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解读——襄公五年

左传解读 2024-04-09 03:17:30
襄公五年(公元前568)楚共王治贪用刑无信 季文子离世典范清廉 【经】五年春,公至自晋。 【传】五年春,公至自晋。   王使王叔陈生愬戎于晋,晋人执之。士鲂如京师,言王叔之贰于戎也。 鲁襄公五年春天,经中记载鲁襄公从晋国返回了鲁国,去年冬天,鲁襄公到晋国听政,把鄫国从晋国要了过来,听说鄫国被邾莒所伐,遥命臧纥出救,今年春返回。传中没有更多解释。 传中补充了一件王室之事,这年春,周灵王姬泄心派卿士王叔陈生到晋国控诉戎人,结果晋国反把王叔陈生给抓了起来。之后晋国的大夫士鲂到周王室解释说王叔与戎人有勾结,所以晋国把他抓了。这明显是去年晋国便魏绛盟戎,而戎人因与晋结盟后有点为所欲为,所以欺侮周王室。而周王室去晋国打官司,而晋国刚与戎结盟,不能责怪戎人,所以给王室的使者安了个通敌的罪名抓了起来。这是一方是有眼却无珠,另一方是睁眼说瞎话。 这个周灵王也是在鲁襄公二年时才继的位。 【经】夏,郑伯使公子发来聘。叔孙豹、鄫世子巫如晋。仲孙蔑、卫孙林父会吴于善道。 【传】夏,郑子国来聘,通嗣君也。   穆叔觌鄫大子于晋,以成属鄫。书曰:“叔孙豹、鄫大子巫如晋。”言比诸鲁大夫也。   吴子使寿越如晋,辞不会于鸡泽之故,且请听诸侯之好。晋人将为之合诸侯,使鲁、卫先会吴,且告会期。故孟献子、孙文子会吴于善道。 鲁襄公五年夏天,经中记载了三件事。第一件,郑国国君派公子发子国来鲁国聘问。第二件,叔孙豹和鄫国太子巫到晋国聘问。第三件,鲁国仲孙蔑和卫国孙林父在善道与吴会盟。 关于第一件,传中解释说郑国子国来鲁国聘问是通报郑国新君郑僖公即位的。郑成公也是在襄公二年时去世的,郑僖公姬恽也是刚继位三年时间。因本来是同姓之国,现在又都在晋的领导之下,所以要来通告一声。 关于第二件,传中解释说叔孙豹穆叔带领鄫国太子到晋国进见,是为完成鄫国归属鲁国的事。以成属鄫。觌,是见的意思。去年鲁请鄫属鲁,虽晋国答应,但鄫国人没有得到正式通知,所以此次穆皮带着太子巫来晋国完成交接事宜。传中接着解释说经中把叔孙豹与鄫太子巫并列意思是把鄫太子也比做鲁大夫。也就是说形式上鄫已属于鲁,可能就是缺乏一个正式的手续问题,而这个手续需晋国出示,所以他们两个来晋国进见。 关于第三件,传中解释说,吴国国君寿梦派寿越到晋国,来解释没有参加鸡泽盟会的缘故,并且请求听从与诸侯友好的命令。晋国人为了吴国的友好请求要会合诸侯,于是让鲁国、卫国先会见吴人,同时告诉吴国盟会的正式日期。所以鲁国孟献子仲孙蔑、卫国孙文子孙林父先在善道会见了吴人。 【经】 秋,大雩。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 。公会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公至自会。 【传】秋,大雩,旱也。   楚人讨陈叛故,曰:“由令尹子辛实侵欲焉。”乃杀之。书曰:“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贪也。君子谓:“楚共王于是不刑。《诗》曰:‘周道挺挺,我心扃扃,讲事不令,集人来定。’己则无信。而杀人以逞,不亦难乎?《夏书》曰:‘成允成功。’”   九月丙午,盟于戚,会吴,且命戍陈也。穆叔以属鄫为不利,使鄫大夫听命于会。   