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害少年英雄的凶犯落网记,1978年梁平县重大盗窃杀人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4-03-01 22: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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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月15日23时,梁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接到城关公社的报告,有人在城关公社群益大队偷盗喂牛的稻草,负责看守稻草的少年何运刚追捕盗窃犯未归,立即组织民警和民兵四处搜寻,直到1月16日凌晨4时获知何运刚被杀害,意识到这是一起盗窃杀人案,于是立即向梁平县公安局报告。梁平县公安局接报后,局长立即带领侦查、技术人员赶到出事地点,兵分几路进行现场勘查和群众访问。

事情的过程是这样的:

当晚晚饭后,城关公社群益大队四队的少年吕明寿(14岁)、吕明喜(11岁)兄弟和黎帮毕(14岁)三人举着马灯拿着铁棒结伴前往生产队的瓦窑,他们将要在那里执行看守任务。当他们走近瓦窑时,看到一个中等身材的年轻人在瓦窑旁正在盗窃生产队的喂牛用的稻草。三个小孩立即提上马灯拿起铁棒进入瓦窑寻找,果然在瓦窑里找到了一个衣着破烂的陌生男子,于是将他截住进行盘问。只见这人外地口音、言语支支吾吾,三人认为此人形迹可疑,吕明寿和黎帮毕看着此人,而吕明喜则赶到负责看管稻草的何运刚家中报信。

何运刚听说有人正在偷生产队的稻草,还是自己负责看管的稻草,顿时大怒,立即飞跑出门直奔瓦窑,何运刚的母亲和姐姐也立即赶往瓦窑。然而,正在被吕明寿和黎帮毕看守的外地男子眼看有人赶来,突然双手猛力推开了吕明寿和黎帮毕两人后冲出瓦窑,穿过一条小溪沟,沿着一号公路向西南方向逃跑。

何运刚生前照

何运刚的母亲对何运刚说:“是不是赶牛车的来偷草?快,去糖房找你哥哥(何运祥)。”

于是,何运刚、吕明寿和黎帮毕三人沿着西大街疾行前往糖房,在路过一号公路交叉口时,隐约看见有一个人影在晃动。何运刚立即让吕明寿和黎帮毕留下监视这个人影,自己则独自前往糖房找哥哥。

不一会儿,吕明寿喊:“偷稻草的人来了!”

何运刚闻讯后朝着糖房方向喊了一声:“哥哥快点来”,然后自己就朝吕明寿喊的方向飞奔赶去,和吕明寿、黎帮毕一起紧追那个可疑人。由于何运刚跑得快,吕明寿和黎帮毕两人渐渐落后并很快追丢迷了路。半个小时后,吕明寿和黎帮毕气喘吁吁地在一号公路上大喊:“三娃(何运刚的小名)你在哪里?你哥哥叫你回来,不要追了!”

不一会儿,远处传来何运刚的回答:“快来哟,抓到了,抓到了!”

可是,由于当晚风大雪大,吕明寿、黎帮毕、何运祥等人分不清叫喊声是从哪里来的,在漆黑的夜里一时难以找到何运刚的位置,直到一个多小时后才在公社民兵的搜寻下在一处田沟中找到了已经不省人事的何运刚,而要追的坏人则已经不知去向。众人立即将何运刚送往梁平县人民医院抢救,但经医生护士全力抢救依然无力回天,13岁的何运刚壮烈牺牲(1978年5月20日,经四川省革委会批准,梁平县革委会追认何运刚为革命烈士)。

何运刚烈士画像

何运刚家位于县城的城关西关大街43号,有一条小巷通向约300米外的瓦窑,何运刚负责保管的喂牛稻草就扎成捆靠在瓦窑工棚旁边。瓦窑左侧遗弃着两大捆犯罪分子盗窃又遗弃的稻草(重34斤)。

