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逛商场试戴21万名表,一个不留神,竟将手表摔落损坏。商家要她赔3万,女子却怒了:分明是你服务不到位,凭啥让我赔?这事儿该咋判?
一、案情回顾
王女士是北京某IT公司的高管,平日工作忙,但也喜欢逛街买买包包衣服啥的。这不,周末逛商场,看上了一款价值21万的名表。
这表可不一般,限量版的,做工精致,晶莹剔透,让人爱不释手。导购小姐姐殷勤地介绍着,王女士越看越心动,便试戴了一下。
谁曾想,试戴的过程中,可能是手汗太多,也可能是没拿稳,"噗"的一声,名表竟然滑落掉在地上,表盘直接摔出了蜘蛛网般的裂纹,把王女士吓出了一身冷汗。
商家这下坐不住了,说表已经损坏,要按照市场价的15%,也就是3万余元进行赔偿。这一听把王女士给气乐了,我这也是试戴,是你们服务不专业没提醒到位,凭啥让我赔?就这么僵持不下,谁也不让谁。
无奈之下,商家一纸诉状将王女士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经济损失。这案子该如何判?一起看看法律角度怎么说。
二、案情分析
王女士试戴手表在商家店内损坏,这就产生了一个法律责任认定的问题。
按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营业场所内因经营者的原因造成人身伤害的,经营者应当赔偿。
但王女士试戴手表属于正常的消费行为,商家也是默许甚至是主动邀请其试戴,所以这种情况下商家很难完全免责。
关键在于,商家是否尽到了足够的注意和说明义务,是否采取了必要的防范措施。如果商家没有尽到上述义务,提供试用服务时存在瑕疵,那么即使消费者有些许过错,也应当由商家承担主要责任。
但消费者在试用商品时也应当尽到一般的注意义务,特别是对贵重物品,更应谨慎对待。如果消费者明显存在操作不当等过错行为,那么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王女士作为成年人,对价值21万元的名表,在试戴过程中未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存在一定过错,但商家作为专业经营者,也未尽到充分的安全保障义务,双方都有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王女士赔偿商家经济损失17800元。王女士认为自己确实有不当,表示接受判决。
三、网友评论
@追风少年:21万的表,试戴前商家就应该多个心眼,提示也要到位啊,不能让顾客拿着就走。
@巧克力妹妹:这么贵重的商品,店家咋不派个工作人员在旁边看着?一般提供试用也是柜台上试吧,咋能让顾客拿着到处走,摔了也是难免。
@凉白开不加冰:不管咋说,顾客确实得尽到基本的注意义务,这么贵的表得上点心啊。不过判决还算公平,损失三分之二商家出,也算合理。希望双方都引以为戒吧。
这个案例提醒消费者,试用高价商品要格外小心,同时商家在提供试用服务时,也要做好服务和防范。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