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解》之114、115、116条文艾灸保健之害

经方传灯 2022-09-03 15:54:03

114、太陽病,以火熏之不得汗,其人必躁,到經不解,必清血,名爲火邪。

解:治病必求于本,同一标证,其本有本经病、母病及子、子病及母的不同,也有阴阳虚实之别。恶寒为太阳病外证,麻黄汤证恶寒属本经病,四逆汤证恶寒属母病及子,阴阳虚实标本混淆易犯虚虚实实之戒。

机体气机升降出入运行不息,阳胜随汗出而散,若不得汗,则入阴扰之,阴不宁,故躁,甚则传经入血。合参第119条文。

衄血:病标为厥阴血热旁生横出,衄血为标证,不责其热从何来,盲目止血,热无出路内攻,为祸深矣。广义:止呕、止咳、止血、止利等皆为治标不治本,标本混淆、顾此失彼易犯虚虚实实之戒。

115、脈浮熱甚而反灸之,此爲實,實以虛治,因火而動,必咽燥吐血。

解:中医治疗原则为损有余补不足纠偏求平。标阳胜热证用寒法为常(正治,标本皆热,标本一致),标阳胜热证用温法为变(反治,标热本寒,标本相反),标本皆热误用温法犯虚虚实实之戒。阴阳虚实标本之理须臾不可离!合参“论甘温除大热”及第11条文。

原文顺序疑有讹传,正确疑为“脉浮热甚,此为实,实以虚治,而反灸之,因火而动,必咽燥吐血”。

灸之:包括灸、熏、熨、温针及辛温燥烈之药等温法,不可拘泥艾灸。

116、微數之脈,慎不可灸,因火爲邪,則爲煩逆,追虛逐實,血散脈中,火氣雖微,內攻有力,焦骨傷筋,血難復也。脈浮,宜以汗解,用火灸之,邪無從出,因火而盛,病從腰以下必重而痹,名火逆也。欲自解者,必當先煩,煩乃有汗而解。何以知之?脈浮故知汗出解。

解:治病必求于本,同一标证,其本有本经病、母病及子、子病及母的不同,也有阴阳虚实之别,阴阳虚实标本混淆易犯虚虚实实之戒。

欲得一方之利,必绝一方之弊。医圣再次强调脉证合参的重要性,有雷同之证有雷同之脉,舍脉从证舍证从脉皆失之偏不可从。须坚持整体观念、脉证合参,厘清标本,识得脉证几微之差。

艾灸保健之说属商人牟利之伪,害人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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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方传灯

简介:路途虽远终须有到之日,只是魔障难消,只需把功夫捱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