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取消,不再征收!4月征期延长,印花税+个税+社保变化!

浮生若梦旅 2024-04-10 01:39:59

2024年4月份征期延长了,请大家合理安排好时间!给大家整理了4月申报期的几项要点,会计务必看完再申报!

必看要点

(1)全面取消!印花税又变了!4月1日起执行!

(2)每年4月30日前,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3)出口企业,这些出口退税业务4月截止

(4)2024年多地社保费缴纳流程调整

(5)个税汇缴持续进行!不要忘记退钱!

全面取消,不再征收!印花税又变了!4月1日起执行!

一、最新政策

为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发展离岸贸易,现就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试点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且该货物始终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

(二)本通知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

二、政策解读

1、对企业有特殊规定,是指注册登记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及临港新片区的企业;

2、“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指双方都免,含非居民企业也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3、仅仅是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其他印花税应税合同不免;

4、离岸转手买卖是指: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随后向另一非居民企业转售该货物,所以这两个环节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

5、自2024年4月1日起执行至2025年3月31日: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三、28项不征税情形

每年4月30日前,

所有机构必须完成这项工作!

划重点:

一、组织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

省级财政部门应当组织本地区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认真做好2024年代理记账机构(包含注册地在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企业,下同)网上年度备案工作,严格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98号)第十六条关于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向审批机关报送代理记账机构基本情况表、专职从业人员变动情况的有关规定,督促代理记账机构按要求及时完成备案,并加强对备案信息真实性、规范性、完整性的审核。

二、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

1、继续开展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虚假承诺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零容忍”;

2、积极推动建立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间的综合监管制度。

三、加强对代理记账行业协会的监管与指导

四、加强对本地区代理记账管理工作的总结与分析

出口企业,这些出口退税业务4月截止

一、退(免)税申报时限

出口业务时间属于2023年度的,应在2024年4月份纳税申报期截止前结束前(4月18日)向主管税局正式申报退税。(单证不齐、信息不齐、未收齐外汇的除外)

注意:该期限的作用主要是对期限前已经申报退税的业务限制必须收齐外汇或符合视同收汇的必须在期限截止前取得相应证明资料,否则需要冲减原已申报的退税明细,并在期限后收齐外汇或取得视同收汇证明资料时重新申报退税。

二、收汇时限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9号的规定,上年度的出口货物未收齐外汇分三种情况处理:

一是已申请退税了需要冲减原已申报的退税明细;二是符合9号公告附件1所列的10种视同收汇情形的仍旧享受退税无需冲减,但需要在此期限截止前收齐相关证明资料,同时填写《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连同视同收汇的证明资料一起留存企业备查;三是4月申报期截止前未收齐外汇也未取得视同收汇证明资料的,等收齐了外汇或取得了视同收汇证明资料后可以继续申报出口退(免)税。

三、增值税免税申报时限

具体的免税申报时限可以参考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4号的规定,未按规定期限申报免税的,存在被主管税务机关处罚风险。

四、增值税视同内销征税申报时限

出口的取消退税率的货物、出口业务中不符合退(免)税和免税的,需要视同内销征税的,根据增值税纳税义务时点判断申报时间,以免逾期产生滞纳金。

五、进料加工退税核销时限

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应在2024年4月20日前做手(账)册核销。该核销指2023年在海关办理完核销的手(账)册,以“同意核销结案”日期为准,即该日期在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的手(账)册才需要在2024年4月20日前办理免抵退税核销手续。

六、来料加工免税证明核销时限

根据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29号公告规定,免税证明核销在来料加工免税证明对应的手(账)册在海关核销结案的次年5月15日前申请核销。

2024年多地社保费缴纳流程调整

2024年,多地开始实施新的社保费申报缴纳流程。

贵州省:

河南省:

从2024年1月1日起,在北京、河北缴费人将无需在社保、医疗保障及税务三个部门之间往返,只需要向税务机关直接申报并缴纳费用。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基数和应缴金额依旧根据目前的计算方法来确定。

在辽宁,从2024年1月1日起提升用人单位的缴费程序,直接在税务部门进行申报缴费。

在新疆,从2024年1月1日起,即便是缴费人(如用人单位和灵活就业者),也不再需要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报告缴费工资,然后再按照这两个部门认定的应缴金额向税务部门支付费用。

事实上,早在2023年,多地已经开始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广东从2023年1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社会保险费税务征收实施办法》规定:“社会保险参保扩面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上海从2023年12月1日起由缴费者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同样,从2023年12月1日开始调整的还包括福建、山西、安徽、海南等地。在此之前,浙江、重庆、江西、云南等地已从2023年7月1日开始执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社会保险费的程序。

个税汇缴持续进行!

不要忘记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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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若梦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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