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把小火吓吓他们”,2005年上海1.9麦琪里恶意纵火案侦破始末

运鹏谈国际 2023-11-17 17:25:02



麦琪里残存的老房废墟

2005年1月9日凌晨1时02分,上海市公安局徐汇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报警:正处在拆迁过程中的乌鲁木齐中路179弄麦琪里62号朱建强家发生火灾,徐汇区消防支队在10分钟后赶到现场,1时14分开始出枪喷水灭火,至1时27分将大火扑灭。在消防车赶到前,朱建强夫妇和孩子在浓烟弥漫的三楼南间屋顶的“老虎天窗”处呼救,消防车赶到后,他们三个人已经被一名拆迁工地上的挖掘机司机救了下来。

右下角红框内即是麦琪里

消防队员赶到后,朱建强对消防队员们说:他70岁的老父亲朱水康和71岁的老母亲李杏芝还没跑出来,消防人员在清理火场的时候,在废墟的一楼和二楼之间的转台上发现了两具被烧焦的一男一女的尸体,经法医的鉴定,确定两具尸体就是朱水康和李杏芝。尸检结果确定:死者朱水康、李杏芝全身烧焦炭化,气管黏膜热作用明显,气管腔内有大量的烟灰炭沫,确定为生前吸入。两名死者的直接死因系生前火烧导致休克死亡。

朱建强对出警的民警说:“1月8日晚上10点过后,我和我老婆、女儿还有我爸妈都睡了,大概1月9日1点左右,我和我老婆女儿被窜进门缝的浓烟呛醒,睁眼一看门外面已经着火了,我们原本想从楼梯逃出去,但楼梯已经被火封住了,我叫我爸妈快跑,但他们却开门往楼下跑了,我只能先把我老婆和女儿送上‘老虎天窗’,再回头找我爸妈的时候,看到火已经进屋了,我下不去了,只好也出‘老虎天窗’跟老婆孩子一起呼救,最后被一个开挖掘机司机师傅救了。”

上海石库门老房子屋顶的“老虎天窗”

打110报警的拆迁工地土方车司机钱某某说:凌晨1时许,他看见工地内一房子起火即打报警。打119报警的拆迁工地土方车司机舒某说:凌晨1时许,他看见工地内一房子起火,有人喊救命,其就打119报警,之后看见挖机将屋项上的一男二女救下。将朱建强一家三口救下来的拆迁工地挖掘机司机蒋某某说:凌晨1时许,他在工地施工时,看到62号房子着火了,就开着挖掘机去救人,将挖掘机的铲斗搭到了屋顶上,将屋顶上的一男二女救了下来。

挖掘机和土方车

通过火场调查,火调专家和刑技人员一致排除了电气故障、生活用火、遗留火种引燃或自燃引起火灾的可能性。鉴于在62楼底楼至一楼半的11格木质楼梯上发现了带状炭化痕迹,且楼梯踏板和一楼半转弯平台楼板表面均发现有助燃剂燃烧后形成的炭化痕迹。助燃剂经化验初步确定为汽油、酒精类的易挥发、低燃点的易燃液体。

此外,在楼梯底部的水泥地面还发现类似玻璃瓶底的碎玻璃片和已经炭化的皮鞋,经检验上面均附着有汽油成分。确定此次火灾为人为纵火,从火势形态及走向分析,起火点可能在底楼至一楼半的平台区域。

人为纵火,此案非同小可,惊动了上海市委、市政府。时任上海市公安局局长的吴志明主持召开案情分析会,责成市局刑侦总队一支队和徐汇分局刑侦支队组成联合专案组负责侦办此案。并下了死命令:“一定要排除一切干扰,给我查个水落石出,决不允许在我们的眼皮子底下有屈死的冤魂!”

吴志明(穿米黄色夹克衫者)

专案组首先对麦琪里动迁地块的情况进行了一番调查了解:

麦琪里动迁地块范围为乌鲁木齐中路以东、安福路以南、常熟路以西、五原路以北的区域,总面积20950平方米,总共涉及1083户居民。由上海城开集团有限公司和香港航运公司共同投资开发,投资预算为2.6亿元;由上海城开集团公司下属的上海住宅安置有限公司负责动迁,动迁工作自2002年6月开始,原定在当年年底动迁完毕。但由于相当一部分在这里住了一辈子的老居民对动迁方案不满而拒绝搬迁,导致动迁进度缓慢,至2004年年底已经投入了3.7亿元的资金却依然没有完成全部动迁,平均每拖延一天仅仅就银行利息就有4万元。