楚子囊为令尹。范宣子曰:“我丧陈矣!楚人讨贰而立子囊,必改行而疾讨陈。陈近于楚,民朝夕急,能无往乎?有陈,非吾事也,无之而后可。” 鲁襄公五年秋天,经中记载了三件事。第一件鲁国举行了隆重的雩祭。第二件,楚国杀了它们的大夫公子壬夫。第三件,鲁襄公秘晋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曹伯、莒子、邾子、滕子、薛伯、齐世子光、吴人、鄫人于戚会盟。第四件,鲁襄公从戚会返回国内。 关于第一件,传中说此次搞隆重雩祭的原因是因为鲁国发生了严重的旱灾。因为在左传前文有“龙见而雩”的解释,这是个夏祭常礼,用来祈甘雨的祭祀活动。一般是过时则书,以示非礼。现在虽是过时,但没有批评之意。因为如果碰上大旱,那么是可以重修雩礼的,用以祈雨。从经文中可以看出此次雩祭起到了效果,也就是祈来了雨,不然的话,经中会记“旱”的。也就是说虽遭大旱,但没有成灾,是雩祭起了作用。而传中只是解释此次祭祀的原因是旱,不是因为过时而讥讽的意思。 关于第二件,楚国人质问陈国背叛楚国的原因,陈国人说:“由于你们的令尹子辛侵害我们小国来满足他个人的欲望,我们受不了。”于是楚国人杀了令尹子辛。经中记为“楚杀其大夫公子壬夫”,是因为他贪婪的缘故。因为他本有罪,所以直书其名,以显其贪婪。传中借君子之口评论此事:“楚共王在这件事情上用刑不当。逸《诗》说:‘大路笔直,我心堂正,谋事不善,集贤来断。’自己没有信用,反而以杀人来达到目的,这不是很难吗?《夏书》说:‘只有信用,才能成功’。” 陈国归属楚国,但楚共王并不把陈国当回事,任由大夫们对陈任意勒索,前有司马子申,后有令尹子辛,生生把一个陈国逼到了晋国。楚共王既不能在此期间明法示教,来整肃大夫,又不能在陈叛之日严断威刑,来示好小国。却任用罪人,兴兵讨讨。虽后有陈丧退兵,但陈国已经不再信任楚国了。现在楚共王开始甩锅,认为这都是子辛造成的,所以把子辛杀了来安抚陈国。所以传中说他“不刑”。是一种不讲信用,推卸责任的表现。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有点像现在的一个名词叫“塌方式腐败”,楚国腐败成风,已严重影响到了国际关系。 关于第三件事,传中解释说,在九月丙午日,鲁襄公和诸侯会盟,会见了吴人,并且晋国命令诸侯出兵来戍守陈国。鲁国穆叔认为鄫国的归属对鲁国不利,让鄫国大夫也参加明盟会听取盟主的命令。 孟献子好不容易用三寸不烂之舌从晋国要来了鄫国,而且穆叔也刚刚带着鄫国的太子到晋国交接完手续,现在却认为鄫属鲁对自己不利。这是什么缘故?因为鄫国靠近鲁国,所以鲁才有让鄫成为自己属国的意愿。但前边有邾莒的摩擦,而鲁不能救,还打不赢,他害怕遭到晋国的谴责,所以萌生了把鄫还回去的想法。这才有了传中所言鄫人以独立国的身份出现在了戚会的现象。 传中接着补充了一件关于晋国的事。当楚国杀掉子辛后就任命子囊做了令尹。范宣子士匄获知此事后,说:“我们要失去陈国了!楚国人必然要讨伐有二心的国家,现在又立了子囊为令尹,必定改变子辛的作法并很快讨伐陈国。陈国靠近楚国,百姓时时恐惧危急,这能不归附楚国吗?保有陈国,不应是我们的责任,放弃它以后才更好办。” 前文魏绛说陈刚归附,如果攻打戎人势必没有精力救陈,而且放弃陈国,诸侯可能会背叛晋国。现在士匄却说看来失掉陈国是必然的,与其必然失去,那么干脆不如不救,保陈国本就不应是我们的责任,而且放弃它以后才更好办。