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进店休息离世店主被索赔10万元【湖南衡阳牌馆店主好心扶人反赔1.9万:"按闹分配"逼退好人,必须有人出来纠偏】
8月17日,衡阳祁东一名患糖尿病等多重基础病的老人自行进牌馆门口歇脚,不到一分钟晕倒。老板娘见状上前搀扶,被带倒时还用手臂护住老人头,店主立刻打 120送医——结果老人因自身疾病离世。人没救回来,等来的不是谢谢,是家属10万索赔,和"不赔就把遗体抬店门口"的威胁。
派出所两次调解,10万谈到1.9万,店主妻子失眠头晕吃不下饭,门店关门,老公怕老婆熬垮,转账备注"人道主义补偿款"息事宁人。司法所调监控、查病历后结论很清楚:死亡系自身疾病,店家零过错,依法一分不用赔。 《民法典》184条"好人条款"白纸黑字:自愿紧急救助造成受助人损害都不担责,何况店家救助行为跟死亡无因果关系。
几点必须说透:
① 家属这波操作就是拿死者当筹码搞软敲诈。不是消费关系、无场地隐患、救助及时,"扶了=有责"是哪门子逻辑?威胁停尸堵门,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5条本就可处拘留罚款,不是拿来谈判的筹码。
② 派出所调解变相助纣为虐。明知无责不拍板终止纠纷,反而劝无错一方"少给点买平安",本质是维稳式和稀泥,把"好人条款"在调解室里当场作废。以后谁还敢扶?
③ 祁东县司法局8月24日介入、提出把1.9万补贴回店家,方向是对的,但不够。光退钱是补损失,不退"被讹"的尊严。应当公开澄清店家无责、对家属威胁滋事依法评价,给老板娘一句官方正名。
④ 真要弘扬善意,就该反向奖励:见义勇为基金或街道给店主发个抚慰金/表彰,让"扶人者"街头有光,而不是只能自己吞药安神。
善意不是责任池,谁弱谁有理会淹死整个社会。 别让下一次路人晕倒时,旁边店主把卷帘门拉得更紧。
衡阳牌馆扶人反赔1万9 好人条款不是摆设 按闹分配逼退好人 祁东司法介入就该挺店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