据调查,麦琪里从2004年年初开始就曾先后发生了12起火情,虽然均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其中有8起有人为放火的嫌疑,但到底是谁家放火却始终查不出头绪。此外还屡有居民投诉,说电线被人为剪断,以及窗玻璃被人为砸坏、甚至楼板被撬、屋顶瓦片被掀开的情况。

根据这一点,专案组初步判断这起纵火案很可能和动迁冲突有直接关系,于是兵分五路开展调查:

第一路围绕朱建强家开展调查;第二路围绕负责拆迁的上海象云拆房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南机械清场有限公司开展调查;第三路对其他动迁户以及地区有精神疾病的人员予以排查;第四路针对麦琪里动迁地块曾发生的12起火情开展梳理分析,查找和本案是否有内部关联;第五路对麦琪里及附近的群众进行走访。

……

第一路查实:朱建强一家共五口人,分别是户主朱建强、妻子周某、女儿朱某和死者朱水康和李杏芝;朱建强一家尚未和动迁组签订拆迁协议;通过走访查实:周某和婆母李杏芝素来关系不和,对拆迁分配问题也多有不满,曾经威胁服用“敌敌畏”农药、扬言用汽油自焚,似乎有纵火自焚的动机。

但经分析核实,朱水康和李杏芝夫妇的死亡并不符合朱建强夫妇的分房利益,毕竟少了两个分房“人头”,获分面积将大受影响;从朱建强夫妇衣着情况分析,两人在起火时正处在熟睡状态,与他们向警方的叙述能相互吻合。同时对两人的衣服和指甲内残留物进行分析,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纵火的证据。退一万步说:假设朱建强夫妇人为纵火,在明知没有逃生退路的情况下,也不可能搭上自己的女儿的性命,此行有悖常理。因此,朱建强夫妇纵火的可能性可以被排除。

第二路查实:上海象云拆房有限公司和上海三南机械清场有限公司和负责动迁的上海住宅安置有限公司所签订的相关拆房和清理合同中并没有规定承包期限,换句话说,就算工期拖延再久,对这两家公司来说也没有什么直接损失,因此这两家公司因为“抢工期”而纵火的怀疑可以被排除。

第三路对动迁地块及附近区域的其他“钉子户”和所有精神病人以及有精神病史的人员进行逐一排查后均排除了他们的作案嫌疑。

第四路查实:针对麦琪里拆迁地块内时有火情发生的情况,麦琪里所在的湖南街道于2004年10月至12月在麦琪里安装了监控设备,结果在这段时间内未再出现火警或者居民电线被剪、门窗被砸的情况。然而2004年12月底监控设备随所在房屋被拆除而拆除后没几天就发生了这起火灾事故,判断确有人为破坏情况。

第五路走访得知:麦琪里地块动迁应急小组成员王长坤(时年54岁,上海市人)经常带领拆房队的民工经常为了让居民赶紧迁走,经常实施砸门窗、撬楼板、掀瓦片等无故挑衅的行为;现场附近的“好德”便利店的女营业员反映:她曾经在2004年10月向来店里买东西的拆迁工地民工询问麦琪里为何经常有火警发生?民工随口就回答:“是动迁组放的火,为了借机拆房子。”

此外,在进行走访的时候,住宅安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孙勤(时年47岁,上海市人)等动迁组成员一再向走访的侦查员夸大朱建强的妻子周某和李杏芝的婆媳矛盾,以及周某的几次怪异举止和走极端的例子,一直试图将专案组的缉查方向往周某人为放火方面上引导。

综上所述,专案组认为动迁组、拆房队人员参与此案的可能性极大,或者干脆就是此案的始作俑者。因此,上海城开集团住宅安置有限公司下属的动迁组和拆房队成了专案组的重点查缉对象。

通过明察暗访,专案组得知:麦琪里拆迁地块动迁组内部设有一个所谓的“应急组”,组长陆培德(时年48岁,上海市人),下属以王长坤为骨干的拆房队,主要负责基地动迁出现“困难”时开展“应对”工作。被麦琪里的居民私下里称为:“动迁组养的一帮打手”。

群众反映:这帮“应急组”的人在动迁过程中多次和居民发生冲突,且态度蛮横。居民们怀疑屡次发生的原因不明的火情以及部分居民的门窗被砸、电线被剪、楼板被撬和瓦片被掀等情况都是“应急组”所为。

