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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离谱,广东深圳,男子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项目调整,劝说男子主动离职,只补偿2万

太离谱,广东深圳,男子在公司工作5年,公司项目调整,劝说男子主动离职,只补偿2万元,遭到男子拒绝。不料,公司单方面强制调岗,要求他每天通勤50公里,去一间仅四五平米的狭小隔间待岗。工位没有空调,环境闷热,隔间装有监控,一天还要打卡四次,男子直言这里像囚室。他拒绝前往该工位,打算维权。

据悉,陈某属于外包员工,在公司稳定工作整整五年。

原本他一直在就近的项目场地正常办公,日常通勤方便,工作内容也早已熟悉。
 
今年公司业务出现调整,合作项目直接收缩退出,陈某原本的岗位就此取消。

公司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协商补偿方案,反倒先找陈某私下谈话劝说离职。
 
人事给出的方案十分敷衍,只愿意拿出2万元慰问金,要求陈某主动提交离职申请。

陈某算了一笔账,自己工龄五年,依法能拿到的补偿金远不止两万,当场直接拒绝了这个劝退方案。
 
眼看软言劝说行不通,公司直接使出强硬手段,单方面下达强制调岗通知。

通知要求陈某放弃原有工作区域,每天长途通勤50公里,前往一处偏远共享办公室待岗。
 
这个待岗工位的条件恶劣到让人难以接受,整体面积仅仅四五平米。

隔间全是玻璃幕墙,夏天阳光直晒,屋内没有空调,连风扇都没有,闷热又压抑。
 
更让人窒息的是,狭小隔间内部安装了全程监控,一举一动都被实时盯着。

公司还硬性规定,陈某每天必须到岗打卡四次,全程待在这间小隔间里,只发放当地最低工资。
 
陈某实地看过工位之后,心里又气愤又心寒,直言这里和囚室没有任何区别。

他一眼看穿公司的真实目的:故意用偏远距离、恶劣环境层层施压,逼自己熬不住主动辞职。
 
一旦员工主动提离职,公司就能一分钱法定补偿金都不用支付,省下一大笔开支。

陈某明确回复不会前往这个苛刻的待岗隔间上班。
 
为了后续维权,他已经全程收集完整证据,包含工位实拍照片、人事沟通记录、调岗通知等材料。

陈某准备整理齐全资料,直接走劳动仲裁渠道,维护自己合法的劳动权益。
 
这件事曝光之后,不少打工人看完深有共鸣,纷纷站出来支持陈某。
 
有网友吐槽,企业裁员本该光明正大协商补偿,没必要搞这种阴招折腾员工。

五年工龄的老员工,不主动辞职就要被发配到偏远玻璃隔间,手段实在太过苛刻。
 
也有网友表示,这种变相冷裁员的套路在职场十分常见,专门拿捏不懂法律的打工人。

很多人扛不住恶劣工作环境,最后只能自认吃亏主动离职,白白损失补偿金。
 
在我看来,公司有调整业务的权利,但不能用损害员工权益的方式操作。

调岗、变更工作地点都需要双方协商,单方面设置折磨人的工位,明显踩了法律红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陈某原本就近办公,公司私自调去50公里外,属于单方变更合同,员工完全有权拒绝。
 
即便公司项目收缩属于客观变动,协商不成公司只能合法解除,支付N倍经济补偿金。

不能恶意设置恶劣工位逼迫员工主动离职,以此规避法定补偿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陈某工作满五年,正常协商解除能拿到5个月工资补偿金,远高于公司给出的2万元。

公司刻意压低补偿、变相刁难员工,本质就是想减少用工成本。
 
外包员工同样受劳动法完整保护,不存在维权无门的情况。

很多外包工友误以为自己不属于正式员工,遇到不公只能忍气吞声。

实际上劳动关系归属外包公司,调岗、离职补偿的法律规定,和正式员工完全一致。
 
职场之中,权利从来不是单方面的。企业追求经营成本,劳动者也该拥有安稳合理的工作环境。

靠打压、刁难逼迫员工让步,看似短期省钱,实则已经触碰法律红线,最后只会得不偿失。

对此大家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