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租到串串房,甲醛超标,该怎么办?

袁苗苗律师 2024-07-14 18:55:44

提问:租到串串房,房东说退租可以,但押金和剩余租金不退,我该怎么办?

袁律师解答:根据民法典第708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也就是说,在租期内,房东应当确保房子符合正常的居住条件。如果有确切的证据能够证明房屋甲醛超标,属于串串房,那房东就构成违约,你可以解除合同,要求对方退还押金和剩余租金,另外,针对合同解约前的那部分租金,结合你身体健康受到伤害、居住时间的长短等因素,也可以酌情要求房东返还一部分。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零八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袁苗苗

上海汇愿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复旦大学法学学士,拥有扎实的法学功底,办案经验丰富,擅长各类合同、法律文本的写作,曾代理多起民商事诉讼案件,累计帮助客户挽回数千万元损失,在婚姻家事继承、房屋动迁、合同纠纷及劳动争议解决等众多领域多有深耕。

代表性案例:

(1)徐某、韩某诉陈某等共有纠纷:黄浦区某公房动迁后原被告双方共获得700余万元动迁款,双方因动迁款分割产生纠纷,经袁律师代理、调查,成功帮助被告方多人认定同住人身份,最终法院支持被告方获得300余万元动迁款;

(2)田某诉李某等共有及继承纠纷:黄浦区某私房动迁后,李某等人获得两处安置房及动迁补偿款数百万元。田某虽非私房产权人,但在私房动迁过程中,确因考虑其因素额外增加了一套安置房,经袁律师多次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支持田某的诉求,田某成功获得一处安置房。

(3)马某诉魏某离婚纠纷:双方因感情不合早已分居,马某委托袁律师代理,后经多次开庭,法院判决双方离婚,马某分得夫妻共同财产达150万余元;

(4)青岛某公司诉上海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青岛公司为某自动售货机制造商,曾多次向上海公司购买货币识别器,因货币升级导致识别器无法识别,青岛公司要求退货退款400万余元,袁律师代理上海公司,经多次调查取证,与法院沟通,最终法院驳回青岛公司全部诉请;

(5)胡某诉上海某影视公司合同纠纷案:胡某曾出资数十万元投资某已经成片的电影,后电影票房不理想,胡某投资失败,遂以合同欺诈为由要求影视公司返还全部投资款,袁律师代理影视公司后,充分审查双方合同内容及交易细节,从多角度分析论证,最终两审法院均驳回胡某全部诉讼请求;

(6)某投资公司与某地产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某投资公司租赁地产公司的码头,并投入近2000万元对码头进行装修改造,后码头因政策被收回,产生巨大损失,袁律师代理投资公司,充分调查取证,利用公平原则成功帮助投资公司收回1200万元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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