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晶晶 马宇/文
摘要:“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演变可分为四个阶段、六种情形,其中将“敦煌书法”视作经典符号以指代甘肃书法的一种最具现实意义。理论(当下文化政策的指引与书法史流派的参照)与现实(“敦煌书法”核心内容的重要性与甘肃书法所处时空位置的重要性)两方面的发展逻辑推动着敦煌书法内涵的不断演变、完善和相关工作的有效推进。在敦煌书法发展的整个过程中暴露出概念分歧、间歇性重视、难具代表书风等问题。总之,关于敦煌书法的相关讨论对甘肃书法的发展颇具参考价值。
关键词:敦煌书法 甘肃书法 概念 发展 问题

20世纪初,英国人斯坦因在敦煌藏经洞及敦煌边塞烽燧遗址掘获经卷遗书和简牍之后,敦煌一时间声名大噪,关于敦煌的种种学术问题不断滋生、流衍,蔚为壮观。王国维所谓2 0世纪初中国古文献的“四大发现”,其中两项即敦煌千佛洞之六朝唐人所书卷轴与敦煌塞上及西域各地之简牍。随着敦煌写经遗书和敦煌简牍的不断发掘、披露、刊布,除了其作为信史文献所载录的丰富信息之外,其上所载之手写汉字原迹彻底刷新了中国书法史。将敦煌经卷遗书与敦煌简牍整合来看,正好形成西汉至北宋的完整时间区间,而汉字字体在两汉时期生成完备,汉字书写由重日常实用到强调艺术创作的转变在六朝时期完成,中国书法的全面兴盛发生在唐代,也就是说中国书法史的重大转折与变革皆发生在敦煌经卷遗书与敦煌简牍所对应的时间区间内。尽管敦煌经卷遗书与敦煌简牍在中国书法经典化的传统中缺位,但其所具备的充分的手写原迹性、字体更嬗揭示性、汉字实用与艺术嬗递性是前期中国书法传统中的经典化碑刻摩崖、印章、兵器钱币铭文、砖瓦陶文等作品所无法比拟的。因此,“敦煌书法”概念的形成、演变以及关于敦煌书法的种种讨论便具有了无穷的魅力和价值。
一、“敦煌书法”的概念内涵窃以为,“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发展、演变经历了四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敦煌书法”这个名目或者作为一个完整的词例最早起于何时、由何人提出,我们已无法考证,但我们可以明确的是,最早的“敦煌书法”一定是指当时行政区划之敦煌地域内的所有书法内容,此“敦煌书法”即敦煌之书法,与甘肃之书法、通渭之书法是相同的道理。在敦煌藏经洞的经卷遗书、敦煌境内的简牍文书未发现之前,在敦煌境内的古代碑刻、联匾、其他文字遗迹当是第一阶段敦煌书法的内容,同时,也自然包含历代在敦煌地域内发生的书法事件和在敦煌地域内成名或敦煌籍贯的书法家及其书法作品。此阶段内,其他文字遗迹在中国书法经典化的传统中又几乎不占据地位,独张芝、张昶兄弟,索靖等个别敦煌籍的文化精英及其书事、书作在近两千年的书法经典传统中被保留下来。因此,张芝、索靖等人及其书作、书事是此阶段敦煌书法的主要内容。
第二个阶段,即20世纪初以来敦煌藏经洞经卷、遗书及少量敦煌烽燧遗址简牍被发现、发掘之后到20世纪中叶的一段时间。经卷遗书及简牍文书因其对应的中国书法发展之特殊时间跨度、手写原迹的性质、清晰反映字体嬗变与汉字由实用转向艺术的功能,实为敦煌其他文字遗迹所无法相比。因此,此时段所讲的“敦煌书法”理所当然地在第一阶段敦煌书法的基础上包括近代以来在藏经洞内发现的经卷遗书和敦煌境内发掘的简牍文书。而当时所发掘的敦煌简牍相较于藏经洞经卷遗书只是一小宗,同时因藏经洞卷子资料的崭新性、丰富性以及数量的庞大,人们对这些经卷遗书的关注度彻底盖过了张芝、索靖等人及其书事,由此,可以说第二阶段敦煌书法的主体即藏经洞汉文经卷遗书。但在此阶段,学界仅注重对经卷遗书的文献关照,其书法价值并未大幅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第三个阶段,从1959年饶宗颐编成《敦煌书谱》开始,到1983年饶宗颐又编成《敦煌书法丛刊》为止,可以说“敦煌书法”之称谓以学术途径正式确立下来。到1 9 9 8年,季羡林等人编成《敦煌学大辞典》,其中解释“敦煌书法”词条认为敦煌书法即敦煌遗书中的古代书法资料及其研究。注不管是饶宗颐编著所收录的内容,还是季羡林等人对“敦煌书法”名词的解释,皆只涉及或仅针对藏经洞所发现的汉文经卷遗书,而在饶、季之间的时间里,学界所言“敦煌书法”亦皆指藏经洞所出经卷遗书之书法,对此我们可以明确地认为第三阶段的“敦煌书法”即藏经洞所出汉文经卷遗书的书法。此外,值得提出的是,此阶段之敦煌书法的内涵在下一阶段中尚有所沿用。
