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一图全解

半蕾衡水 2024-04-13 06:55:26

清人为了取得参加正式科举考试的资格,先要参加童试,参加童试的人称为儒童或童生,录取“入学”后称为生员,又称为庠(xiáng)生,俗称秀才。这是“功名”的起点。(清代有府学、州学和县学,统称为儒学。儒学和孔庙在一起,称为学宫。生员“入学”后即受教官的管教。清初生员尚在学宫肄业,有月课和季考,后来变成有名无实了。)·正式的科举考试分为三级:(1)乡试——(2)会试——(3)殿试科举制度渊源于汉朝,创始于隋朝,确立于唐朝,完备于宋朝,兴盛于明、清两朝,废除于清朝末年,在中国实行了整整1300年。清代科举制大体延续明朝旧制变化不大。

清朝科举考试在雍正以前,为优待满族旗人,将科举分为满、汉两榜。旗人考试较容易,考满汉翻译一篇,也叫翻译科。到雍正时,为缓和反清情绪,取消了二榜制,无论满汉官员都要经过科举考试,叫正途出身。为力求公平取士,防止科举考试舞弊,清代还修纂了一部《钦定科场条例》,对科举作了详尽的规定。清代科举共分为四个等级;院试、乡试、会试和殿试。院试是各省内的科举考试,由提督学政主持;乡试是由国家派考试官在各省省城进行的,每三年考一次,考中者称为举人;会试是在京城进行的,每三年考一次,由钦差大臣主持,考中者称为贡士;殿试是在皇宫殿廷进行的,由皇帝亲自选题,考中者称为进士。科举制是古代中国通过考试选拔官吏的制度,前后共经历1200余年。它创立于隋炀帝时期,完善于唐,发展于宋,鼎盛于明、清。隋朝以前,当官是不用考试的,主要凭领导观察候选人的人品才能,然后推荐任职。这种选拔官员的方式叫“察举”。这种制度给了官员受贿的空子,并不公平可靠。

以明清时期的科举制为例,科举考试通常分为院试、乡试、会试、殿试。通过县试和府试的人叫“童生”;通过院试的叫“秀才”;通过乡试的叫“举人”; 通过会试的叫“贡士”;通过殿试的叫“进士”。殿试第一名即“状元”,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是“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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