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初年,繁峙县地方行政区划仍同清末。民国七年(1918),全县划分为4个区,辖589个村。第一区公所设于县城,第二区公所设于砂河,第三区公所设于大营,第四区公所设于小石口。七七事变前未曾变动。
民国二十六年(1937)11月,抗日政府成立后,全县划分为4个区。一区区公所设于泽萌泉,二区区公所设于南峪口,三区区公所设于小柏峪,四区区公所设于河蛟。
民国二十八年(1939)3月,将原来的4个区增划为8个区。一区驻地正沟包括南峪口、伯强以西,坡头、大宋峪以东、集义庄以南一带地区;神堂堡、庄旺一带为二区,驻地庄旺;大营、横涧、小柏峪一带属三区,驻地牛星堡;三区与五区的中间地带为四区,驻地柏家庄;五区驻地侍倚堡范围在滹沱河以北,下茹越一带;五区以西归六区,驻地白堡;滹沱河以南,城关一带属七区,驻地大木瓜;毗邻五台县的西南山区为八区,驻地二茄兰。同年5月,成立北山办事处,为县的派出机构,辖沿北山一线的三、四、五、六区。
民国二十九年(1940)8月,撤销北山办事处,并由原来的8个区增划为11个区。一区驻地正沟,二区驻地庄旺,三区驻地牛星堡,四区驻地天岩,五区驻地山寺,六区驻地二茄兰,七区驻地白堡,八区驻地柏家庄,九区驻地横涧,十区驻地地卜沟,十一区驻地车厂。
民国三十年(1941)1月,将滹沱河以北的村庄大部划归应县,县城和砂河仍属繁峙,将原来的1 1个区,缩减为6个区。一区驻地正沟,二区驻地庄旺,三区驻地横涧,四区驻地车厂,五区驻地山岔,六区驻地二茄兰。
民国三十三年(1944)12月,划归应县的原繁峙部分地区仍归繁峙管辖,将行政区划调整为8个区。一区驻地上小沿,二区驻地庄旺,三区驻地横涧,四区驻地车厂,五区驻地山岔,六区驻地二茄兰,七区驻地六郎寨,八区驻地柏家庄。翌年3月增设九区,驻地下双井。
民国三十五年(1946)7月,改划为7个区。第一区公所设于砂河,第二区公所设于庄旺,第三区公所设于大营,第四区公所设于山会,第五区公所设于铁家会,第六区公所设于岩头,第七区公所设于城关。
1949年5月,对部分区村归属重新调整,增划第八区,八区公所设于柏家庄,后于1950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