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人脸皮真是厚的没边了,买了衣服穿了几个月,竟然还能厚着脸皮去退货,简直是消费界的奇葩!
不过,法院可不是吃素的,对这种无理取闹的人,法官们从来就不客气!
一、案情回顾
这事儿呢,发生在浙江省。
有个姓王的男子,去年11月份在某服装店里一口气买了6件羊毛衫,花了2394元。
本来吧,买了衣服穿穿就完事儿了,可没想到这位王先生非得蹚浑水。
前不久,他拿着这6件穿了几个月的羊毛衫去退货,理由是质量不好。
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他还要求店家赔偿他2000元精神损失费,说是买了这衣服让他很没面子。
服装店的人一听这事儿都惊呆了,这衣服都穿了好几个月了,退货就算了,还要赔偿啊?
这不是无理取闹吗?
俩边争执不下,王先生一气之下就把服装店告上了法庭。
二、案情分析
法官听完原被告双方的陈述后,直摇头。
很显然,王先生这起诉不靠谱啊。
首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购买、使用商品时,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的,可以在收到商品之日起7日内退货,商家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或者退还货款。
七天之后呢,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也可以退货。
但前提是有证据证明确实存在质量问题。
可王先生这事儿一点说服力都没有。
买都买了大半年了,一直好好的穿着,突然跑来说质量有问题要退货,这不是欺负人嘛。
更别提什么赔偿了,简直是无理取闹。
所以呢,法官对王先生的诉讼请求根本就不支持。
最后的判决结果是:驳回王先生的起诉,案件受理费由他自己承担。
三、网友评论
这个案例在网上引起了热烈的讨论,不少网友都表示这个判决太解气了。
有网友调侃道:这男的是睡醒了发现自己买贵了吧,后悔了才想着退货。
还有网友说:退就退吧,还想讹人家,真是个无赖!
看到法院公正的判决结果,不少人拍手称快,纷纷留言还是法官靠谱!
支持法院判决,这种无理取闹的诉讼就该驳回!
这个案例给我们一个警示:买东西要理性消费,退货有规定,可不能想退就退,更不能无理取闹。
否则,吃亏的只会是自己。大家说是不是这个理儿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