瓦窑外是一条小溪沟,紧靠着通往机场的一号公路,沿着公路往西走160米处与进城公路交叉的十字路口旁的红花草田(距离瓦窑325米)中发现一只长26厘米的右脚穿的青色松紧布鞋。往前22米处的约15平方米的红花草被践踏压倒,有明显的搏斗痕迹,此处遗留着一件犯罪分子留下的半新蓝色卡其战士服,衣服上沾满了茅草尖儿,衣服的扣子全部扣上,领口和两只袖口用稻草绳捆扎,里面盛放着红苕十多斤。紧靠着红花草田的油菜田里发现犯罪分子遗留的右脚赤脚的脚印和左脚布鞋鞋印,还有何运刚留下来的胶鞋鞋印。

老照片,野外勘查现场的民警

再往前70米处的另一块油菜田角处有一堆陈旧的泥堆,泥堆高80厘米,何运刚就被杀害在这堆泥堆旁。根据发现何运刚的民兵介绍,何运刚被发现的时候是头朝西脚朝东,脸朝南背朝北,双腿弯曲,双手半握拳放在左耳旁。泥堆上有一个纽扣印痕,周围还有布的褶皱印痕,泥堆旁的田坎壁上留有手指抓痕,水沟内留有践踏足印,还留有一只左脚穿的青色松紧布鞋,鞋上沾有黄沙和茅草尖儿。

经法医检查,何运刚遗体头面部有黄泥,胸侧、臀部、裤子、鞋袜上都沾有稀泥,四肢完好无损,胸部和背部有散在性不规则的皮下出血斑块,颜面青紫浮肿,眼球凸出,角膜浑浊,鼻孔、口腔内没有异物,双手半握拳,颈前部的喉头处有明显的皮下出血斑块。

根据现场勘查和群众访问,警方对案情进行了如下刻画:

1、何运刚是为了保护喂生产队耕牛的稻草,追击盗窃犯400余米,在途中与盗窃犯进行了殊死搏斗,但力不能敌,直至英勇牺牲,此案的性质是盗窃杀人。

2、何运刚遗体的胸、背部多处有散在性不规则皮下出血和颈前部喉头处有皮下出血,判断被犯罪分子殴打后用力卡脖子窒息而死。

3、从吕明喜发现有人偷盗稻草到民兵发现何运刚遇害的时间段看,判断犯罪分子的作案时间在1月15日22时至1月16日0时之间。

4、根据现场遗留的26厘米长的布鞋判断,犯罪分子身高约在1.70米左右,为一人作案。

5、犯罪分子应具备如下条件:1月15日22时至1月16日0时之间下落不明者;身高1.70米左右的男性青年;外地口音,不善言辞;衣衫褴褛,携带红苕,夜宿瓦窑,身无钱粮,应属于流窜犯或者在逃的劳改、劳教罪犯;犯罪分子胆大妄为,心狠手毒;从现场遗留的衣服、鞋子上粘附着茅草尖,说明犯罪分子来自山区,或者在山区活动过。

为了尽快抓获罪犯,梁平县县委、县革委会以及万县地区公安处和梁平县公安局抽调精干力量组成专案组,由地区公安处负责刑侦的副处长亲自挂帅担任组长,梁平县公安局局长为副组长,对此案进行专案专办。

专案组广泛发动群众,组织他们辨认物证,征集线索(在半个月内,专案组翻越了忠、梁、万交界的大小山麓的二十五个公社、一百三十八个生产队,寻访千余户、访问万余人)。

城北公社大塘大队社员陈光华反映:1月15日中午他回家途中路过距离现场20公里的新店子,看见一名中等身材的年轻人,此人头发蓬乱,操外地口音,肩膀上扛着用蓝色衣服装着的红苕,一边吃一边走。此人身穿棉衣棉裤,脚穿一双青色松紧布鞋,形貌极为狼狈。两人同路而行,行至距离现场只有500米的大河坝车站才分开,此后这人就不知去向了。

