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李教授曾建议“取消私生子的继承权!”李教授认为,私生子拥有继承权,会让婚外关系少一层代价。这个说法听着痛快,尤其是站在受伤的原配那边,确实很容易有共鸣。
可问题来了,法律能不能拿孩子下手?
《民法典》说得很清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权利上不能分三六九等。大人之间的感情账、婚姻账、背叛账,最后不能算到孩子头上。孩子没法选择自己怎么来到这个世界,却要被剥掉继承权,这惩罚的不是婚外情,是最没能力反抗的人。
支持取消的人,盯住的是另一个痛点:婚姻要被保护,原配不能总吃亏。这个情绪可以理解,但路子走偏了。真该承担后果的,是那个破坏婚姻责任的成年人,不是被动出生的孩子。
法律如果为了护住婚姻,就先把弱者推出去挡刀,看起来像是在维护秩序,实际上是在制造新的委屈。
我的态度很明确:非婚生子女的继承权不能取消。婚姻当然要有边界,背叛当然要付代价,但这笔账该找成年人算。夫妻财产怎么约定,离婚损害赔偿怎么落实,遗产安排怎么更清楚,这些都可以继续完善。
但不能把孩子变成“震慑婚外情”的工具。
守护婚姻,不该靠剥夺孩子的权利;惩罚过错,也不能找最无辜的人买单。对此,你怎么看?
参考资料: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中国人大网《中国民法典诞生!》2020年5月28日、人民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6月2日、北京海淀法院《民法典小课堂丨非婚生子女是否有权继承生父母遗产?》2022年5月27日、麻城市人民法院《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继承权》2026年3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