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实际上士匄之意是晋国现在还没有做好与楚决战的准备,为了争夺陈国得不偿失,陈离楚太近了,在楚的逼迫之下一定会再次依附楚国,我们根本来不及。不如先放弃,到陈受不了时或是楚发生变化之时,那时晋国也做好了决战的准备,所以那时更有利。说白了,士匄应该是更了解这个子囊,与之对抗可能不太容易。这也叫做彼一时,此一时。 【经】冬,戍陈。楚公子贞帅师伐陈。公会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陈。十有二月,公至自救陈。辛未,季孙行父卒。 【传】冬,诸侯戍陈。子囊伐陈。十一月甲午,会于城棣以救之。   季文子卒。大夫入敛,公在位。宰庀家器为葬备,无衣帛之妾,无食粟之马,无藏金玉,无重器备。君子是以知季文子之忠于公室也。相三君矣,而无私积,可不谓忠乎? 鲁襄公五年冬天,经中记载了五件事。第一件,这年冬天鲁国人按晋国的安排派人去戍守陈国。第二件,楚国公子贞子囊率领楚国军队讨伐陈国。第三件,鲁襄公会合晋侯、宋公、卫侯、郑伯、曹伯、齐世子光救援陈国。第四件,十二月时,鲁襄公从救陈之战中回国。第五件,十二月辛未日,鲁国季文子季孙行父去世。 关于前三件事,传中没有更多的解释。对第一件,强调了戍守陈国是各诸侯国的行为,不只有鲁国一个国家的部队。对第二件,也没有更多的文字补充。只是强调了经中的公子贞就是子囊。对第三件,强调了在十一月甲午日,诸侯会于城棣来救援陈国。这说明楚侵陈是在十月,而救陈是在十一月。也没有交待双方战争,大概又是诸侯一出兵,楚国就撤军了,所以双方没有大的损失。从这个结果看,子囊也是一个厉害角色,他也不愿意与晋正面冲突。反正我离的近,你来救,我就走。你撤兵,我再来。这是一种侵扰拖拽战术。 关于第四件事,传中说季文子去世,按大夫入殓的礼仪,鲁襄公亲临看视。季氏家宰收集家里的器物做葬具,家里没有穿丝绸的妾,没有吃粮食的马,没有收藏金器玉器,没有重份的用具。左传借君子的身份评价季文子,忠于公公室。他已辅佐过三个国君了,但没有么人的积蓄,难道不可以认为是忠心之臣吗? 季文子在鲁国执国政三十多年,辅佐了鲁宣公、鲁成公、鲁襄公三代君主。他虽大权在握,但此人一心安定社稷,忠贞守节,克勤于邦,克俭于家。身为鲁国上卿大夫,掌握了国政和统兵大权,当然他也有自己的封邑,但从左传中记载可以看出季文子虽在权力斗争中寸步不让,但他却是一心为国的。 境界高尚的人有时不是普通人能够想象的到的。历史上有好多人认为季文子是以此手段为家族后世谋福的。这是井蛙之猜,小人之想。一如我们第一代的领导人,生活简朴到难以想象,于是现在有一些喷子便炮制了许多这是违反人性的一些说法,认为这绝无可能,即便有这现象,也一定是有其不可告人的目的。这种人要么是真愚昧,要么是真恶毒。所以有些人永远不会懂这个世界上有一种东西叫高贵的灵魂,伟大的人格。当然季文子可能也犯错,但从他死后的物质上看,季文子确实当得起这两个词。 弹词 蝶恋花 季文子 成宙评 独断专行多致怨,稳定三桓,防止鲁生变。尽粹国家躬倡俭,曲终人走英魂散。 和寡歌高锋自敛,执舵航程,难免遭涡漩。卑事侯伯能避险,民丰国治计长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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