第四个阶段,从2 0世纪与2 1世纪之交前后开始,一是敦煌域内所出土简牍文书之数量与20世纪初期相比已不可同日而语;二是敦煌学逐渐发展为国际显学,简牍学相应兴起,对敦煌新出文字遗迹的各方面认识已逐渐打破了前期的孤立视野;三是敦煌及周边区域的地域概念伴随行政区划上统属关系的改设发生了变化。故“敦煌书法”之概念内涵也随之产生了丕变,而这种丕变又有三种不同的情形。
第一种是所含内容、范围的回溯,即向着第二、一阶段回归,这种情形下,“敦煌书法”之内容以藏经洞所出经卷遗书、烽燧遗址所出简牍文书为主体,以张芝、索靖等书法家及其书事、书作为重要组成,其他碑刻、联匾等文字遗迹为不可或缺的部分。这一派以马国俊等人的著述为代表,马国俊主编的《敦煌书法艺术研究》所探讨的就是这部分内容。注
第二种是对敦煌之地域概念进行延伸后的关照。此种情形将敦煌这一地区放置在河西走廊、古代丝绸之路以及敦煌在历代所处之各方面战略地位的历史视野中观察,往往以敦煌为中心,将地域向东、西延伸扩展,东至天水甚至西安,西至新疆楼兰,相应地,“敦煌书法”的内涵由此大大延拓,将敦煌区划以外却与敦煌地域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其他地域内的各种书法内容包含其中。此种情形下敦煌书法的内涵有其合理性,以相对宏观或整体性的视野做考察能更加突显敦煌域内书法内容在书法史上的地位和价值。这一派以楚默为代表,楚默所著《敦煌书法史》总序中即做了相关阐释注。
第三种是将“敦煌”地名视作一种纯粹的经典名目而符号化,而这个符号的代表意义即指甘肃。《波尔罗亚尔逻辑》明确指出符号包含两个观念,一个是进行指代的物的观念,另一个是被指代物的观念:符号的本性在于用第二个观念激起第一个观念。当人们只把某物看作对另一物的指代时,他们拥有的关于该物的观念就只是一个符号的观念,而第一个物就被称为符号注。敦煌即这里所讲的第一个观念,甘肃即这里所讲的第二个观念。汪堂家认为符号不但影响感觉,而且影响情绪与思想,它激起欲望,预示享乐,传递情感,表达希冀,这些都是符号的效力注。如今,“敦煌”一词俨然就是能代表甘肃的一个经典文化符号,正如有人说“敦煌文化是甘肃文化的精神内核之一,充分挖掘、理解和把握敦煌文化的内涵将为甘肃文化的内容建设提供精神引领和价值导向”注。因此,可以说由符号之“敦煌”又衍生出了符号之“敦煌书法”,进而代指甘肃书法。我们也的确深深感到“敦煌”作为文化符号的性质非常强烈,有极强的群众认同和社会效力。由此,具有符号性质的“敦煌书法”的提法必然能极大提升甘肃书法界在宣传、号召层面的效率。这一派以秋子为代表,秋子在《敦煌风续话》中有相关阐释注。秋子之后,甘肃省书法家协会的相关学术工作往往围绕着这个方向展开。从涵盖内容看,此种情形的敦煌书法显然是体量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一种,最方便于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做全省的书法统筹、发展工作。
以上是在宏观视角对“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演变与发展所做的梳理与归纳,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还发现一些琐细的、与文字遗迹有关的、以“敦煌”缀名的名称与概念存在混乱、含糊的情况,深刻地影响着对“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理解与认识,其中“敦煌汉简”和“敦煌写经”概念的模糊即是典型。
关于“敦煌汉简”的叫法,积弊已深,简牍学界也大有无可奈何之状,原因是今敦煌市域内及周边地区早先所出土汉代简牍的最初发掘、整理工作,限于动乱的时代背景与考古学科的不够成熟,显得比较粗疏,尤其是在命名方面未按严谨的小区域名称、遗址名称进行甄别和划分,比如所谓“斯坦因所掘敦煌汉简”之简牍中除了出自当时敦煌县境内的之外,实际还有出自当时安西、玉门、酒泉等县境内的简牍。所以,这样的处理就给后续的相关整理研究工作造成了一定麻烦,也导致我们今天在谈到很多相关概念时难以直接确指。在厘清“敦煌汉简”的概念前,我们先做这样一项基础工作,将目前有关“敦煌汉简”的简牍批次及其发掘情况进行罗列、梳理、归纳并列表对照(表1)。

