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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坠亡后父亲处理了狗、丢了遗物,却一句道歉都没有

重庆渝北区,2岁2个月男童朗朗于2026年9月13日在父亲下楼遛狗的12分钟内,从18楼家中坠亡。母亲刘女士不接受"意外"定性,以"过失致人死亡"控告丈夫。10月23日,警方发出不予立案通知书,刘女士宣布将申请检察立案监督。

12

分钟

父亲离家至返回总时长

18

楼

朗朗坠落楼层

2岁

2月

朗朗在世年龄

事件时间线

10月23日

警方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认定"没有犯罪事实",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12条决定不予立案。刘女士表示不认可,将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申请听证。

10月16日

母亲正式提起刑事控告

刘女士向黄泥塝派出所提交控告书,指控崔先生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次日收到受案回执。

10月9日

母亲被确诊重度抑郁

事发约26天后,刘女士确诊重度抑郁,体重从97斤降至86斤,仅靠药物维持睡眠。

9月14日

警方初次认定:不构成刑事案件

重庆市公安局渝北区分局出具回执,称经刑侦支队和派出所现场勘查及走访,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

9月13日 15:26—15:38

父亲遛狗,朗朗独自在家坠亡

崔先生将朗朗安置于客厅沙发看动画片后出门遛狗。物业于15:36拨打110和120。崔先生15:38返回时,朗朗已坠落于楼下。

9月13日 上午

事发当日:一家三口曾同游海洋公园

上午一家三口在海洋公园游玩,下午刘女士外出参加推广会,崔先生带朗朗回家后独自照看。

法医还原:朗朗如何坠落

法医现场勘查推测,朗朗踩在阳台放置的洗澡桶边缘(约30厘米高),一只手抱着惯用的小被子,翻出未关闭的窗户,坠下时砸中树杈,导致严重内出血身亡,体表无明显外伤。

1

明知孩子独自在家,为何不关窗户

2

阳台洗澡桶位置及朝向事发前后是否发生变化

3

简易防盗窗已拆除,事发时阳台安全隐患未消除

4

主卧监控提前一年被拔除,客厅无监控设备

刘女士表示事发当天天气晴好,完全可以推车带孩子一起遛狗,且此前已再三叮嘱丈夫"等孩子睡着再去遛狗"。

各方态度

母亲

刘女士

"出于人性的善良,我觉得他不是蓄意谋杀,但这不代表,他过失致人死亡,我就不追究。事发到现在,他一句道歉都没有,我完全看不到他有半点自责和愧疚。"

来源:澎湃新闻、极目新闻

父亲

崔先生

"自己没有考虑周全,没想到孩子攀爬能力那么强。现场监控能证明事发时我不在家,不存在主观故意,也不存在虐待行为。事后已将狗处理。"

来源:红星新闻、澎湃新闻

爷爷

崔先生父亲

"一直在做儿子的思想工作,劝他与刘女士和好。两个还是一家人,现在不存在补偿的问题。"

来源:大象新闻、澎湃新闻

父亲事后行为:公众争议焦点

已做的事

·

殡仪馆当晚向刘女士下跪

·

事后在窗户加装隐形防护栏

·

事后处理了柯基犬"西瓜"

·

10月19日当场赔礼道歉

未做的事

×

事发后未主动向刘女士道歉

×

孩子部分遗物被丢弃

×

拒绝回答母亲的追问

×

其家人以后事花费20万表示"对得起孩子"

父亲外出遛狗,2岁幼童从18楼家中坠亡,最新后续:孩子母亲对丈夫正式提起控告,将申请听证

封面新闻

2岁幼童因父亲外出遛狗从18楼坠亡,母亲以"过失致人死亡"报案

观察者网

刑事责任边界:律师如何看

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21条:禁止独留8岁以下幼儿

法律明确禁止父母使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处于无人看护状态。朗朗年仅2岁,崔先生离家12分钟已构成违反。但该法的处理后果仅为训诫、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不直接触发刑事责任。

刑法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预见性是核心

律师指出,本案能否入罪,关键在于父亲是否"应当预见"危险:高楼层、低龄幼儿、阳台有洗澡桶、窗未关闭,构成"高度危险组合"。若父亲已意识到风险却轻信可以避免,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

量刑: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者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程序说明

"受案"不等于"立案"

警方受理仅代表材料已被接收,需审查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后方可决定是否立案。若刑事立案不获支持,刘女士仍可依据《民法典》监护过错规定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闪电律解|男童家中坠楼身亡,母亲报案追究父亲刑责 律师:是否预见是焦点

闪电新闻

坠亡幼童母亲控告丈夫过失致人死亡,警方确有必要调查清楚

楚天都市报

司法程序走到哪一步

报警(9月13日)

事发当日警方到场处置,并将崔先生带至派出所做询问笔录。

已完成

初次认定意外(9月14日)

警方认定现有证据不构成刑事案件,不予立案。

已完成

母亲正式控告并受案(10月16日)

刘女士以"过失致人死亡"提交控告,派出所出具受案回执。

已完成

再次不予立案(10月23日)

渝北区分局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认定"没有犯罪事实"。

已完成

申请检察立案监督(进行中)

刘女士委托重庆姐弟坠楼案原代理律师团队,向检察机关申请立案监督并申请听证。

进行中

检察听证/结论(待定)

检察机关是否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结果尚未确定。司法结论最终以权威机关公告为准。

待定

母亲的明确诉求

"不要报道婚姻和赔偿;采访前必须征求本人意见;还原事实,尊重证据,尊重这个小生命。"

——刘女士公开表态

刘女士明确表示,她的控告不涉及蓄意谋杀,诉求指向的是监护失职导致的过失责任。她拒绝接受崔先生提出的"每月补贴1万元、维持婚姻"方案:"我们之间唯一的纽带就是孩子,现在孩子没了,日子根本过不下去。"

重庆:父亲遛狗时两岁幼童从18楼家中坠亡,母亲以"过失致人死亡"报案获警方受理

澎湃新闻

重庆男子外出遛狗2岁儿子从18楼坠亡,妈妈最新回应:已与丈夫断绝联系,以"过失致人死亡"报案获警方受理

中原网

父亲遛狗时幼童坠亡 母亲报案获受理

光明网大鱼号图文

理性看待这起事件

正如新京报评论所指出,追问监护责任当然必要,但网络讨论必须严守事实边界。目前已知:刘女士明确否认"丈夫蓄意谋杀"的指控;男童父亲也否认外遇及为孩子购买大额保险等传言。

刑事司法结论取决于证据与法律认定,不取决于舆论情绪。案件仍在法律程序中推进,最终结果以司法机关权威裁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