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永宁县,大妈捡废品后随意堆放在小区,经物业多次劝导无果,小区业主对她意见很大,一次与业主争执后大妈被打,住院 1 天后主动要求出院。
不料 17 天后大妈再次住院动手术,事后大妈以此为由,向涉嫌打人者索赔 3.7 万元,对方却认为大妈住院与己无关。法院会如何判决?
吴丽 65 岁,平时常在小区收集纸箱、塑料瓶等废品。真正引起邻居不满的,不是吴丽捡废品,而是吴丽把不少杂物堆到家中、楼道和公共区域。物业反复劝说,吴丽一直没有彻底清理。
这种矛盾在社区治理中并不少见。2025 年 6 月 4 日,上海市普陀区宜川路街道公开过一起类似事件。一名老人长期收集可回收物,家里放不下后,纸箱和塑料瓶逐渐占到楼道。
当地没有直接把东西扔掉,而是让居民区、物业、城管等一起上门沟通,还联系老人子女参与。老人后来同意每天分批整理,社区和物业协助搬运,前后 16 天清出 59 袋杂物。
考虑到老人年纪和身体情况,工作人员还在家中及公共区域安装烟温感报警设备,并让预警信息与工作人员、家属手机联动。
这件事说明,楼道堆物看着是个人习惯,进入公共区域后就成了共同生活问题。2026 年 3 月,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物业行业专项检查情况时,章子湖家园曾在春节前集中清理楼道中的废旧家具、纸箱等物品,目的就是避免公共通道长期被占。
按照民法典关于业主共同生活秩序的规定,影响公共通行、侵占共有空间的行为,本来就可以由物业、业委会等进行劝阻和处理。
吴丽所在小区的矛盾却没有在这个阶段解决。此前小区垃圾堆发生过着火,民警了解情况时,李琴、肖莲、李萍曾反映吴丽乱堆杂物。
吴丽因此对几人产生不满。6 月 30 日晚,肖莲与吴丽发生口角,李琴赶来理论并报警。民警到场后双方仍争吵,李琴挣脱劝阻扑向吴丽并挥拳,吴丽倒地后被 120 送医。
第一次检查显示吴丽颌面部、胸部软组织损伤,第二天吴丽主动离院。17 天后,吴丽因左膝疼痛、肿胀再次住院,7 月 21 日接受左侧髌前滑囊切除手术。
吴丽随后向李琴索赔 37915 元。李琴认为,两次住院隔了 17 天,吴丽又长期捡废品,膝部疾病未必与当晚倒地有关。
这个争议恰好能和最高人民法院 2014 年发布的指导案例 24 号对照。该案中,荣宝英在 2012 年 2 月 10 日发生交通事故,鉴定意见认为个人体质因素对损害后果有一定影响。
法院最终强调,体质因素不等于法律上的过错。受害人原有身体状况是否影响赔偿,不能只看年龄或身体基础,而要结合事故经过、医学证据和因果关系判断。也就是说,不能因为一个人年纪大、身体原本较弱,就当然认定后续治疗与侵权行为无关。
吴丽案中,法院同样没有仅凭 17 天的间隔就否定第二次治疗。法院认为,吴丽倒地与后来左侧髌前滑囊问题之间不能排除因果关系,相关合理治疗费用应进入损失范围。
但吴丽长期在公共区域堆放废品,物业多次劝导后仍未改正,又持续与邻居发生争执,对矛盾扩大也有过错。
最终,法院核定吴丽损失 24479 元,判李琴承担 70%,赔偿 17135 元,其余由吴丽自行承担。
信源:法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