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外交部长王毅在会见德国外长时,首次系统提出台湾地位"七重锁定"的论断。这一表述背后,隐藏着1945年日本签署的《降伏文书》原件中一个被长期忽视的关键条款。这份保存在美国国家档案馆的原始文件显示,日本天皇明确承诺"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而公告第八条正是奠定台湾归属的核心法理基石。


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中村治郎在最新研究中指出,这份投降书的法律效力远超普通国际条约。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投降文书属于"国家基本法律文件",其效力等级相当于日本现行宪法。这解释了为何日本政府至今不敢公开否认《波茨坦公告》,任何违背公告的言行都将直接冲击日本宪政秩序。

1945年9月2日在密苏里号战列舰上签署的原始文本显示,日本代表重光葵特别用毛笔标注了"天皇授权"字样。这种特殊签署形式使文件获得"国家行为"属性,意味着对公告的履行承诺已融入日本国家主权行为体系。日本宪法第九十八条第二款明确规定"诚实遵守条约及其他国际法规",正是对这一法律传统的延续。

对比日本现行宪法第九条与《波茨坦公告》要求,可以发现惊人的一致性。公告第六条要求"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这直接催生了日本宪法第九条"放弃战争"条款。中村教授强调,两者构成完整的法理链条:日本通过接受公告获得主权承认,同时必须永久遵守公告确立的东亚秩序安排。

值得注意的是,投降书第七条特别规定"天皇及日本国政府统治国家之权限,置于盟国最高司令官限制之下"。这意味着日本在台湾问题上的立场必须与盟国体系保持一致,而中国作为《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的主要签署国,天然享有对台湾主权的确认权。任何试图突破这一限制的行为,在法律上等同于否定日本自身的战后国际人格。

日本国立公文书馆最新解密的1972年外交电报显示,在《中日联合声明》谈判期间,日方法律顾问曾明确警告:"对台湾地位的质疑将动摇《旧金山和约》的法理基础"。这份标注"绝密"的文件证实,日本政府内部应该清楚认识到,台湾问题直接关系到其战后国际地位的合法性。

以上一系列铁的事实从政治上、法理上充分证明台湾就是中国领土,台湾的地位已经被“七重锁定”。图谋“台独”就是分裂中国领土,支持“台独”就是干涉中国内政,既违反中国宪法,又违反国际法。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日本作为战败国,尤应深刻反省,谨言慎行。但恰恰是这个曾经殖民台湾50年、对中国人民犯下累累罪行的国家,其现职领导人竟然想借台湾生事,企图向中国发出武力威胁,是可忍孰不可忍。中国人民和世界上一切爱好和平的人民,都有责任维护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都有义务阻止日本再军事化甚至企图复活军国主义的野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