表1有关“敦煌汉简”名目及其发掘情况关系表[8]注
通过对表1的分析,我们发现所谓的敦煌汉简并不全部出土于近现代行政区划的敦煌县或敦煌市区域内,对应到汉代,这九批简牍亦不是全部出土于汉敦煌郡所对应的区域范围中。而按今天行政区划之下的地名指涉区域范围,上列九批简牍可以说都出自今酒泉市的管辖区域内,若今天要给这九批简牍一个总体的命名,称以“酒泉汉简”倒是比较准确的。由此可见,“敦煌汉简”的叫法在某些环境中(如玉门花海简的讨论)会含糊不清并引起误会、误解,这样的情况自然会牵涉到“敦煌汉简书法”“敦煌书法”的讨论。另外,悬泉置遗址出土简牍由于其独特的邮驿性质和数量庞大的特点,考古学界及简牍学界又习惯将其割离“敦煌汉简”而论。更值得提出的是,张俊民认为“悬泉汉简”和“悬泉置汉简”的概念所指也有不同,“悬泉汉简”更偏指悬泉这个小水系附近出土的简牍,而“悬泉置汉简”才能明指驿站悬泉置遗址出土的简牍注。可见,在一些琐细的命名及概念中存在广泛的模糊与混乱问题,都有可能影响到对“敦煌书法”概念的廓清与厘定。当然,像“敦煌汉简”“悬泉汉简”这些叫法已根深蒂固,里边存在多方面的原因,时至今日,已形成坚固的学术传统与习惯,想要做出新的划分、命名和界定自然不是一件轻易可完成的事,但这至少要引起我们在未来相关讨论中的警惕,有时候做好名目概念的阐释是必要的。

关于“敦煌写经”,我们一般认为敦煌写经即指在敦煌藏经洞发现的抄写着佛经的那些文书卷子,但“写经”虽多指抄写佛经,实际上用来表述儒家、道家经典及其他相关典籍也未尝不可。鉴于此,首先我们应谨慎对待敦煌地区的其他典籍经卷(如抄有儒道经典的简牍、帛书或非藏经洞所出的佛经卷子等)的叫法,以避免混乱。此外,与敦煌写经书法相关的“写经体”“写经书法”“写经体书法”“敦煌写经书法”等概念亦需要厘清。石澍生、杨立凡通过严谨的梳理和考证认为:从书法角度而言,写经的特殊性体现在它是最为郑重的一类写本,无论从内容、格式、书体、风格等方面均呈现出典范性的趋向,“写经体”或可指以时代正书体抄就、内容以儒释道等各类典籍为主、格式相对固定的书法形式。其与“章程书”或端整一路的“抄书体”,在书风上并无根本性差异注。因此,写经体书法则是指书写态度严肃、风格呈现出端庄严谨特点的一类书法作品,在内容上不限于儒释道典籍。而写经书法则首先在文本内容上必须限定为儒释道典籍,其次才考虑到它在风格上是否呈现出“写经体”特点。再看“敦煌写经书法”,在明晰敦煌写经所含内容的基础上,此概念有可能衍生出内涵迥然有别的两种指向:一是敦煌藏经洞遗书中具有“写经体”特点的一类作品;二是敦煌遗书中文本内容为佛经的那部分作品。在第一种情况下,敦煌遗书中部分文本内容非佛经但以端庄谨严楷书写就的碑铭赞及其他类型文书都可包括在敦煌写经书法内。而第二种情况下则不论书写态度是否严肃、呈现风格是否整饬庄重,即敦煌遗书中那部分行书、草书抄就的佛经亦属敦煌写经书法。由此来看,在“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讨论与梳理中,提前对一些基本、琐细名目及对应概念做出整理与界定显得尤为关键。
二、“敦煌书法”的发展逻辑20世纪与21世纪之交前后,甘肃书法界依托敦煌学的发展背景及影响力,旗帜鲜明地将“敦煌书法”这个艺术名目作为甘肃书法的大纛与代名词。近年来,甘肃省书法家协会针对甘肃地域书法的现状特点重新给符号性“敦煌书法”注入活力,扩充了敦煌书法的内容,优化了敦煌书法的实践方法,取得了优异成绩。有关敦煌书法的工作之所以得到推进发展,有其理论逻辑和现实逻辑。
其理论逻辑具有两个方面。一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上层指领。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建设的诸多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给我们的文艺工作指明了道路、提出了要求。