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数千万建起4.5万平米园区,配合政府拆除4万平米后,剩余0.5万平米补偿谈判期间,企业却遭遇堵门、断水、强行上锁……
村委会主张租期已过为由无补偿,投资方拿出20年租赁合同和《民法典》——这场亿元补偿争议,正在撕裂“谁投资谁受益”的底线。
近日,北京中房嘉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房嘉业”)反映,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街道张仪村甲22号的大院,在拆迁补偿谈判期间,遭遇丰台区张仪村村委会(村书记吴某)组织的围挡封门、挖断供水管道、强行闯入上锁等非法手段,意图迫使其无条件搬离。企业声称,地上建筑物全部由其投资建设,依据合同及政府补偿政策,应获得约1.37亿元补偿,而村委会则以租期已过为由,拒绝任何补偿。
事实究竟如何?笔者对此展开了调查。

一、二十年租赁合同:投资4.5万平米建筑,约定“拆迁补偿归投资方”
根据中房嘉业提供的材料,2002年租用张仪村辖区内47.29亩土地租办公使用,租期至2020年12月31日。双方初衷是租期30年,因法律限制20年,故约定到期后续租10年。
合同第七条明确约定:“在合同期内不可抗力或国家征地、拆迁等非甲方意志因素致合同不能履行的……如上级有赔偿,乙方所建建筑的赔偿款归乙方收取。”第八条约定:“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租,所建不动产归甲方所有。”
中房嘉业公司称,其作为实际投资人,在该地块上建设了约4.5万平方米办公、仓储、加工等建筑物。2022年初,丰台区开展“创无”图斑拆除工作,企业积极响应,已配合拆除约4万平方米,仅剩约0.5万平方米。由于张仪村村委班子换届,书面合同到期后,村方虽继续收取租金(使用费),但回避续租问题。企业认为,依据《民法典》第734条,租赁期满继续使用且出租人未异议,合同为不定期租赁,合法有效。
补偿标准明确:按政策应获约1.37亿元
根据北京市丰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2年发布的《关于丰台区集体土地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工作的实施意见》(丰建住发〔2022〕14号),第三章第十一至十三条明确:地上物及附属物评估均价不超过1500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河东地区1500元/㎡,搬家补助费50元/㎡。合计3050元/㎡。中房嘉业据此计算,应补偿总额1.3725亿元。

三、暴力升级:围挡封门、挖断水管、强行闯入
让中房嘉业无法接受的是,在补偿谈判尚未破裂之际,张仪村村委会采取了一系列激烈手段:
· 2026年6月8日,村大队在鹏达大院门口安装围挡,派人看守,限制人员车辆出入。
· 6月9日,不明人员以施工为名,挖断大院供水管道,并在断管处停放大型铲车,阻止企业自行修复。
· 6月14日上午,数十名不明人员在未协商情况下强行闯入大院,将每个楼栋上锁,禁止企业人员出入。
企业称,这些行为已严重侵犯其正常经营权和财产权,甚至威胁到人员基本生活需求。“断水三天,我们连吃饭、冲厕所都没办法。他们锁门后,我们的人被关在里面出不来。”一名现场员工告诉笔者。

四、法律分析:合同效力?暴力驱离是否违法?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指出,本案核心争议在于两方面:
1. 补偿权利归属:依据《民法典》第502条(合同生效)、第734条(不定期租赁)及原合同第七条,中房嘉业作为实际投资人,有权获得地上建筑物补偿。村方若主张“无条件无补偿”,需证明合法有效且约束中房嘉业,否则涉嫌违反“谁投资谁受益”的基本原则。
2. 强制手段合法性:堵门、断水、强行上锁等行为,若未经法定程序,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非法限制人身自由、故意损毁财物、寻衅滋事等规定。即便存在租赁或土地权属争议,也应通过协商、诉讼或行政裁决解决,而不能动用“私力”暴力清场。
五、企业诉求:依法补偿,叫停暴力
中房嘉业恳请:按照丰台区14号文给予地上物及附属物、停产停业损失、搬家费合计3050元/㎡的补偿,应补偿总额1.3725亿元。同时,要求立即制止村委会的堵门、断水、锁楼等非法行为,恢复企业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
“我们配合政府拆除了4万平米,当时没有提任何额外要求进要求按丰台区拆迁政策办。现在剩下0.5万平米,只希望按政策拿到属于我们的补偿。没想到换来的是围堵、断水和暴力闯入。”企业负责人无奈地说。

六、结语:法治底色不容暴力侵蚀
当前,各地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北京作为首善之区,更应以法治方式解决拆迁补偿争议。无论历史合同存在何种瑕疵,都不能成为采取堵门、断水、强闯等非法手段的理由。“谁投资谁受益”不仅是合同法原则,也是社会公平的基本底线。
希望丰台区及卢沟桥街道有关部门能迅速介入,查明事实,制止暴力,依法组织双方平等协商。同时也提醒其他经营者:在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时,务必明确到期后续租、拆迁补偿分配等条款,保留投资凭证,防患于未然。
我们将持续关注此事进展。
(本文依据企业提供的租赁合同、政府文件及现场描述撰写,尚未获得张仪村村委会及丰台区相关部门回应。事实有待进一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