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网上看到了一份好几个网友转发的《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人员养老金计发表》,但没有人详细解读这张表中每个数据的来源和计算过程,且表中存有两个疑问点也没有人指出来。
图表1
今天我先给朋友们详细解读这张表中每个数据的来源和计算过程,再指出所存在的两个疑问点,并给出不同的计算数据,供大家参考。
一、退休人员的基本情况
1、该退休人员1957年10月出生,1980年9月参加工作,2017年10月退休;退休时60周岁,计发月数139个月;公务员身份;2014年9月的职务是科员,级别是二十级8档;退休时的职务是乡科级副职,级别是十八级7档;
2、视同缴费年限34年1个月,折合为34.08333年;实际缴费年限3年1个月,折合为3.08333年;累计缴费年限37年2个月,折合为37.16667年;后附详细的计算过程。
3、视同缴费指数1.329,平均缴费指数1.3087,实际缴费指数1.0843(实际缴费指数应该根据本人历年实际缴费基数计算,但因无相关数据,现根据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计算,后附详细计算过程。)
4、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5570.93元,职业年金账户余额22642.61元
5、截止到退休上一年(2016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1.1077,后附详细的计算过程。
二、部分参数的计算
1、计发月数139,根据下表和退休人员60岁的实际选用。见下图表:
图表2
2、视同缴费年限
=((开始缴费年-参加工作年)×12+开始缴费月份-参加工作月份)÷12
=((2014-1980)×12+10-9)÷12
≈34.08333年
≈34年1个月(0.08333×12)
3、实际缴费年限
=((退休年-开始缴费年)×12+退休月份-开始缴费月份+1)÷12
=((2017-2014)×12+10-10+1)÷12
≈3.08333年
≈3年1个月
4、累计缴费年限
=((退休年-参加工作年)×12+退休月份-参加工作月份+1)÷12
=((2017-1980)×12+10-9+1)÷12
≈37.16667年
≈37年2个月(0.16667×12)
5、实际缴费指数
因为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指数×实际缴费年限)÷累计缴费年限
所以实际缴费指数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累计缴费年限-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
=(1.3087×37.16667-1.329×34.08333)÷3.08333
=(48.640021029-45.29674557)÷3.08333
=3.343275459÷3.08333
≈1.0843
6、截止到退休上一年的累计工资增长率(2017年退休,即截止到2016年)
=(2014年增长率记为0,即2014年为基准1)×(1+2015年的工资增长率) ×(1+2016年的工资增长率)
=(1)×(1+6%) ×(1+4.5%)
=(1)×(1+0.06) ×(1+0.045)
=1×1.06×1.045
=1.1077
三、新办法养老金的计算
1、基础养老金
=月计发基数×(1+本人平均缴费指数)÷2×累计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比例
=4581×(1+1.3087)÷2×37.16667×1%
=4581×1.15435×37.16667×1%
≈1965.402258
≈1965.4元
2、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15570.93÷139
≈112.021079
≈112.02元
3、过渡性养老金
=月计发基数×视同缴费指数×缴费年限×过渡系数
=4581×1.329×34.08333×1.3%
≈2697.5570889
≈2697.56元
4、职业年金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22642.61÷139
≈162.89647
≈162.9元
5、新办法养老金合计
=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职业年金
=1965.4+112.02+2697.56+162.9
=4937.88元
6、老办法标准
=改革时职务级别工资标准×根据老办法工作年限确定的发给比例+参考改革时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发退休金
=(科员级工资标准+级别二十级8档工资标准)×根据老办法工作年限确定的发给比例+参考改革时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发退休金
=(380+866)×90%+1761+260
=1246×90%+1761+260
=3142.4
≈3143元
改革时职务级别工资标准见下图表中绿线框内:
图表3
7、老办法标准乘累计增长率
=3143×1.1077
=3481.5011
≈3481.5元
8、职务变动老办法标准
退休时职务级别工资标准×根据老办法工作年限确定的发给比例+参考改革时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发退休金
=(副科级工资标准+级别十八级7档工资标准)×根据老办法工作年限确定的发给比例+参考改革时退休生活补贴标准+国办发[2015]3号文增发退休金
=(330+976)×90%+1761+260
=1306×90%+1921+350
=3446.4
≈3447元
9、累计待遇差
=(职务变动老办法标准-老办法标准)×累计工资增长率
=(3447-3143)×1.1077
=304×1.1077
=336.7408
≈336.74元
10、老办法养老金合计
=老办法标准乘增长率+累计待遇差
=3481.5+336.74
=3818.24
11、新老办法待遇差
=新办法养老金合计-老办法养老金合计
=4937.88-3818.24
=1119.64元
12、2017年发给退休人员超出部分的比例为30%,则新老办法待遇差实际发放金额
=新老办法待遇差×2017年发给比例
=1119.64×30%
=335.892
≈335.89元
13、该退休人员养老金合计
=老办法养老金合计+新老办法待遇差实际发放金额
=3818.24+335.89
=4154.13元
14、其中基本养老金
=该退休人员养老金合计-职业年金
=4154.13-162.9
=3991.23元
说明:基本养老金是以后退休人员调整养老金时的基数。
四、两点疑问
1、公务员乡科级副职十八级7档2014年的工资标准应该是
=乡科级副职2014年工资标准+级别十八级7档2014年工资标准
=430+976
=1406元
见上图表3中红色线框内标准。
2、累计待遇差公式中G’[1]采用参数错误,应该是1.1077,实际上:数据336.74也是按1.1077计算出来的!
如果是1,则累计待遇差就是304元。
3、如果修正公务员乡科级副职十八级7档2014年的工资标准为1406,则该退休人员该退休人员养老金合计就可能是4223.92元,相比原养老金增加69.69元(4223.92-4154.23)元。
请感兴趣的朋友们也计算一下试试?后面有我的估测图表,供您参考。
我的计算也不一定准确,请朋友们留言批评指正。先谢谢您了。敬请关注以便查看更多相关资讯。
图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