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发布通知,对2025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和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进行明确。

自2025年1月1日起,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49元,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
自2025年7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调整为27549元。
广州市、省直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5510元,其他地区缴费基数下限调整为4775元。
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广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493元/月。
(注: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广东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930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