钱,一分不贴补,从来不管我们压力大不大,心安理得拿着赡养费享受生活。”“最关键的是!我是家里唯一赚钱的人,你全职在家没收入。我的工资是一家三口的共同生活费,不是我一个人的零花钱!你拿着全家过日子的血汗钱,无脑追求所谓的公平孝顺,根本不是孝顺,是不负责任!”这话一出,妻子瞬间沉默,再也吵不出来了。其实明眼人都能看明白,男主根本不是心疼给老人花钱,而是妻子的孝顺太盲目、太自我、完全不顾小家死活。婚姻里的孝顺,从来不是无脑对等、死搬硬套。真正的双向孝顺,是在顾好自己小家的前提下,力所能及善待双方父母,而不是掏空自己、透支生活,打肿脸充胖子。一味追求绝对公平,最后只会拖垮夫妻感情、拖垮整个小家。很多家庭矛盾,就是分不清主次:先顾小家,再孝大家,小家不稳,一切都是空谈。大家说说,男主翻脸有错吗?妻子无脑对等给赡养费的做法合理吗?婚姻里孝顺真的必须一刀切绝对公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