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冬天,妻子林浅月被京城林家的人开车接走,我拼命追,却被人一脚踹飞,倒在雪地里动弹不得。
而后家里的母亲把我亲生女儿卖掉了,就这么一天,我失去了所有。苍天有眼,让我重生回了这一刻,这一次,我谁都不会再失去!
……
1983年,冬。
东北,白菜村。
鹅毛大雪把整个山村压得死沉,村东口的大柳树,枝条上挂满冰溜子。
叶建国趴在地上,脑袋上的血一滴一滴往下流,落在白雪里,红得刺眼。
黑棉衣的后背破了口子,棉花洒了出来,他的手冻得通红,指节几乎没了知觉。
但他还是抬起头,朝着远处那辆黑色轿车嘶吼:
"媳妇!"
轿车停了一下。
林浅月从车门边探出身子,二十出头,甜美的脸,红色高领毛衣,眼睛里全是泪:
"建国,别追了!我会回来的!"
她想冲过来,被身边的人死死拽住。
"大小姐,回去!"
"建国,照顾好小玲,等着我!"
林浅月哭着喊完,被塞回车里。
叶建国踉跄站起来,腿还在抖,他要追上去。
车重新发动了。
他追不上。
"老天爷!"
叶建国跪在雪地里,发出一声孤狼般的嚎叫。
就在这时,背后出现一个人。
叶建国没来得及回头,一只手已经掐住他的脖子,另一只手反向猛地一拧。
咔嚓!
叶建国歪着头倒进雪里,全身动弹不得。
身后那人穿着军大衣,戴着口罩和毡绒帽,低头看了他一眼,声音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小事:
"放心,你死不了,只是动不了了。这辈子,就瘫着吧。"
"区区一个平头百姓,敢跟林家大小姐结婚,还妄想追回来。"
"在林家面前,你只能算一根草。"
男人轻蔑地笑了笑,转身走进风雪里,消失不见。
叶建国趴在雪地里,脑袋上的血被冻住了,周围安静得像死了一样。
不知道过了多久。
他猛地睁开眼睛。
身体里传来一阵咔咔的声音,像是什么东西在归位。
叶建国动了动手指,又动了动脚。
他能动了。
头顶上的伤口,也不再渗血。
他慢慢撑起身子,看着自己的双手,看着面前白茫茫的雪地,看着地上那一滩已经冻成暗红色的血迹,还有远处轿车留下的两道车辙印。
"我,回来了?"
叶建国愣在原地。
他有一副天生异于常人的体质,别人伤筋动骨要养一百天,他几天就能复原。被人扭断脖颈,换了任何人都是死路一条或者瘫痪终身,他硬是扛了过来。
但这一次不一样。
这不只是身体的复原。
他带着几十年后的记忆,重新回到了这一天。
回到了他这辈子最惨的一天。
叶建国站在雪地里,把那些他用几十年才想明白的事,一件一件在脑子里过了一遍。
林浅月,他在白菜村娶的妻子。
她是下乡知青,家里是黑五类出身,她以为这辈子都走不出这个村子,就嫁给了他,还生了个女儿,取名小玲。
谁也没想到,改革开放之后,林家被平反了。
林家是京城豪门,从此成了军政两界真正的权贵。林浅月是林家大小姐,家里容不得她继续留在这个穷山沟里,派人来把她接走。
叶建国追出去,被人废了。
这是他知道的。
他不知道的,是同一天发生在家里的另一件事。
他去追林浅月的时候,他的母亲,把他的亲生女儿小玲卖掉了。
叶建国当年以为是人贩子趁乱拐走了孩子,一路追到南方,追到了港岛。
后来他在港岛做生意,成了富豪,家里的亲戚陆续来投奔,才在某一天得知了真相。
那个卖掉孩子的人,是他从小叫了几十年妈的女人。
原因很简单。
生的是个女娃,是跟知青生的,所以不值得留。
叶建国在港岛发达了许多年,97年回归,回到内地,再次见到林浅月。
她已经是另一个权贵家族的太子妃,地位显赫,光芒万丈。
她见到他,没有他以为的重逢,只有恨。
她恨他没有保住女儿。
叶建国无话可说。
那些年他一个人撑着,以为女儿是被人拐走的,找了又找,找不回来,心里的那道伤从没好过。
等他知道真相,林浅月早已不在他身边,他们之间隔着几十年的误会,隔着一个再也找不回来的孩子,什么都晚了。
现在,他回来了。
回到了一切还没发生的时候。
叶建国深吸一口气,站直身子,看着轿车消失的方向。
林浅月被接走这件事,他拦不住,林家的力量不是1983年的他能够抗衡的。
但他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他知道母亲今天要做什么。
叶建国转身,大步朝村子里走去,脚踩在厚厚的积雪上,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女儿还在家里。
他要先赶回去。
其他的事,往后一件一件来。
林家的人说他是根草,说他这辈子都高攀不上,都只能被人踩在脚下。
叶建国记得,前世他用了将近二十年,才在港岛站稳脚跟,才建起自己的商业版图。
这一世,他不需要再走那么多弯路了。
他知道哪里有机会,知道哪一步走对了能少走十年的冤枉路,也知道那些后来给他使绊子的人,现在还没来得及动手。
脖子上还有隐隐的疼,他没有停下来。
女儿的事一刻都不能耽误。
至于林家,至于那个从背后废掉他的人——
叶建国眯起眼睛,嘴角沉下来。
这笔账,他会一分不少地讨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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