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位风云”再起,邻里小事一定要“联合调查组”才能解决吗?】
继长沙的彭处长之后,一起关于车位的冲突又在同属湖南的衡阳发生。
衡阳发改委下属机构市社会信用信息中心的一位公职人员,开车进入地下车库后,脚踹一个车位地锁,试图破坏,被视频录下过程。
本质上,这又是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情,8月2日,官方账号衡阳发布发布了联合调查组的《情况通报》。
之前,我对长沙彭处长车位问题写了几篇文章,也分析了长沙的情况通报。大家都比较关注。
如今,衡阳采取了一样的处理方式。
这种方式的弊病在于:它无法常态化,也无法落实责任。
当一个小区个人车位问题都需要由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介入调解才能推动进展,这首先就意味着正常设置的机构——公安、物业、社区、街道办、司法调解、法制办等——都无法解决这么一个小问题。
那么,我们首先要做的就是反思为什么这么多常设机构无法解决小问题?是这些机构没有存在必要了,还是要改变这些机构的工作机制?
其次,当邻里小事都需要联合调查组介入才能推动,那也就意味着,无法触动“联合调查组”的业主,碰上类似问题的时候将无法解决问题。
因此,这是一种不公:只有个别的人可以调动庞大的社会资源来解决个体问题,而大多数个体则面对小问题也束手无策。
这是一件很悲哀的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