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署官衙称“寺”的原因是表示政府遵从法度,此字最初与佛教无关

史海撷英 2024-10-05 20:21:29

古时历代王朝的直属政府机构和各层官府,皆可称“寺”。大多认为,这是源于秦以宦官任外廷之职,其官署、官舍遂而称“寺”。如大理寺、太常寺、鸿胪寺等等。

《左传・隐七年》“发币于公卿”《注》:“诣公府卿寺”《疏》: “自汉以来,三公所居谓之府,九卿所居谓之寺。”汉袭秦制。秦朝太短,名声不佳,说“自汉以来”可以理解。《汉书・元帝纪》:“地震于陇西郡,……坏败豲道县城郭官寺及民室屋。”《注》:“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

古代官府何以称“寺”?《说文》说:“寺,廷也。有法度者也。从寸,之声。”“寺”字最初上面是“止”,小篆讹写为“之”字,隶变之后,又讹为“土”。徐锴解“寸”字:“寸,法度也,守也。”段玉裁《说文注》说:“言法度字,多从寸。”许慎这是说,“寺”,是形声字;本义为朝廷或官廷,从寸表示遵从法度。这是关于古代官府何以称“寺”的一种说法。

《释名》说:“寺,嗣也。官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这又是一种说法。

还有第三种说法,与前述及“寺”源于秦以宦官任外廷有关。《诗・秦风・车邻》说:“未见君子,寺人之令。”《毛传》说:“寺人,内小臣也。”《集疏》说:“寺、侍古字通。……寺人即侍臣,盖近侍之通称”。

《周礼・天官》说:“寺人掌王之内人及女宫之令。”郑玄《注》:“寺之言侍也。”

按《毛传》《集疏》和《郑注》的说法,“寺人”即宫廷内的官员,“寺”义为“侍”。“宫廷内臣”,即指后来所说的“宦官”。

康熙“谕令”陈廷敬、张玉书等所编《康熙字典》,不赞成此一说法,认为“以侍释寺义,非”。归结起来看,《说文》关于“寺”之解释,可能更靠谱一些。从这个本义上,后来引申有“恭敬承奉”的“近臣”之义,如《诗经・车邻》“未见君子,寺人之令”;再孳乳出“侍”字,这比较符合逻辑。唐颜师古《匡谬正俗》认为,先秦之“寺人”,就是东汉开始所称的“宦官”云云。

“寺”指“宦官”,就更可与秦以宦官任外廷之官联系在一起了。

无论如何,九卿官邸称“寺”自汉始,这是有据可查的。《唐书・百官表》:“汉以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大鸿胪、宗正、司农、少府为九卿,后魏以来卿名虽仍旧,而所莅之局谓之寺,因名九寺。”至北齐,以太常、光禄、卫尉、宗正、太僕、大理、鸿胪、司农、太府为“九寺”,各寺长官称“寺卿”。此后,为历代所沿用,直至清末。

白马寺

要说的是,“寺”最初与佛教场所无关。东汉明帝年间,天竺僧摄摩腾、竺法兰以白马驮经东来,初驻于东汉负责“外交事务”的鸿胪寺。后明帝颁诏,以“寺”为名,在洛阳雍关西移建“白马寺”。这是中国最早称浮屠所居为“寺”。梵语,称“寺”为“僧伽蓝摩”。

元嘉元年,北魏(424年​)改所有僧寺为“伽蓝”。隋炀帝大业中,改“伽蓝”为“道场”。至唐,又将“道场”改回到“寺”,一直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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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海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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