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能否实现共同富裕,根本不在于名义上的所有制形式,而在于社会生产力是否高度发达,以及公民是否真正拥有对权力的制约权与社会财富分配的监督权。
人民当家做主不能只是一句口号,也不能以没有代表性的个例代替制度。最重要的是,共同富裕的前提一定是富裕,是先要有足够的财富创造能力。而共同富裕的分配逻辑,与创造财富的创造逻辑是截然不同的,二者的关系如何处理需要不断探索。但没有丰富的物质,盲目讲共同,结果只能是共同贫穷,共同富裕的前提是“富裕”。
但任何一个国家,绝对不可能在实现富裕之前,就制定出一套所有人都认为公平合理不存在任何问题,而又可以促进社会财富增加的理想制度。社会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有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一旦一个国家的主要矛盾解决不了或解决的不好,其它的次要矛盾解决的再多再好也没办法代替主要矛盾的解决。
社会主义在革命阶段,与社会发展阶段,也同样面临着截然不同的主要矛盾,绝对不可能互相替代。社会主义国家只要一天没有发展到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财富无限丰富的程度,其主要矛盾就只能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而不可能是其它的什么。
所以我国当前判断社会发展问题的标准,只能是三个有利于,而不可能是别的。
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是个结果,或者是个阶段性目标,在没有发展到那个阶段之前,所有的政策应该以提高社会生产力为主,兼顾社会财富的分配公平。
很多人寄希望于国企或公有制来解决贫富差距,但现实往往与普通人的希望背道而驰,世界上已经出现过的所有的全民所有制,几乎都与整个社会的绝大多数人没什么太大关系。全民所有制国有企业的收入利润,既与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运行机制紧密相关,更与企业内部的管理监督制度息息相关。所以即便是在企业内部,大量普通员工的收入与高层管理者或实权部门相比,往往也是天差地别。
所以“全民所有制”在现实运行中,如果缺乏有效监督,极易异化为一种“内部人控制”下的特权分配。哪怕有再多的人说改革开放之前的企业如何如何好,表面上大家的工资确实差别不大,这既不是分配公平的体现,更不利于企业创造更多财富机制的运行。
尤其关键的一点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前的那种全民所有制,只能适应供不应求的市场格局。在供不应求的局面下,企业不管生产多少产品,产品质量如何,都能高价卖出去,这也是网上少数人说“改革初期企业经营的好好的”的根本原因。但一旦市场开始讲究消费者“挑”商品了,企业深层次存在的没办法解决的问题马上就暴露出来:
对那些完不成生产任务的,生产不出优质产品的,这些人怎么办?是停岗培训,还是继续生产?经过停岗培训仍然不合格怎么办?
负责产品设计的,设计出来的产品卖不出去怎么办?对设计者能不能进行一定的处罚,受处罚者不管被处罚了多少,会认为公平吗?
销售部门可能在不同的地区存在很多个团队,在“好地方”的销售团队大家抢着去,“不好的”地方没人去。最后,不同的销售团队的利益不管如何分配,收入少的人都不可能认为分配方案是公平的,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
......
所以,共同富裕是结果,用结果来衡量过程,永远都不会让所有人都满意。那我们国家的改革,还要不要继续?
一个国家能否实现共同富裕,根本不在于名义上的所有制形式,而在于社会生产力是否高度
阅读:12
点赞: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