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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明代士大夫尤其是江南士大夫在他们的笔记中记载了大量的回回形象,这些记载不仅反映了汉地回回人的现实生活,也反映了汉族士大夫对回回的评价。回回入居中原后,坚守其宗教习俗,张扬其义气性格,汉族士大夫对其有褒有贬。明代士大夫对回回形象的描述反映了汉文化与回回文化之间的接触与碰撞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农耕与游牧、农业与商业两种文化的关系。笔者认为,这种关系的发展演变也是回回最终成为中华民族大家庭成员的进程之一。
一、回回护族,相遇亲厚明代文人笔记中反映回回人抱团讲义气性格最典型的案件是景泰年间的速来蛮事件。
对此事叙述最详细的是明人刘侗和于奕正合著的《帝京景物略》:“景泰四年,寺成,皇帝择日临幸,已夙驾除道。国子监监生杨浩疏言,不可事夷狄之鬼。礼部仪制司郎中章纶疏言,不可临非圣之地。皇帝览疏,即日罢幸,敕都民观。缁素集次。忽一西番回回蹒跚舞上殿,斧二僧,伤傍四人,执得,下法司,鞫所繇,曰:轮藏殿中,三四缠头像,眉棱鼻梁,是我国人,嗟同类苦辛,恨僧匠讥诮,因仇杀之。狱上,回回抵罪。”
除了事件发生的时间与《明实录》记载不同外,这里主要涉及到速来蛮事件的起因,即与正统、景泰初年佛寺大兴、佛教兴盛有关。正统年间,番僧络绎,宦官当道。宦官王振佞佛,蛊惑英宗修大兴隆寺,日役万人,糜帑数十万,宏丽冠京都。英宗赐号“第一丛林”,并“命僧大作佛事,躬自临幸,以故释教益炽”。以致于“男女出家累百千万,不耕不织,蚕食民间”。“土木之变”,英宗被俘于瓦剌,景泰即位,群臣谏事佛者甚众。然宦官兴安佞佛甚于王振,请景泰帝建大隆福寺,严庄与大兴隆寺媲美。
景泰四年三月,寺成,景泰帝准备剋期临幸。被大臣谏止。士大夫反对的原因是因为隆福寺作为朝廷香火院,皇帝御临,有“弃儒术而崇佛”之嫌疑,有损皇帝圣德。而回回速来蛮在隆福寺举行盛大法会之际,持斧上佛殿杀僧,烧毁佛经并坏门窗等物,杀死一至两名,伤二三名僧侣,原因是轮藏下推转者是其教门中人,更可恨的是僧匠讥诮他们,有侮教辱人之嫌,因此行凶。
这种从佛教与伊斯兰教斗争角度及当时的历史背景分析其发生的原因有一定的合理性。这里主要关注的是汉族士大夫就此事对回回的看法。陆容和冯梦龙都认为此事反映了回回人党护族类的习性,对回回速来蛮“激于义而蔽于愚”的行为,同情之余是感概,陆容感概的是中国人遇到利害时挤其同类以自全,不如回回慷慨赴义。而冯梦龙则认为这个回子做法体现了“孔子恶做俑”思想,反佛做法值得肯定。
回回另一个重要特性是相遇亲厚,这与他们同教同在汉地有关。嘉靖年间汉地色目人通事与进贡回回之间相互亲近、相互利用最为明显。嘉靖十六年(1537),土鲁番、天方、撒马儿罕等国冒滥称王进贡,称王者百五十余。甘肃边关审查,认为冒滥称王、违例入贡在于西域回回企图获得明廷厚赏。而其中起关键作用的是色目人充当的外夷通事。
二、回回宰牛,不食猪肉回回不食猪肉是回回不同于内地汉人的饮食习惯,明人严从简说,回回“人尤重杀,非同类杀者不食,不食豕肉”。
明人都穆《都公谭纂》记载了明宣宗尊重回回不食猪肉的事例:“马都督俊,其先回回人,不食猪肉,宣宗一日宴武英,宣俊甚急,俊至,以所食猪肉赐之,俊即奉之,几入口,上笑曰:‘汝回回人,亦食此耶?’俊叩首曰:‘陛下欲臣死即死,况食肉耶?’上即命左右取肉,且曰:‘吾戏之耳,不可破汝戒也。’俊复叩首谢。”
宣宗知道回回人不食猪肉是其戒律,并予以尊重。马俊在当时情况下准备食猪肉,也是教义允许的。明宣宗只是对回回不食猪肉表示某种好奇,而明武宗是直接下令禁食猪肉。事在正德十四年十二月下旬。明武宗朱厚照南巡,从扬州到南京的路上他发布了一道圣旨,禁止民间养猪、杀猪、吃猪肉。
此禁猪令一事见载于《明实录》:“时上巡幸所至,禁民间畜猪,远近屠杀殆尽。田家有产者悉投诸水。是岁,仪真丁祀,有司以羊代之。”
禁猪的原因有三条:“当爵本命”,“爵”指武宗自封为镇国公的爵位。“本命”指武宗生肖属猪(武宗生于弘治四年,辛亥年)。“姓字异音同”指武宗姓朱,而“朱”又和“猪”同音。三是吃猪肉要生疮。明武宗朱厚照在南巡时发布禁猪令,不仅仅是他和他身边一群人出于愚昧无知,搞出来的一场‘政治笑话’,其深层的意思是武宗此时已经陷于众叛亲离的境地。
