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这个案例,我只想为这位小伙鼓掌!
在河南,有一位小伙,他认识了一位聋哑女孩,两人一见钟情,很快坠入爱河。
就在他们即将步入婚姻的时候,却遭遇工作人员的反对!
这是为什么呢?这个案例的结局又是如何?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案例回顾
在河南的一个小县城里,有一位姓张的小伙,他在一次聚会上认识了一位姓李的女孩。
李女孩长得清纯靓丽,一双大眼睛格外迷人,张小伙对她一见钟情。
不过,李女孩有个特殊情况,她是一位聋哑人。
尽管如此,张小伙还是被她吸引了。
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开始刻苦学习手语,就是为了能和李女孩更好地交流。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人渐渐走到了一起,感情也越来越好。
就在张小伙准备和李女孩结婚的时候,麻烦来了。
原来,李女孩因为是聋哑人,她所在的乡镇民政部门竟然以双方语言不通,结婚不利于家庭和睦为由,拒绝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
张小伙和李女孩都很生气,他们认为,结婚自由是宪法赋予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涉。
他们多次找民政局沟通,但对方就是不为所动。无奈之下,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案情分析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而《婚姻法》也指出: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很明显,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张小伙和李女孩语言不通为由阻挠他们的婚姻自由,是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侵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语言障碍并不等于没有沟通,更不意味着缺乏感情基础。
从张小伙为了和李女孩交流而刻苦学习手语的事迹可以看出,他对这段感情是认真的,也有和李女孩共度一生的决心。这才是幸福婚姻的真正基础。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民政局无权干预当事人的婚姻自由,其行为违反《婚姻法》有关规定。
最终,法院判决撤销了民政局作出的决定,为这对情投意合的有情人扫清了障碍。
三、网友评论
@月光如水:爱情面前,还有什么障碍能阻挡?为这对情侣点赞,祝他们幸福美满!
@天在看:民政局的做法太不近人情了,难道聋哑人就没有爱情和婚姻的权利吗?还是要法律来捍卫公民的合法权益!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