2023年6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文化传承发展座谈会上强调:“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是我们在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注中国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艺大花园中的一朵奇葩,是中国文化中极具代表性的一门艺术,它具备中国其他艺术没有或较少涉及的诸多特点,如汉字载体性、阴阳哲学观、时空交叉观、儒释道哲理等,而这些特点正好反映了中国文化的核心内蕴注。因此,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演变及敦煌书法实际内容的拓展是关系到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落实新时代文化使命的切实举措与应有之义,我们义不容辞。
二是历代地域书派存在的历史参照。中国书法卷帙浩繁、异彩纷呈,书法史上出现了大量的书法流派,不胜枚举,但笔者认为在书家构成、风格特点、地域团块、传承体系、自觉生成、纲领名目、彼时认同、社会承认、书法史贡献等各方面具有典型书派特点的则莫过于东汉后期的敦煌张芝草书流派和明代中后期的吴门书派、云间书派。东汉后期的敦煌张芝草书流派在文字书写由实用转向艺术自觉的过渡期起到了关捩作用,对敦煌书法的深刻影响自不待言,对中国书法史的贡献亦是不可估量,但这一书派实际是后世的追认,在彼时并无书法派别的自觉意识,故不再赘言。孟云飞说以文徵明、祝允明为代表的吴门书派,就是以吴门(即现在的苏州)为活动中心,吴门书派在书法上取法晋唐,一扫自元代以来形成的复古书法风格,开创了具有独特地域风格的书法面貌。作为一个地域性的书法流派,吴门书派整体艺术成就之高、历时之久、人员之众、规模之大、影响之广,在整个中国书法史上都实属罕见注。我们尽管没有施以“敦煌书派”的称法,但我们在以“敦煌书法”为概念的书法实践中似乎始终没有避开类似吴门书派这样以地理单元为生成机制的书法流派所形成的暗示。
其现实逻辑亦有两个方面。
一是敦煌书法核心内容的丰富性与特殊性。前文已做分析,敦煌书法的核心内容即20世纪以来在敦煌烽燧遗址出土的两汉简牍和敦煌藏经洞所发现的西晋至宋时期的经卷遗书,而这二者正好反映着字体演进最剧烈阶段的情况,同时给我们揭橥了西北边塞地区的日常书写在汉字书写进程中所扮演的重量级角色与所体现的独一无二的价值。此外,张芝对今草发展的推动及当时敦煌地区形成的习草风潮无疑是书法进入艺术自觉的端绪,意义之深远无可替代。敦煌书法核心内容的卷帙浩繁、意义独特足以支撑敦煌书法向宏大、深远方面发展。
二是甘肃书法所处空间坐标与时间方位的关键性与特殊性。首先,在空间层面,不仅甘肃狭长地域的主体部位延伸到我国内陆,更为关键的是它处在汉字文化圈的西北边缘地带,在汉文化沟通方面形成的枢纽与桥梁意义从古至今都至关重要,某种艺术流派一旦从这里生成,并涌起风潮的话,势必能促进汉文化的西传。以书法一艺而论,若有一种能真切地代表甘肃书法流派的话,这个流派将极大地增强我国书法对外传播的效果。其次,在时间层面,对甘肃具有独特意义的不仅是我们正适逢建设文化强国的新时代,也不只是我们正赶上21世纪各类艺术创作百花争艳、信息交流无比畅通的繁荣时代,而是当下中国书法发展正处在尤其强调自然书写,尤其强调追踪溯源,尤其强调风格鲜明的节点,甘肃的汉简书法与写经书法正好具备这些可贵的品质。无论“敦煌书法”的内容与概念如何缩进或扩大,它始终都是立足于甘肃书法的这种现实方位之上的,若脱离于此,则关于它的种种都将无从谈起。
三、“敦煌书法”面临的现实问题随着“敦煌书法”概念的不断更替、完善,“敦煌书法”的内涵同步发生丕变,同时随着有关敦煌书法实践工作的陆续开展,在概念确指、研究深度、活动效果、前后传续、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都进入了一定程度的困境,也暴露出许多现实问题,主要有以下三种。
第一,甘肃书法界对“敦煌书法”的提法产生意见分歧。专家学者们难以达成一致,自然而然也就无法形成深度的大众认同。2021年前后,由陈新长召集甘肃省内书法学界若干重要专家学者,讨论关于“敦煌书法”提法的意见。据会议讨论情况,各学者、专家对于敦煌书法的内容多具有不同理解和意见,主要分散在前述第四阶段之三种情形中。由此可知,将“敦煌书法”作为经典符号以代指甘肃书法的做法并不具有庞大的群众基础和大范围的认同。而若将敦煌书法的内涵仅停留到第四阶段的第一、第二种或其中一种情形的话,甘肃书法中的诸多其他重大内容势必又会遭到忽视,而尤其如陇南《西狭颂》摩崖石刻群即是甘肃书法的又一大宗,若仅重视“敦煌书法”的提法,必然出现顾此失彼的情况。笔者认为,解决此问题的办法是,在厘清最适宜于甘肃书法发展的“敦煌书法”概念前提下,通过官方确定,在相关文旅宣传、书法创作及理论研究的工作中反复确认、强化,力图达到学术界在此方面认识的统一。