陈光华反映的情况,和吕明寿、吕明喜等少年见到的犯罪分子的特征吻合。因此,专案组认为犯罪分子来自新店子方向,于是就前往新店子继续调查。

新店子饮食店服务员高某某反映:1月15日上午,天下着雪,一个扛着用衣服包着的红苕的男青年在新店子躲雪,逗留至下午才离去。随后专案组对新店子地区继续走访,有不少人都表示见过这个人。福禄公社(距离现场25公里)金明一队社员罗某某反映:1月14日晚上,有个陌生男子敲开他家的门,要求借宿,但被罗某某拒绝。金明一队社员吴某某反映,他家存放在阶檐苕窑内的红苕在1月14日晚被盗走了一部分,阶檐的茅草上也留下有人睡过的痕迹。

红苕

专案组拿现场发现的红苕和吴某某家的红苕进行比对,比较相似;而罗某某反映的男青年样貌和吕明寿、吕明喜等少年见到的犯罪分子的特征也比较吻合,说明罪犯在1月14日晚路过金明一队,盗窃了红苕,并在茅草堆上睡了一宿。

忠县汝溪公社千秋二队社员张某某反映:他的一件蓝色卡其战士服于1月13日中午被人盗走,其特征与犯罪分子遗留在现场的那件装着红苕的蓝色卡其战士服的特征完全一致。汝溪公社汝溪十队社员刘某某反映:他的一双青色松紧布鞋在1月13日晚被盗,刘某某曾经穿着这双鞋到基建专业队工地干过活,所以鞋面上有黄沙。经过刘某某辨认,现场发现的一只青色松紧布鞋就是他被盗走的那双鞋中的一只。

对于流窜犯的查找始终没有结果,而对逃跑的劳改、劳教犯的查找却有了结果:万县分水区在1月8日抓获了一个名叫陈林的出逃劳改犯,陈林被抓获时交代说,和他一起从垫江东印劳改农场逃跑出来的还有一个叫陈永祥的。两人从劳改农场出逃后就在梁万边境一带作案,直到1月7日晚两人在分水作案后分道扬镳,陈永祥就此不知去向。

于是,专案组立即派人前往垫江东印农场提审已经被押回劳改农场的陈林。陈林供称:1月4日晚,他和陈永祥从农场外逃至梁平县,1月5日晚在梁平县城关公社作案,1月6日晚流窜到福禄粮站盗取了一袋大米,1月7日晚两人在万县分水区分道扬镳。

陈永祥,时年20岁,酉阳县人,中等身材。自幼小偷小摸,屡教不改。父母对其管教,反而被他用木棒追打,先后被亲生儿子的木棒打伤。陈永祥还扬言要先杀掉自己的老爸,再杀掉自己的老妈,最后杀掉自己的奶奶,杀人后再把房子一把火烧掉,其胆大妄为惹得人人侧目。1977年,陈永祥因盗窃和行凶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就发往垫江东印劳改农场服刑。

至此,专案组认为陈永祥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将他的衣着、口音、面貌特征再度通报万县、垫江、大竹、开江、重庆等地区,请上述地区的兄弟单位逐一从外流、外逃的流窜犯中发现线索,捉拿罪犯。

万县、垫江、忠县和重庆等地的公安机关在接到专案组的通知后极为重视,立即对辖区内的外流人员进行清查,对抓获的流窜犯进行审查,然后向专案组提供了十余名嫌疑对象。其中,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华新街派出所在1月23日晚对收容审查的外流人员进行的清查中发现一个叫陈君祥的外流人员,此人年约20岁,持酉阳口音,自称在当地生活无着而外流“讨生活”,但很快在“大记忆恢复术”的“帮助”下供称自己是垫江东印劳改农场出逃的劳改犯。

