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南城街道委托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招聘153名“课时服务人员”,派驻辖区公办中小学任教,引发对教育外包和教师称谓的争议。
当地教育部门回应此为学校向企业购买教育服务,用来替代传统的临聘代课教师。我认为,凡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解决师资短缺的行为,其核心都是为了规避人事风险。事业单位传统的用人方式是公开招聘在编教师,而受编制等限制,各地普遍存在招聘合同制教师、编外教师、同工同酬教师等现象,虽然叫法不同,但都是教师岗位,与学校签订劳动合同。
而劳务派遣制人员,与学校不存在劳动关系,是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学校就规避了招聘临时人员带来的人事(劳动关系)风险。但教育部门所说的购买教育服务,属于政府采购的范畴,必须要符合政府采购的程序。
至于将派遣到教师岗位的人员称为“课时服务人员”我认为不妥,教师就是教师,无论是正式在编教师还是临聘代课教师,都是教师,这是这一职业最规范的称谓。第三方公司使用“课时服务人员”这一称谓,其实是在回避对这些派遣人员教师身份的认同。
总之,目前全国范围内普遍存在的编外聘用教师,存在巨大的人事风险,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首先是这些编外人员养老保险的问题,有些地方是按事业单位缴纳,有些地方是按企业缴纳,另外待遇千差万别。其次是这大量的编外聘用教师的出口问题,未来一旦不再需要应如何妥善安置等。这些问题必须认真加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