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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时候把这笔账算清楚了!在国内套现超过300亿元,又借助离岸信托将大量资金转往美

是时候把这笔账算清楚了!在国内套现超过300亿元,又借助离岸信托将大量资金转往美国,豪华游艇、顶级豪宅以及奥斯卡评委等身份样样不缺,潘石屹夫妇在美国的生活可谓风光无限,然而,北京望京SOHO所欠的土地增值税及滞纳金,已经累计达到20亿至25亿元,拖欠长达4年,至今仍未偿还分文,这种“在国内赚取巨额财富、把资金转移到海外、却迟迟不履行纳税义务”的做法,到了2026年7月24日,终于再也行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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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石屹夫妇在国内套现超过300亿元,又通过离岸信托把钱转到海外,望京SOHO却留下20多亿元税款,这套说法最近传得很热,我认为情绪可以理解,但数字必须拆开看,不能把企业卖楼所得直接等同于个人卷走现金,更不能在没有税务结论前把传闻写成定罪书。
 
目前能够确定的是,SOHO中国旗下北京望京搜候房地产有限公司曾收到税务机关通知,要求缴纳望京SOHO塔1和塔2相关土地增值税17.333亿元,由于未在2022年9月1日前结清,未付部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SOHO中国2025年年报显示,截至2025年末已经缴纳约1.806亿元,剩余土地增值税本金和累计滞纳金合计约25.659亿元,这不是网民凭空编出的数字,而是上市公司自己披露的现实压力,甚至可能触发部分银行贷款交叉违约。
 
但有一点必须说清楚,这笔税款对应的纳税主体是SOHO中国旗下项目公司,并不是税务机关已经认定潘石屹夫妇个人欠税,年报也表示公司仍在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结算方案,并计划通过出售部分商业物业偿还相关税款。
 
至于网上流传的300亿元,公开报道主要统计的是SOHO中国多年出售国内商业物业所回笼的企业资金,有媒体测算截至2021年累计约293.41亿元,这笔钱还要用于偿债、经营、缴税和股东分红,不能简单写成潘石屹夫妇个人拿走300亿元。
 
上市文件确实披露了一套离岸持股架构,潘石屹夫妇控制或享有权益的约63.93%股份,由开曼群岛受托人通过开曼公司和两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持有,信托受益人包括张欣,但设立离岸信托本身并不等于违法转移资产。
 
在我看来,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富豪有没有离岸公司,而是离岸架构背后的所得有没有申报,税款有没有缴清,资金流动是否符合外汇和税收规定,只有这3个问题有了监管结论,才能判断它究竟是合法财富安排,还是利用复杂结构逃避责任。
 
2026年7月24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居民个人把股权、股票和房产等财产装入离岸信托时,相关增值原则上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税,信托存续期间产生的收益也要根据性质按年申报。
 
这次规则最关键的变化,就是把实质重于形式写得更加清楚,财产即便借别人名义装入信托,只要实际由某个人出资、承担和控制,税务上仍可认定由这个人装入,未分配收益以及囤积在受控境外实体中的收益同样被纳入征税范围。
 
过去一些财富架构喜欢把所有权放在BVI公司,把表决权交给受托人,把收益暂时留在境外账户,再用国籍和居住地制造隔离,如今这些纸面安排不再具有天然保护作用,监管看的是谁真正出钱、谁能够调动资产、谁最终享受收益。
 
新规还明确,取得外国国籍或者境外永久居留权,并不必然意味着与中国税收责任彻底切割,如果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仍在中国境内,个人仍可能被判定为中国税收居民,对境内外所得承担相应纳税义务。
 
对以前设立的离岸信托,政策也给出了过渡安排,2023年至2025年装入信托形成的应缴未缴税款,以及2025年以前部分未申报收益,需要在公告实施后90日内处理,逾期可能被追缴税款、滞纳金并依法处罚。
 
我认为这才是潘石屹夫妇争议背后真正重要的信号,社会并不是反对企业家出海投资,也不是要求私人财富只能留在国内,而是要求享受中国城市发展、土地升值和庞大市场红利之后,先把依法应承担的责任履行完整。
 
因此,对潘石屹夫妇不能仅凭网络文章就认定其个人逃税,但SOHO中国已经披露的25.659亿元土地增值税及滞纳金也不能被一句历史遗留问题轻轻带过,合法财富应当得到保护,明确税款也应尽快解决,这两件事并不矛盾。
 
财富当然可以全球配置,企业家也有权选择居住地和投资方向,但账户可以跨境,税务责任不能凭空消失,真正公平的规则不是不允许富人离开,而是无论一个人把公司注册在哪里、把资产装进多少层信托,该缴的税都能被看见、算清并依法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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