明武宗在心理上、精神上已经感到一种身败名裂的危险在等待着他。这种根据明武宗所处环境从精神心理上分析其颁布禁猪令的原因有一定道理,但食猪肉随生疮疾这条理由更值得分析。姓朱,“朱”、“猪”同音,又是本命年,民间亦有这样说法,至多本人不食猪肉而已,但要让全国人不食猪肉还需理由。
明武宗朱厚照在位期间重用回回人写亦虎仙、亚三等人,与回回人朝夕相处,具备了懂得伊斯兰教教义、信仰伊斯兰教的条件,因而信奉伊斯兰教。禁养猪豕、禁食猪肉是伊斯兰教教规。《古兰经》禁止吃猪肉,因为猪肉是不洁的。因此,穆斯林禁食猪肉是因为猪肉不洁。至于食猪肉要生疮这一说法可能源于中原传统说法。
禁猪令发布一个多月后,留守京师的内阁大学士杨廷和上了一本《请免禁杀猪疏》,逐条驳斥了明武宗的三条禁猪理由,伤病并非是食豕肉所致。杨廷和是从传统中医角度解释生疮的原因。《明武宗实录》收录杨廷和该疏时没有提这条理由。或许认为这条理由无需驳斥。所以,从明武宗禁猪令的三条理由来看,并不能得出他可能是穆斯林的结论。
回回人不食猪肉只是回回人自身的事,对汉人生活并无太大影响。明武宗的禁猪令实施了3个月左右就悄悄取消了,当时受禁猪令影响的地区主要是长江以北地区,直到北直隶附近。
回回人杀牛是汉人尤其是士大夫比较关心的事,牛供耕作之用,农器耕牛是农业社会的衣食之本。明初,朱元璋曾禁止百姓擅自宰牛,特别是不允许宰杀耕牛。明前期,政府仍有一些宰牛禁约。明中叶以后,禁令逐渐废弛,北京有了主要由回回经营的专门宰卖牛肉的行业,证明市民普遍在食用牛肉。此时,牛肉佳肴也成为宫膳之一,被摆在皇帝御餐的宴席之上。
万历年间,北京宣武门一带,回回已有相当数量。一些回回满剌,专以杀牛为生。然巡城御史杨四知引太祖所定充军律,出榜禁杀牛。此事发生在万历十四年(1586)、十五年。部分明朝士大夫对回回以宰牛为业的现象非常重视。首先他们肯定政府禁杀牛这一措施。
尽管如此,对回回以宰牛为业心存歧视和不满仍是部分明朝士大夫对回回的态度。对回回而言,宰牛是穆斯林正礼所需,绝不是徒充口腹,因此,回回也不是轻易宰牛的。
三、回回信教,拜天敬孔回回人信仰伊斯兰教,除非与回回有深入接触,一般汉族士大夫对回回信仰了解不多。即使有所了解,也多以儒家文化为标准来评价回回人的宗教。这里主要引述江南士大夫对回回教的记载和评议。
《菽园杂记》记载:“回回教门,异于中国者,不供佛,不祭神,不拜尸,所尊敬者惟一天字。天之外,最敬孔圣人。故其言云:‘僧言佛子在西空,道说蓬莱住海东,惟有孔门真实事,眼前无日不春风。’见中国人修斋设醮,笑之。”
明人郎瑛将陆容所言诗误认为是回回教祖的诗。明人严从简《殊域周咨录》认为这首诗是谚语,对陆容所引的这首回回诗,郎瑛、严从简都予以肯定。郎瑛对回回评价尤高,在他看来,回回教高于儒家,更高于道、释二教,这种回回教高于儒家的思想明武宗已有之。
回回信教的坚定,严从简予以明确记载:“每岁斋戒一月,沐浴更衣,居必异常处。每日西向拜天。国人尊信其教,虽适殊域,传子孙,累世不敢易。今广东怀圣寺前有番塔,创自唐时。轮困直上,凡十六丈有五尺,日于此礼拜其祖。浙江杭州亦有回回堂,崇峻严整,亦为礼拜之处焉。主其教者,或往来京师,随路各回,量力赍送,如奉官府云。”
严从简所说的清真寺掌教往来京师,得到沿途回回护送,反映了明代各地回回有宗教事务往来。然而,亦有一些汉族士大夫对回回的习俗看不惯,表现出某种不满情绪。反映出汉族士大夫以儒家文化为根基,认为回回习俗是夷俗,回回需尊重儒家文化方愿认可其文化的心态。
结语所谓“人生异夷狄,所贵义与仁”,“义与仁”是汉族士大夫区分夷夏的重要思想基础,而汉地回回人崇尚的正是明朝士大夫所推崇“义与仁”,斯兰文化的那种尊重氏族和家族的传统同儒家的“五伦”观念结合起来,来自沙漠民族的侠义行为同“老老”、“幼幼”的德行结合起来,使得回回人保持其原文化、排斥一些汉文化的同时,也吸收、消化和补充汉文化,从而形成了自己的“回回文化”。笔者认为,正式这种共同的思想基础,使回回人最终真正成为中华民族的成员。
参考文献《明实录》
《菽园杂记》
《殊域周咨录》
《帝京景物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