1月31日,专案组将“应急组”的骨干成员王长坤、拆房队老板陆金龙和民工倪世全三人传唤到案。三人承认,他们在陆培德的指使下,对麦琪里拆迁地块居民多次实施砸门窗、撬楼板等行为,但却都不承认自己和1.9纵火案有关。不过,在询问的时候三个人中陆金龙和倪世全反应比较正常,但王长坤显得神色紧张,顾左右而言他。因此专案组判断王长坤对1.9纵火案有直接关系,此外技侦部门通过监听,发现王长坤和陆培德在案发前后联系极为频繁。

2月4日,专案组正式传唤陆培德。陆培德到案后,屡次一开始辩解自己是清白无辜的,不过很快就承认自己受王长坤指使对麦琪里拆迁地块居民实施断水断电、砸门砸窗等犯罪行为,但是依然不承认自己和1.9纵火案有关。

不过在专案组不断加大审讯攻势(虽然“大记忆恢复术”不能用了,但别的“手段”还有的是)后,陆培德在2月7日供述:自己受上海住宅安置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麦琪里动迁组负责人杨孙勤的授意,指使王长坤实施了1.9纵火案。

1月4日下午,杨孙勤召集动迁组全体员工开会后,陆培德被杨孙勤单独留下,说:“单靠砸门窗、断水断电的方式对付不肯搬迁的居民没什么效果,要用放火手段进行恫吓,迫使他们搬迁。”

随后,陆培德将杨孙勤让他放火的“指示”转告给王长坤,并由王长坤来具体实施。1月9日凌晨,正在家里睡觉的陆培德接到陆金龙的电话,获知麦琪里62号朱水康夫妇被烧死了。大惊失色之下的陆培德立即联系王长坤碰面,问:“到底怎么搞的?”王长坤说:“事情搞大了,放火时候汽油倒得太多了。”

天亮后,陆培德和杨孙勤在拆迁办在现场的办公室里碰面,并向杨孙勤“汇报”此事,杨孙勤对陆培德表示:“这件事给我烂在肚子里!”

当王长坤被专案组传唤并羁押后,陆培德又找到杨孙勤问“怎么办”?杨孙勤安慰陆培德说:“慌什么?放火的人是王长坤,他不敢乱讲话的,你别自己吓唬自己。”

陆培德招供后,专案组加强了对王长坤的突审力度,至1月9日凌晨成功攻破了王长坤的心理防线,招供了自己在1月9日凌晨在麦琪里62号放火的犯罪事实。

1月4日下午,陆培德在开完杨孙勤召开的动迁组回忆后回到“应急小组”后就向手下传达了“要求对包括朱建强在内的4家待拆迁户加大动迁力度”的“最新指示”。然后就带着王长坤等人去“实地查看”。当他们经过朱建强家楼下时,陆培德对王长坤说:“62号这户人家蛮烦的,你给他们弄点颜色,放把小火吓吓他们”。

1月8日20时左右,王长坤将约400毫升汽油倒入两只“CENTRUM”牌维生素(即“善存片”)塑料瓶中后放入自己的摩托车后备箱内。1月9日凌晨0时30分,王长坤趁妻子熟睡,自己起身出门,骑摩托车至麦琪里,来到62号从后门进入楼里,将一瓶汽油倾倒在一层半的平台上,另一瓶汽油由上到下逐级洒在木质楼梯台阶上,然后下楼到楼底用自己的“朗森”牌打火机将汽油点燃后逃离现场。

“CENTRUM”牌维生素(即“善存片”)

根据陆培德和王长坤的交代,专案组于2月9日将杨孙勤刑事拘留。经过突审,杨孙勤交代自己曾在1月4日在动迁组开会后特别单独留下陆培德“面授机宜”。要求陆培德在朱建强的老婆周某曾扬言点汽油放火这个事情上多动动脑筋,在朱建强家放把火后大造舆论把屎盆子扣在周某头上,还对陆培德说:“注意分寸,不要伤了人。”结果在1月9日凌晨得知62号起火了,赶忙赶到火灾现场查看,在现场遇到了陆培德,陆培德低声对他讲:“弄豁边了(上海方言,意思是事情闹大了)!”

至此,1.9纵火案的真相浮出水面,系杨孙勤为逼迫朱建强家搬迁,主使放火烧房并授意陆培德传达并由王长坤具体实施的人为纵火犯罪行为。

2005年8月23日,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判决:王长坤和杨孙勤以放火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放火罪判处陆培德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三人不服提出上诉,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审核做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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