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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万买套房,刚拿到房产证没几天,邻居神神秘秘把你拉到一边:哥们儿你家院子里,

800万买套房,刚拿到房产证没几天,邻居神神秘秘把你拉到一边:哥们儿你家院子里,十多年前摔死过一个人。换你你慌不慌?上海林先生不光慌,他直接把房东告上法庭,要求退房退800万。结果法官一锤定音——驳回。这套房子不光退不掉,他还得继续往里掏100万。彻彻底底,砸他手里了。

事儿得从2024年初说起。

那一年上海楼市正在降温,二手房挂牌量蹭蹭往上涨,价格嘎嘎往下走。但有些好房源,依旧不愁卖。

上海浦东新区,林先生就盯上了这么一套——一楼带院子的住宅。一进门哥们儿就走不动道了:南北通透、光景巨好、外加一个独门小院,简直就是养老房的天花板。

中介一介绍,卖家方先生在这住了十几年,人也实在,价格还好谈。两边见面聊得投缘,没磨叽几天合同就签了。

接下来的操作,干脆利索:先甩50万意向金,签完正式合同付370万首付,办过户当天又掏205万装修补偿,最后银行180万贷款一打——前前后后加起来800多万,全部进了方先生的账户。

林先生当时打的小算盘是,把这套房当全家的终极归宿:老两口养老、儿子结婚、孙辈成长,一房三用。

可他做梦也没想到——钥匙还没攥热乎,一场更大的麻烦,已经在小区门口等着他了。

入住没几天,林先生在小区里跟邻居闲聊。

对方意味深长撂下一句话:哥们儿你这房子,院子里——以前死过人。

林先生脑子嗡的一下,赶紧给方先生打电话。电话那头一口咬定:没有的事,你别听人瞎传。

可这根刺已经扎进心里了。

林先生自己跑去物业、找老住户挨个打听。这一打听不要紧——事儿是真的:2007年12月的一个上午,8楼业主请来一个工人上去装空调,工人没踩稳,整个人从8楼直直摔进了他家这个院子。

800万买的房,自家院子里居然摔死过人?这事儿放谁身上能咽得下去?

林先生一纸诉状告到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要求撤销合同、800多万全退。

可方先生在法庭上也不是吃素的,咬死三条不松口:第一,他自己都不知道有这事,事发那天他压根不在现场;第二,工人是高空作业失手坠落,意外事件,不是凶杀也不是自杀,扣不上"凶宅"的帽子;第三,工人当时是被120抬走送医院的,根本没死在他家院子里。

更狠的是,方先生反手就来了一招反诉。

他直接撕破脸:你林先生纯粹是2024年房市降温了、嫌房买贵了、想找借口毁约。退钱?想都别想。剩下没付清的100万尾款,赶紧打过来,外加逾期违约金,一分都不能少。

这下俩人在法庭上彻底杠上。

法官调出2007年急救中心的出车记录、医院的门急诊病历,又把当年8楼的老业主请来作证。证据一摆上桌,剧情急转直下——林先生这边,要凉。

浦东法院的判决,给所有想拿"凶宅"二字退房的人,结结实实上了一课。

法官的逻辑环环相扣:第一,急救中心10点26分出车,10点56分人在医院宣告死亡——工人离开院子时还活着,死亡地点是医院不是房屋,按司法口径不构成"室内非正常死亡";第二,工人坠落是高空作业失误的意外事件,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凶杀、自杀;第三,事情过去十七年了,方先生本人一直住在这套房里没搬过家,所谓的"凶宅"心理影响早就淡化了。

最致命的一刀:林先生拿不出任何证据,证明方先生明知此事还故意隐瞒。法庭讲究的就是谁主张谁举证,证据拿不出来,活该败诉。

最终判决:林先生要求退800万的诉讼请求,驳回;剩下的100万尾款,老老实实给方先生付清。

法院只给林先生留了一点面子——方先生没主动告知坠楼一事,逾期违约金免了。

这判决一出,评论区炸了。

很多人不服:同样是"凶宅",杭州王女士花759万买二手房,住了一年发现房子里有人自杀过,一审就判退房;鄂州陈先生55万买的房,前房东母亲在屋里自缢,法院直接撤销合同全额退款;广州大军71万买房,过户两年后才发现是凶宅,法院照样判退。

凭啥到了林先生这里,800万就打了水漂?

答案就俩字:标准。

法院认定"凶宅",主要看三条——必须发生在房屋内部、必须是凶杀或自杀这类非正常死亡、时间不能太久远。林先生这案子,三条全没踩稳。

这事儿说穿了就一句话:不是死过人就叫凶宅。

法律认的是事件性质、死亡地点、时间跨度,三条缺一不可。买二手房想避坑,靠的不是事后哭诉,而是签合同前多问邻居、多查物业,把"凶宅条款"白纸黑字写进合同——这才是真正的护身符。

【主要信源】
《事发上海,男子崩溃:花800万买的房子是凶宅?法院判了》,新闻坊·上海法治报联合报道,2024年9月25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案件披露材料,2024年9月
新浪新闻:《事发上海!男子崩溃,花800万买的房子竟是凶宅?曾有工人摔死在院子内》,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