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心释法】
1.夫妻双方可以对财产进行约定么?
可以,婚前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均可以进行约定。
例:结婚前小王名下有一套房屋,婚后小王和小李购置了一辆汽车。小王和小李可以通过夫妻约定财产制,约定小王婚前个人房屋由小王和小李共同共有,也可以约定婚后购买的车辆归小李个人所有。
2.夫妻约定财产制有无形式要求?
应采用书面形式。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三十二条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屋赠予另一方或者共有,赠与方在赠予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予的,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赠予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予。经过公证的赠予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予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因此,房产的约定以登记变更添加姓名为准。
3.约定不明如何处理?
夫妻财产约定不明的按照《民法典》有关夫妻财产规定处理。
例如,关于房产的变更登记,一方对于另一方的赠与,过户登记时如果标明按份共有份额,那么如果在离婚时,就应按照约定份额。
如果是没有约定份额的共同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并不能保证一定按照双方各百分之五十分配。
4.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何时生效?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存在法律规定合同无效、可撤销的情形,自双方签订之日或者双方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之日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夫妻一方对外负有债务,夫妻双方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该协议是否生效?
夫妻双方知道对方欠付债务,通过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约定财产归一方所有,该协议就有可能因恶意畅通,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而被认定为无效或者被撤销。简单讲,为逃避债务进行夫妻财产约定,该约定不受法律保护。
6.夫妻约定财产制对债务是否有影响?
如果债权人知道相应约定,夫妻一方个人所负债务,应以借款一方个人财产偿还。
例:夫妻俩签订了夫妻约定财产协议,婚后丈夫向第三个人张三借款40万元,第三个人知道夫妻俩签订了夫妻约定财产协议,那么只应以丈夫个人财产偿还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