羁押485天,无罪释放后亿万企业崩塌,负债3000万,为何赔偿仅41万?连违规追缴的100万都扣留不予退还?
南方农村报8月8日转扬子晚报讯,近日,河南新蔡县王飞夫妇向记者反映,2021年因建设冷库时虚报成本、涉嫌骗取100万元国家补贴被刑事拘留,后检方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获释并得到国家赔偿。
但王飞夫妇称,羁押期间企业经营停滞、损失惨重,已向上级机关申请复议,此外,王飞表示,无罪释放后,此前被扣押的100万元补贴款有关部门迟迟未予返还。
2023年1月18日,王飞被带走,485天后,2024年5月16日,他走出看守所。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决定不起诉:无罪。
他回到家,3000多头猪已经饿死,加工厂停工,十多吨原料霉变,订单全部违约,账户早已冻结,贷款全部到期。
为了填上不断扩大的窟窿,六套房产被变卖。一家年产值6000万、资产过亿的企业,在485天里归零,清算之后,倒欠3000万。
他的清白是回来了,但那个清白,已经找不到任何东西可以安放。
检方当初指控他骗取100万冷库补贴,那笔钱,早已依法追缴、上缴国库,国家没有实际损失。
2023年9月,案件提起公诉,此后近8个月,四次开庭,多次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整个过程中,王飞始终被羁押,一天都没有出来过。
损失已经挽回,追诉程序却没有自动终止。
人先关起来,证据可以慢慢找,每一次退补、每一次延期,对办案机关只是卷宗流转的时间节点,但对一个被羁押的企业主,多一天就有一天的饲料款没人付、一批订单没人签、一笔贷款没人还。
程序每向前机械推进一步,企业的生命就被持续消耗一步,国家钱款已全额追回,那么长时间羁押的正当性,还成立吗?
那座冷库是真实建成的,工程合同72万,真金白银建起来的,争议核心是申报材料上填的金额:成本从72万变成了265万,并据此申领了100万补贴。
案件最终撤回起诉,检方表述是“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这意味着控辩双方存在严重认识分歧,司法系统内部对于这一行为到底构不构成诈骗罪,自己都没有统一结论。
赔偿决定下来,总计41万元,其中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按日均475元计算485天;精神损害抚慰金约7.2万元,占比21%。那些千万级的经营损失,不在赔偿范围内;3000万的负债,不在赔偿范围内;那笔曾经追缴的100万补贴,王飞申请返还,被驳回。
法理上,这些都不属于“直接损失”,这意味着个人30年心血归零、一家地方龙头企业的彻底消亡、30多个家庭的失业、地方失去的税收与产业,在法律上都被归入不予量裁的间接后果。
这是一个以财政可控性为底层的赔偿逻辑,它必须为极小概率的错案,设定一个标准、可复制、不冲击体系的对价,这个对价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个体完全正义”。
它支付的,是看得见的部分,那些看不见的产业崩塌、人生重建、命运的陡转直下,不在赔偿清单上。
制度把清白还给了他,那张无罪证明分文不取,但重建生活的代价,分文不予。
资产过亿的企业秒变41万,3000万欠款还等着还,公平吗?
参考信源:
《养猪夫妇被羁押712天后无罪释放丨获国家赔偿约41万元,但因停工负债3000多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