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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见于汉文史书记载的唐朝和吐蕃的首次正式接触是贞观八年(634年)。史载“贞观八年,其赞普弃宗弄赞始遣使朝贡。弄赞弱冠嗣位,性骁武,多英略,其邻国羊同及诸羌并宾伏之。太宗遣行人冯德遐往抚慰之。
”“朝贡”“抚慰”之用语显示唐朝乃至唐太宗对吐蕃并不了解,而“弄赞闻突厥、吐谷浑并得尚公主,乃遣使赍币求昏,帝不许”更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唐太宗未能答应和亲,吐蕃先是兴兵吐谷浑,后是兵锋指向松洲,而且是以唐朝答应和亲为最终目标。
一、唐朝和亲,多次约和《旧唐书》对“和亲约”的缔结及其实施过程有如下概要记载:“初至大国,待我甚厚,许嫁公主。会吐谷浑王入朝,有相离间,由是礼薄,遂不许嫁。”
此次和亲之后,学界普遍认为唐朝和吐蕃建立了“舅甥关系”,但综合史书的记载,松赞干布对唐太宗是称呼“子壻”,“舅甥”之说应该是唐高宗即位之后的称呼。如果说唐太宗时期吐蕃已经实现了崛起,那么在高宗时期吐蕃已经呈现强盛态势,并在扩展势力范围的过程中对唐朝的藩属区域构成了严重威胁。
因此尽管通过和亲确立了和吐蕃的关系,但双方关系的发展在高宗时期并非一帆风顺,一度出现了战争,而为了规范双方关系,则出现了两次“约和”:一次是在咸亨元年(670年)大非川主帅薛仁贵和吐蕃主帅相论钦陵“约和”;一次是在仪凤四年(679年)吐蕃赞普更替,吐蕃“请和”。
从唐朝和吐蕃关系的发展来看,大非川之战是唐朝和吐蕃继贞观十二年(638年)松洲之战后的再次战争。如果说松洲之战是吐蕃为了实现和唐朝的和亲,那么此次战争则是为了争夺对吐谷浑的控制权。为了帮助吐谷浑,唐朝派出了“师凡十余万,至大非川,为钦陵所拒,王师败绩,遂灭吐谷浑而尽有其地”。
因此所谓“约和”实际上是在“王师大败”的情况下出现的,不仅是唐朝军事行动失败的表现,同时也是吐蕃在争夺吐谷浑控制权的行动中取得胜利的标志,而唐朝和吐蕃两个政权的“约和”则是第二次所谓的吐蕃“请和”之后实现的。
通过一次“和亲约”和两次“约和”的订立,尽管唐朝和吐蕃之间依然存在着一些武装冲突,但基本奠定了双方之间的舅甥关系。初期,吐蕃赞普松赞干布以“子壻”自称,开元年间则有了“舅”“外甥”的称呼,但是,从史书的记载看,所谓“舅甥”关系在吐蕃看来似乎和属于唐朝的“藩臣”并没有太大差别,因为《新唐书》卷216下《吐蕃传》有吐蕃赞普对唐朝使者崔汉衡说“我与唐舅甥国,诏书乃用臣礼卑我”的记载。尽管如此,通过和亲,唐朝和吐蕃确立了舅甥关系是确定无疑的,同时这也是唐朝和吐蕃关系进一步发展的基础。
二、则天战争,神龙有誓据《旧唐书》载,仪凤四年(679年),吐蕃器弩悉弄即位为赞普,论钦陵兄弟“专统兵马”,“钦陵每居中用事,诸弟分据方面,赞婆则专在东境,与中国为邻,三十余年,常为边患。其兄弟皆有才略,诸蕃惮之”。可知,两个“约和”对高宗时期唐朝和吐蕃的关系还是起到了一定规范作用,但则天时期却出现了反复。
自永昌元年(689年)始,面对吐蕃势力的扩张,武周采取了一系列的武力应对措施:永昌元年,派遣文昌右相韦待价为安西道大总管领军征讨吐蕃,“迟留不进”,“士卒饥馑,皆转死沟壑”;天授二年(691年),派遣文昌右相岑长倩为武威道行军大总管再次征讨吐蕃;
长寿元年(692年),武威军总管王孝杰大破吐蕃,收复龟兹、于阗、疏勒、碎叶四镇,武周在龟兹再设置安西都护府;天册万岁元年(695年),“以王孝杰为肃边道行军大总管以讨之”。圣历二年(699年),器弩悉弄诛杀论钦陵党羽二千余人,论钦陵自杀,稳固了赞普之位,但久视元年(700年)赞普器弩悉弄在平内乱过程中死于军中,诸子争位,“国人立器弩悉弄之子弃隶蹜赞为赞普,时年七岁”。
神龙元年(705年),吐蕃遣使来告丧,后又赞普之祖母遣其大臣悉薰热又遣使为赞普请婚,“中宗以所养雍王守礼女为金城公主许嫁之”。和亲的实现从史书的记载看,也并没有改善双方关系,“战”“和”交替依然是这一时期唐朝与吐蕃关系的主要特点。
《旧唐书》载:“吐蕃既自恃兵强,每通表疏,求敌国之礼,言词悖慢,上甚怒之。”
