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

由于他人的过错/过失/意外等导致的人身损害适用该标准,比如交通事故受伤、被人打伤或过失致伤、医疗过错导致的人身损害等等。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

①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经社保局认定为工伤的,适用该标准;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经社保局认定为工伤的,亦适用该标准。
②老板购买的雇主责任险或个人购买的保险等,合同中约定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的,适用该标准。
③未购买保险,经受伤员工和老板协商沟通,同意按照《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14)标准的,可以适用该标准。
3、《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

老板或个人购买的意外险或其他险种,合同中约定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适用按照《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及代码》(GB/T 44893-2024)的,适用该标准。

南天所法医专家建议,如果不清楚自己适用于哪种伤残等级鉴定标准,可提前拨打南天所法医室咨询电话:0755 82929528详细咨询,也可咨询伤残鉴定需要准备的材料、鉴定收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