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王先生11年前开了一家奶茶店,生意红红火火,可就在店铺倒闭时,王先生才发现,原来自己11年间一直在为整栋楼买单,累计交了6000吨水费!
更可气的是,水厂竟然说这是水工的错,与他们没关系。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如果是你,你会怎么办?
一、案情回顾
11年前,王先生在广州开了一家奶茶店,生意还不错。为了方便,他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水费。
就这样,王先生的奶茶店一天天地做着生意,日子过得有滋有味。
直到前段时间,王先生准备关店了,去水厂打算把剩余的水费退回来,工作人员告诉他,他的水费余额是负的,欠费高达10万元!
王先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仔细盘算了一下,按照自己店里的用水量,根本不可能欠这么多钱。
水厂工作人员调出了王先生11年来的用水记录,发现每个月的用水量都高得离谱,甚至相当于整栋商业楼的用水量。
王先生这才恍然大悟,原来自己11年来,一直在为整栋楼买单!算下来,他多交了近6000吨的水费,相当于40万元!
更让王先生崩溃的是,水厂的解释:"这可能是当年水工接错了水表,但这与我们无关,你要去找水工的麻烦。"
王先生一怒之下,将水厂告上了法庭,要求水厂返还多收的水费,并赔偿损失。
二、案情分析
从法律角度来看,供水合同是水厂和用户之间的契约关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水厂作为供水一方,有义务保证为用户提供准确的计量和收费服务。《城市供水条例》规定,城市供水企业应当按照用水计量的结果收取水费,不得多收或少收。
在本案中,由于水工在安装时接错了水表,导致王先生多年来超额支付了水费,这其实是水厂没有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水厂有责任进行核实和纠正。
水厂若坚称自己没有责任,这有违公平正义原则。《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水厂不应推卸责任,而应主动采取措施,向王先生返还多收的费用,并根据实际损失进行适当赔偿。这不仅是法律的要求,也是维护市场诚信、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
最终,法院判决水厂返还王先生多交的40万元水费,并赔偿王先生5万元的经济损失。
三、网友评论
@正义永存:水厂这样抵赖责任,实在太不地道了!幸好有法律来主持公道。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看完这个案例,我决定回去仔细查查自己的水电费账单,谁知道会不会也有乌龙呢?
@多喝热水:小店主为整栋楼埋单,亏得他不叫胡淼淼,不然岂不是要胡淼到倾家荡产?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