似吐蕃谋求的是改变与唐朝的关系,但不管是何种目的,吐蕃在唐朝中期已经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势力,其壮大和扩张威胁到了唐朝及其藩属地区的安全,因此协调与吐蕃的关系是唐朝中期在西部遇到的最大问题,而在诸多政策中,重新“约和”则成为了一种选择,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的“求和”“请和亲”和“神龙誓”的记载。
武周和吐蕃的第一次“和”发生在证圣元年(695年)。按照《新唐书》载,时武周在吐蕃战事正酣:“证圣元年,钦陵、赞婆攻临洮,孝杰以肃边道大总管战素罗汗山,虏败还。”
则天派遣通泉尉郭元振往前往吐蕃洽谈,路遇吐蕃权臣论钦陵,面对郭元振的质问,钦陵应曰:“然!然天子许和,得罢二国戍,使十姓突厥、四镇各建君长,俾其国自守若何?”结果则是吐蕃“使使者固请,元振固言不可许,后从之”。尽管是一次没有达成的“和约”,但却是起到了相互沟通的作用,因此也有了长安二年(702年)则天对吐蕃请和使者的热情接待。
三、舅甥之盟,始出定型“舅甥之盟”是唐朝中期出现的一个新的“盟(约)”类型,尽管唐朝和周边不少民族政权存在和亲关系,但在“和亲约”之外还需要用“盟”的形式来规范双方关系,唯一的实施对象是吐蕃。从史书的记载看,唐朝和吐蕃尽管在贞观八年(634年)随着文成公主的出降已经结为了“舅甥”关系,但双方会盟的目的是试图通过“盟(约)”来明确双方的边界。
关于开元二年唐朝与吐蕃的“盟”,《资治通鉴》所载:开元二年五月己酉,“吐蕃相坌达延遗宰相书,请先遣解琬至河源正二国封疆,然后结盟。”
所谓“二国封疆,然后结盟”“吐蕃使其宰相尚钦藏来献盟书”说明立“盟(约)”定界之事已经初步实现,只是尚未落实就发生了吐蕃入寇临洮、兰州、渭源之事,唐朝被迫武力应对。其结果是唐朝不仅在战场上获得了胜利,还恢复了“以河为境”。值得注意的是,此次立“盟”定界也没有双方统治者共署的“盟书”。
开元二年的“盟(约)”定界不仅没有实现“两国和好,百姓安宁,永绝边衅”的愿望,反而将双方关系导入了兵戈相向的境地,所以也就有了开元二十一年(733年)双方的第二次立“盟(约)”定界。
据《新唐书》的记载,坌达延领军入寇导致唐蕃冲突之后,唐朝“毁穚,复守河如约”,并“遣左骁卫郎将尉迟瓌使吐蕃,慰安公主”。
对于立“盟(约)”定界较开元二年(714年)的“盟(约)”更加规范具体,归纳起来大致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其一,重申“舅甥修其旧好,同为一家”。在文成公主出降吐蕃之后,唐蕃之间曾经有过一段时间的和平相处时期,中宗将金城公主出降吐蕃时也强调过这种和睦关系,可惜随着双方势力对比及政治环境的变化,唐朝和吐蕃之间屡有战事发生,此次双方希望通过订立“盟(约)”回归文成公主时期的“旧好”,即所谓“铭曰”。
其二,“各竖分界之碑”,划分疆土。在开元二年(714年)唐玄宗就曾经同意和吐蕃划定边界,但未等实行即发生了吐蕃入侵劫掠的情况,亦或是吐蕃试图通过这种方式迫使唐朝在划界中做出让步,而唐玄宗在吐蕃和金城公主的要求下不愿意在“盟书”上署名,所以虽有了“盟(约)”但双方并未遵守。
其三,不仅“指河为誓”,而且诏大臣张守圭、李行袆与吐蕃使莽布支等同往举行仪式,并让吐蕃遣其大臣随唐朝使者分往剑南及河西、碛西等边州,告知官民:“两国和好,无相侵掠”。举行仪式的目的自然是使“盟(约)”为更多人知晓,一方面显示隆重,也起着制约、监督的作用,另一方面“盟(约)”订立后需要具体实施,而通过使者到边州各地的宣讲,更显示了唐朝对此事的重视。
结语会盟虽然是唐朝和吐蕃处理双方关系的主要手段,但会盟并非一开始就有,而是经过了和亲、和约到盟誓,再到会盟划界的过程,最终形成会盟是唐朝和吐蕃双方几代统治者努力的结果,而其背后则体现着双方势力对比的变化。在笔者看来,伴随和亲出现的“神龙誓”所发展而来的开元年间的“会盟”,则为安史之乱后唐朝和吐蕃之间围绕定界而出现的一系列会盟提供了基础。
参考文献《旧唐书》
《吐蕃卷》
《西藏通史》
《高宗本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