于是重庆市公安局立即将这个情况向垫江东印劳改农场核实,东印劳改农场立即派人前往重庆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此人就是从东印劳改农场出逃的劳改逃犯陈永祥。在将陈永祥押回劳改农场后继续审讯,此人初步交代:他在1月4日外逃至梁平、万县、忠县、复返梁平,再到长寿、重庆,沿途都有作案。但偏偏有意混淆了在梁平作案的时间,只是交代自己在1月12日就到了长寿,有意引导警方否定他在1月15日在梁平的作案时间。

专案组立即对陈永祥出逃后所过之处以及作案情况一一进行核查,落实到具体时间,最终确定在1月15日下午与陈光华一道由新店子去梁平县城关公社的人就是陈永祥。面对这一铁证,陈永祥再也无法抵赖交代了自己在1月15日晚在梁平县城关公社群益大队杀害何运刚的犯罪事实。

1月4日18时,陈永祥和陈林两人逃出东印劳改农场,1月7日晚和陈林分道扬镳后去万县逗留,1月11日因为饥饿在万县偷了数斤面条充饥。1月12日至1月14日在忠县的汝溪公社、梁平县的福禄公社作案,偷得蓝色卡其战士服、青色布鞋和红苕,1月15日他用战士服装着红苕,在22时左右来到通往机场的一号公路边上的一个瓦窑内过夜。为了睡得舒服并充作烧红苕吃的燃料,他从瓦窑边上的棚子里扯了两捆稻草进了瓦窑,当天去扯第三捆的时候就被吕明寿、吕明喜兄弟和黎帮毕三人发现并被盘问。

以下摘录一段陈永祥的供词:

“三个娃一个提着马灯两个拿着铁棒,问我:‘哪里人?’我答:‘梁平人。’又问:‘干啥的?’我答:‘要饭的。’又问:‘扯草做啥子?’我答:‘烧红苕吃。’他们要我去讲清楚,我不去,给他们红苕他们也不要。一个娃去喊人,另两个在瓦窑门口守着。我看到人来多了,害怕被抓着,拿起红苕就冲出窑门,穿过小河沟,准备往飞机场跑,又怕被解放军抓到。就转身从公路往梁平汽车站方向跑,刚走到十字路口,就听到两个娃(吕明寿和黎帮毕)喊:‘偷草的人来了!’接着就来抓我。”

“他们以为我要朝公路跑,而我却从路边厕所的小巷往田坎跑去,两个小孩没追上,而被另一个娃(何运刚)追上了,他边追边喊:‘快来哟!’他一追上来就抱住我的腿不让我再跑,我跑一步他拖一步并连声喊:‘快来哟,抓到了!’我们两个就在田里扭成一团,翻来滚去,我把他压在下面捂住他的嘴威胁他:‘你再喊,不放我,就整死你!’他把手一松,我拔腿就跑。”

“因为天黑路滑分辨不清方向,我没跑多远,那娃又把我的腿死死抱住。我急了,用拳头拼命打他,他也不放手,只好拖起他接着跑。跑到一个油菜田角里,他仍在大喊叫人,我看到公路上又有人追。我想,我是劳改逃跑出来的,不整死他我就跑不脱。于是我把他摁在田沟里,用尽全力压住他的身子,用双手卡住他的脖子。”

“这时,他还在喊,我威胁:‘你再喊,我就整死你。’他摇头表示不喊了,我一松手他就又喊,我才使尽全力压住他的胸膛,双手捂住他的嘴和鼻子,连卡带捂,等他不动了,脚也不蹬了,我才跑得脱,衣服和鞋子也就掉在那里。”

少年英雄何运刚的连环画封面

连环画中何运刚牺牲的画面

逃脱后,陈永祥在1月16日跑出梁平县境,经垫江、长寿、江北逃到重庆。1月23日被重庆市公安局江北分局华新街派出所当盲流收容……

根据陈永祥的供词,专案组一一进行勘查核实,陈永祥所说和勘查核实的结果完全吻合。至此,此案真相大白。陈永祥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并被枪决,何运刚的英魂得以安眠。

连环画中陈永祥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的画面

何运刚烈士之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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