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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周先生有套80多平老房子,之前每月租金1500元左右。他接到一家公司电

浙江嘉兴,周先生有套80多平老房子,之前每月租金1500元左右。他接到一家公司电话,对方称把房子委托做民宿,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8年。周先生心动签了租赁和装修合同,付了38280元装修费。可对方迟迟没动工,仅换了锁、刷了墙。周先生多次催促,对方找各种理由拖延,还让签拖延装修合同。后来周先生找记者曝光,遇到了同样遭遇的朱阿姨。 (来源:1818黄金眼) 据报道,周先生,在老城区有套80多平老房子。房子年头不短,装修也旧,之前每月租金1500元,虽不高但能补贴家用,一直就这么出租着。 2025年11月,周先生在家休息,接到个陌生电话。电话那头是家公司,说专门做民宿运营,看中周先生房子,想委托做民宿。 对方开出的条件特别诱人,每月租金3000元,租期8年。周先生心里一盘算,每月多1500元,8年能多赚不少,这买卖划算,没多想就答应。 按照对方要求,周先生签了租赁和装修合同。合同里写得清楚,公司负责装修,把房子打造成适合做民宿的样子。周先生还付了38280元装修费。 付完钱,周先生满心期待房子装修好收高租金。可日子一天天过去,房子没动静。周先生忍不住去查看,发现对方就换了锁,简单刷了墙。 周先生着急,给公司打电话。第一次,对方说吴经理调走,新经理没熟悉情况,让再等等。周先生虽不踏实,也只能等。 过了几天,周先生又催。这次对方说年底公司业务整合,装修往后推。周先生火了,这推来推去何时是头。 对方见周先生急,拿出拖延装修合同让签。说签了装修时间能再延,等公司整合完业务就装修。周先生心里五味杂陈,不想签又怕钱打水漂,最后还是签了,可心里越来越没底。 之后,房子还是半拉子工程。周先生多次催,对方总找理由拖延,一会儿说工人没到位,一会儿说材料没到齐。周先生觉得被耍,决定不再坐以待毙。 周先生联系当地记者,想靠媒体解决问题。他带着记者来到那家公司,在公司遇到同样遭遇的朱阿姨。 朱阿姨房子100多平,也被这家公司以做民宿名义忽悠。朱阿姨付了31000多元装修费,房子也没装修成。 朱阿姨气愤地说,她也是看租金高才心动。签合同付钱后,就陷入无底洞。多次找公司理论,公司总敷衍。 周先生和朱阿姨你一言我一语诉说遭遇,记者认真记录。他们希望记者帮讨回公道,让公司履行合同,尽快装修房子。 这公司行为难道不受法律约束?从法律角度看,周先生和朱阿姨与公司签了装修合同,就形成合同关系。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应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这公司收了装修费,只做换锁、刷墙简单工作,之后一直拖延,没按合同全面履行装修义务,明显违约。周先生和朱阿姨有权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合同,在约定时间完成装修。 要是公司无法继续履行,比如没装修能力或者故意不想装修,周先生和朱阿姨还能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就是说,周先生和朱阿姨可要求公司退还已付装修费,赔偿拖延装修造成的损失,比如房子无法正常出租的租金损失等。 生活中,类似以高回报为诱饵,签合同后不履行义务的情况不少。很多人贪图高收益,放松警惕,没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对方资质,陷入纠纷。 公司为谋利益,用拖延手段欺骗房主,既违背商业道德,又触犯法律。周先生和朱阿姨遇到问题及时找媒体,通过合法途径维权,做法值得肯定。 在记者协调下,公司负责人露面。负责人一开始强词夺理,说公司遇到困难所以装修拖延。 周先生和朱阿姨不买账,要求公司给明确说法和解决方案。在记者追问下,公司负责人无奈表示,7天内安排工人进场装修。 周先生和朱阿姨心里虽怀疑,也只能先相信。他们希望公司这次说到做到,别再让他们失望。 公司以高额租金为诱饵,签合同收装修费后拖延装修,构成欺诈。生活中合同纠纷时有发生,很多人面对高额利益诱惑,忽略合同风险。 像周先生和朱阿姨这种情况,要是签合同前多留个心眼,仔细审查合同,了解对方资质,也许就不会陷入陷阱。 签合同前,要查看对方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确认对方有履行合同能力。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对模糊不清的条款要问清楚,必要时可要求修改。 遇到高额利益诱惑,要保持冷静,不要被利益冲昏头脑。想想天上会不会掉馅饼,这么高的回报是不是合理,背后有没有风险。 在签订合同和面对利益诱惑时,一定要谨慎。多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学会保护自己合法权益,避免陷入类似陷阱。 大家对这事有什么看法,不妨一起讨论讨论,分享下自己的经验和想法,让更多人能从中学到东西,避免重蹈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