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不能再报销的15种费用发票的详细情况,这些规定主要基于税务法规、发票管理规定以及实际财务操作中的常见问题:
没有交易,完全虚开的发票:这种发票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罚款,还可能涉嫌犯罪。经济交易过程中,如果不能保证货物流(劳务流)、资金流、发票流的相互统一,则可能涉嫌虚开发票。缺少纳税人识别号的发票: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符合规定,不能作为税收凭证。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发票:购买方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这种发票涉嫌虚开,不能报销。笼统开具品名的发票:入账费用的发票,只开食品或办公用品之类的笼统品名已不能通过税务审核,需附清单。清单非税控系统打印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但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不能入账。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加盖非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入账。旧版监制章的发票: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收到这种发票不能作为入账凭证。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等,“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需有“简称”,且简称需正确。成品油发票不符合规定:成品油发票左上角必须有“成品油”三个字,且发票上必须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编码需属于成品油大类。税率开错的发票:发票税率开错即为不合格发票,不能入账,也不能作为扣税凭证。报销单签字不全的发票:费用报销单或差费报销单上报销人、财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等签字不齐全的发票,不能报销。金额、日期等信息填写错误的发票:发票上的小写金额与人民币符号不得有空格,大写金额无数字部分需用零或ⓧ补齐。报销单不得涂改,如有错误需重新填写。重复或假发票:电子发票不具备唯一性,容易复制和重复打印,需防止提交已报销过的发票。同时,需警惕假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发票载明的购买方、销售方、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金额等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发票,不能用于财务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