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机关事业单位的退休“老人”是指2014年10月1日养老金并轨改革以前退休的人员,具体指2014年9月30日以前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它是相对于2014年10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2014年10月1日以后至2024年9月30日过渡期退休的“中人”以及2014年10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新人”的一个特定概念。
养老金十年过渡期已经结束,但是,因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的“老人”没有参与养老金并轨改革,现在成为了网络上关于养老待遇的一个热门话题。
从养老金并轨改革十年过渡期退休人员养老金出现的巨额差距来看,养老待遇最低的是养老金制度改革前退休的“老人”。由于“老人”使用智能手机或电脑的人不多,开始“老人”的诉求不多,随着一些主持公道的网友的发声,也有了不少“老人”开始为自己的利益提出诉求。
就在为“老人”的退休利益提出诉求的同时,网络上也出现了一些异样的声音。一些人认为“老人”的退休待遇低,是历史原因形成的,不能改变,甚至也有人认为“老人”的退休待遇低是“合情合理”的。

他们的理由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他们认为“老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而退休“中人”养老金高,是因为他们多缴纳了养老费,按照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原则,后面退休的人养老金高是因为他们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而“老人”没有缴纳养老保险费,所以,他们的退休金低是正常的。
这种理论,表面上看起来,看似有道理,其实这种理论是完全经不住分析的。其一,养老金制度改革前,不是“老人”不愿意缴纳养老保险费,而是国家没有推行养老保险缴费制度。其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一方面,国家大幅度的提高了在职人员的工资,我们可以从2014年10月1以后到2024年的10年间工资提高幅度就清楚了,工资的大幅度提高为在职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提供经费支持。另一方面,也是最主要的方面,在职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费,国家财政承担了大头。从养老保险费来看,财政负担16%,个人为8%,不说别的,至少养老金制度改革后退休的每年就享受到了个人工资标准的16%,而这个16%,“老人”就没有享受。第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另外设立的职业年金,“老人”同样也不沾边,职业年金,国家财政承担的标准是个人工资的8%,而个人只有40%。因此能说“老人”退休金低是“合情合理”的吗?还不说住房公积金,后退休人员比“老人”享受到的好处。

2、有人拿替代率来说事,认为“老人”的退休金的替代率都很高,有80%到90%,所以,在有些人看来,“老人”的退休金水平当时是很高的,他们认为“老人”已经享受了该享受的待遇,不应该再说退休待遇低的问题了。这种逻辑实际上就是形而上学的逻辑思维。他们以“刻舟求剑”的逻辑思维方式,没有看到事物的发展变化。时间前进了十来年,他们不讲在这十年里,整个社会收入水平提高了多少,十年时间里,物价水平上涨了多少,在职职工的工资提高了多少,他们看到的只是“老人”退休时按基本工资进行计算的80%—90%的这个比例。他们不说当时基本工资的80%到90%究竟有多少钱。我们可以举两个例子,当时一个中级职称的人员岗位工资780元,薪级工资安37级只有944元,二者之和只有1724元,就按90%计算退休金,只有1724×90%=1551.6元。一个副高六级的岗位工资是1040元,薪级为38级,薪级工资为984元,二者之和为2024,按90%计算退休金,2024×90%=1821.6元。再加上生活补贴(在职时的绩效工资)一共才三千多元。而十年后在职人员的工资普遍增长了3倍多,能说“老人”在今天整个社会平均工资和物价水平都提高了的基础上仍然拿着当年的所谓“高退休金”是“合情合理”的吗?与晚退“中人”养老待遇每月相差三四千,甚至一倍多,算是合情合理吗?
3、有人认为后面退休的养老金高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社会进步的表现。其实,这种言论完全就是一种维护既得利益的片面言论。这种言论根本就不值一驳。按这种逻辑,社会发展了,进步了,发展红利就能由后面的人享受,而前面的“老人”就不能享受?世界上有这样的道理吗?
4、还有人说,“老人”在过去已经享受了“高待遇”,按照当时的物价水平,“老人”已经享受了。这种言论完全是一种混账逻辑 。难道“老人”过去吃了饭,今天就不要吃饭了吗?社会发展了,进步了,“老人”今天就应该受冻挨饿了?

5、有人认为“老人”退休待遇低是历史原因造成的。这个观点也是经不住分析的。历史是前进的,同样,人也都是随着历史的前进而前进的。退休“老人”待遇同样应该是随着历史的前进而提高的。如果按照有些人的观点,晚退的人拿高养老金,早退的人只能拿低养老金。这种人的基本逻辑思维是“长江后浪推前浪,一浪更比一浪高”,所以,他们认为“老人”的退休金低是历史原因造成的。把这种逻辑用在养老待遇上,完全是一种扭曲。从我们国家建国以后历来的养老保险制度来看,总体上来说,是早退人员的养老待遇高于晚退人员的养老待遇。比如红军时期参加革命工作的人员退休待遇要高于抗日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解放战争时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高于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解放前参加工作的都叫离休干部,而建国后参加工作的都叫退休人员。其政策依据就论贡献大小,因为越早参加工作的人员吃的苦越多,贡献越大,因此,早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养老待遇高于晚退休人员,这是以贡献为主要依据的。这也是新中国建立以来养老待遇分配的一个基本事实。而现在却变成了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低于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把历史倒了个儿。难道我们能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人员没有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贡献大?根本不是。事实上是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退休的人员是共和国建国初期艰苦创业的一代功臣,没有老一辈人的艰苦创业,哪有今天的社会快速发展进步。
综上所述,认为“老人”养老待遇低是“合情合理”的逻辑是完全没有一点人情味的荒谬逻辑。更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从网上看到有网友反映,一些在为“老人”说公道话的人往往遭到个别人的恶喷,甚至有人认为“老人”的诉求是“故意挑起矛盾”,是“制造对立”,这样的人可以说是没有一点敬畏之心,说重点是没有一点人情味,只是站在自己的既得利益上,对“老人”的合理诉求横加指责,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制造社会矛盾祸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