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对夫妻结婚多年,丈夫却在外与小三同居生活。丈夫去世后,原配妻子霸气上门要求小三母女搬离自己的房子,谁知小三女儿竟然拿出一份遗嘱,声称房子是她的!原配妻子一怒之下将其告上法庭,这场争夺房产的"宫心计",究竟鹿死谁手?
一、案情回顾
刘女士和丈夫张先生结婚多年,夫妻俩勤勤恳恳,好不容易在北京买了套房。可几年前,张先生却迷上了一个小三,竟然和小三在外同居生活,还用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母女买了套房。
去年,张先生病逝。刘女士悲痛之余,想起丈夫给小三母女买的房子,一股怒火中烧。她找上门去,要求小三母女立即搬出那套房子。
没想到,小三的女儿周小姐拿出了一份遗嘱,声称这套房子张先生已经留给她了,刘女士无权干涉。
这下刘女士更是气不打一处来,她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将周小姐告上了法庭,要求确认遗嘱无效,收回房产。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这件事呢?
二、案情分析
这个案件的焦点是张先生留下的那份遗嘱是否有效。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亲自书写或者代书、口授,并且签名。
法庭上,周小姐提交的遗嘱只有张先生一个人的签名,并且是打印稿,不是手写的。这就难以证明是张先生真实意愿的表达。
张先生生前用于给周小姐母女购房的钱款,来源于他和刘女士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经过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张先生未经妻子刘女士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小三购房,已经侵犯了刘女士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还规定,遗嘱不得损害继承人的应继份。作为张先生的合法妻子,刘女士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应继份,张先生立遗嘱将房产赠与他人,显然损害了刘女士的利益。
最终,法院认定张先生所立遗嘱无效,判决周小姐母女腾空并交还涉案房屋。
三、网友评论
@家有律师:没有配偶同意就处分共同财产,这遗嘱当然无效了。支持原配维权!
@公平正义:原配妻子太难了,婚姻里还要提防小三骗房产,這日子没法过了。
对此,大家是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