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6年,5名无辜青年蒙冤入狱,其中羁押最久者度过了近 21 年牢狱生涯,最终于 2018 年被改判无罪。令人惊讶的是,5人全部拒绝了国家高额赔偿,他们只有一个要求。
1996年夏夜,安徽省涡阳县新兴镇南张村大周自然村突发凶案,村民周继鼎家遭入室袭击,造成1 人死亡、4 人受伤,死者为周继鼎的女儿周素华。
受限于当年的侦查条件,现场没有监控、没有锁定嫌疑人的指纹、血迹等客观物证。
在彼时“命案必破”的高压办案氛围下,警方根据邻里矛盾线索,将同村周继坤、周家华等五名青年锁定为嫌疑人。
最初五人全部否认作案,还主动提供不在场证明,多名证人最初也未指证其涉案,可随着审讯推进,局面彻底反转,五人陆续作出有罪供述,成为定罪的核心依据。
更关键的是,案件进入审查起诉和庭审阶段后,多名证人纷纷推翻证言,坦言此前证词是受外力胁迫所作,案件的证据链从一开始就布满裂痕。
这起冤案的纠错窗口曾在 1998 年短暂出现,当年阜阳中院开庭审理后,合议庭全员达成一致意见: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理应遵循疑罪从无原则,宣判五人无罪。
可就在判决即将作出时,局面急转直下:被害人的父亲周继鼎得知五人可能被判处无罪的消息后,在法院办公室内服农药身亡。
这场悲剧带来了巨大的舆情与信访压力,案件独立审理的节奏被彻底打乱,1999 年,阜阳中院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两人死刑、一人无期徒刑、两人十五年有期徒刑;后续二审改判两名死刑被告人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其余刑期维持。
五人当庭坚决翻供,展示身体伤痕,控诉遭遇非法审讯,律师也当庭指出全案无任何实物物证支撑定罪,但一切辩解都没能改变判决结果。
后续多年,案件历经发回重审、终审维持、申诉驳回,五人的冤屈始终未能洗刷。
随着国内司法理念持续革新,五人的申诉陆续得到更多法律界人士的关注与协助。
2018 年 4 月 11 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再审判决,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宣告周继坤等五人无罪,其中羁押时间最长的周继坤,已失去自由近 21 年。
宣判现场,法官告知五人有权依法申请国家赔偿,五人当庭明确表示,相较于金钱赔偿,他们更希望追究当年违规办案人员的责任。
需要客观说明的是,本次再审仅以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作出无罪判决,并未在司法层面确认刑讯逼供的事实,截至目前,官方并未公开通报针对本案办案人员的纪律处分或刑事追责结果。
改判后,五人最终还是依法提交了国家赔偿申请,2018 年 10 月,安徽高院依法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五人分别获得 150 余万元至 290 余万元不等的赔偿金。
这起跨越二十余年的冤案,从来不是单一的错判,而是旧办案模式的缩影,曾经重口供、轻物证、外力干预司法、纠错机制滞后的弊端,在本案中暴露无遗。
也正是这场沉重的悲剧,推动安徽政法系统整改,落实命案全程录音录像、规范非法证据排除、优化重大案件审理机制,让后续的司法办案更严谨、更规范。
司法的进步,从来不是凭空革新,而是无数冤案以惨痛代价换来的蜕变,唯有守住程序正义、坚守证据为王,杜绝外力干预司法,才能让每一份判决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不让清白之人再遭无妄之灾。[YEH]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