第二,对敦煌书法阶段性重视的问题。“敦煌书法”概念内涵的演化过程中存在较大的间歇性,这使得关于敦煌书法的工作难以形成系统的、一层一层坚实向上的台阶式发展思路。秋子提出“敦煌风”的倡导在不久之后就消沉了。之后,“打造书法陇军”的号召被提出,但对敦煌写经书法与西北简牍书法创作的强调也只维持了一段时间。其后,“敦煌书法”的提法再次重视,但如今又有遭到搁浅的表现。
第三,难以形成代表性书风的问题。无论我们以前述四个阶段中的哪一种概念来理解敦煌书法,我们都需要一种能代表甘肃书法的书风,而且需要相当数量的书法家都能表达出这种书法风格,并且这一风格或深或浅地要和敦煌书法的核心内容风格相类,然而目前并没有这种书风的鲜明崭露。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终究须通过展览进行导向,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可继续加强对汉简书法和写经书法的重视,提高这类书风的展赛入展、获奖比例。前些年对这类作品的宽松支持还是引导了一大群作者投入到了这类作品的研习中。形成固定且具代表性的书风是漫长的过程,这种做法需要持续坚持。此外,再辅助以学术倡导,加强思想引领便可。
四、结语“敦煌书法”这个词具备代表性、象征性、符号性及一定程度的概括性,如果说甘肃书法一定要有这样的一个代名词,那么笔者认为“敦煌书法”相对合适,而目前最紧要的工作就是对“敦煌书法”概念所指的确定。其次,“敦煌书法”下属的若干概念的明晰度与确指性亦不容忽视,须逐步厘清。最后,我们要重视敦煌书法在内涵与外延两方面发展的过程中所显现出的问题和困境,然后谨慎判断,精准施策。
注释
[1]杨晓军:《敦煌书法研究的回顾和展望》,《西部文艺研究》2024年第1期,第164—172页。
[2]马国俊主编:《敦煌书法艺术研究》,文物出版社2018年版,第6—9页。
[3]楚默:《敦煌书法史·简牍篇》,浙江古籍出版社2019年版,第3—5页。
[4][5]转引自汪堂家:《记号、符号及其效力—从哲学与符号学的观点看》,《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第35—43页。
[6]马国俊主编:《敦煌书法艺术研究》,文物出版社2018年版,第2—3页。
[7]秋子:《敦煌风续话》,甘肃人民美术出版社2014年版,第22—23页。
[8]表中简牍批次的发掘信息主要参考张德芳《简牍楼札记》(凤凰出版社2022年版)第94—95、119—129、130—134、155—158、198—199、259—260页。表中简牍发掘出土地所对应的行政建制的沿革、变更及敦煌与周边地区在地域区划统属、并列等关系方面的演变信息主要参考《酒泉市志》编纂工作委员会《酒泉市志》(方志出版社2008年版)第111、127、256—259、286、307—308、326、348页。
[9]依张俊民在2023年10月10日西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学术讲座“汉简与西北史地研究”中的口述,张俊民在其论著中也习惯将悬泉汉简称为“悬泉置汉简”。见张俊民:《悬泉置汉简与西汉的丝绸之路》,《黑河学院学报》2022年第9期,第1—4页。
[10]石澍生、杨立凡:《“写经体”考辩》,《中国美术研究》2022年第1期,第110—115页。
[11]张萌:《在文化传承发展中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中国社会科学报》2023年9月13日第1版。
[12]于晗、周晶晶:《中国书法国际传播的路径与策略》,《人民论坛》2022年第7期,第120—122页。
[13]孟云飞:《思潮·流派·风格—论中国书法的三个维度》,《艺术百家》2020年第1期,第150—153页。
原载于《西泠艺丛 》2026 (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