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一男子深夜醉酒,妻子突发疾病生命垂危,他顾不上酒驾的风险,开车送妻子去医院抢救。谁知事后竟被检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面临牢狱之灾。法院会怎么判?
一、案情回顾
江阴的王先生,是个勤勤恳恳的工人,下班后喜欢和朋友小酌几杯。这天晚上,他照例喝了点小酒,回到家后正准备休息,突然妻子捂着胸口倒在了地上。
王先生赶紧把妻子扶到床上,拨打120急救电话,可等了半天都没等来救护车。眼看妻子痛苦地几近昏迷,情况危急,王先生顾不上自己喝了酒,开车就往医院赶。
一路闯红灯超速行驶,总算及时把妻子送到了医院。所幸抢救及时,妻子转危为安。王先生这才松了口气,谁知走出医院大门,等待他的却是交警。
原来他在路上闯红灯被监控拍下,而他呼出的酒气也让交警确定他属于酒后驾车。尽管王先生解释了自己的无奈,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先生被检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起诉,面临牢狱之灾。
二、案情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或者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行为。王先生酒后驾车,其行为确实触犯了这一规定。
但是,法律的目的不是惩罚每一个违法者,而是惩恶扬善,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王先生酒后驾车虽然违法,但其主观目的是为了及时将妻子送医,挽救妻子的生命,这一点法院应予以考虑。
根据《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王先生之所以酒后驾车,是为了在紧急情况下将生命垂危的妻子及时送医,避免更大危害的发生,属于紧急避险。其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的交通隐患,但避免了妻子生命危险的更大损害。
况且,王先生在将妻子送到医院后,并未再继续驾车,而是老老实实接受了交警的检查。这表明其主观上并无恶意,客观上也尽量减少了危害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先生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虽然造成了一定危害结果,但不应负刑事责任。最终,法院判决:王先生无罪。
三、网友评论
网友们纷纷为这一判决叫好:
@情理法律都兼顾:法律不是冷冰冰的条文,这个判决太有人性化了,既考虑了法律的严格,又没有忽视人之常情。支持!
@不怕神一样的对手:关键时刻,谁还考虑那么多,救人要紧啊!这哥们儿换我,我也会这么做的。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