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书法教育 走向书法美育
文/吴慧平
书法美学与书法美育分别代表了书法审美教育中的知与行两个方面。书法美学重在理论认识和知识建构,书法美育则重在运用美学知识育人,最终借助书法这一独特的艺术形式有效提升人的审美素质和能力,促进心灵自由与人格养成。
书法美学知识体系主要包括本体论、主体论、创作论、鉴赏论、历史论等方面;而书法美育则必须依托于书法美学的知识架构,通过技术与美学的个性化、情感化实现人的化育,也就是说书法美育包含书法的技艺传授与审美教育两个方面。

兰亭序(局部) 晋 王羲之书 唐 冯承素摹
书法技艺教育的培养目标重在有形之“技”,强调提升学习者的书写能力和审美能力,从而更好地理解、掌握并创造性地运用艺术技能和知识;而审美教育的重心在于通过书法建立艺术与人生意义的联系,重在无形之“道”,强调在技艺教育的基础上,深化技艺体验和形式意义理解,把书法教育上升到对宇宙、社会、历史及人性的探寻高度,从而追溯形式创造的根源。书法美育的实现途径包括体验、想象、共情、感悟等。学习者在书法美育的浸润下,不仅可以丰富个体的生命体验,拓展精神的纵向空间,还可以通过书法教育中以技授人、以艺移情、以文化人、以美育人等诸多层面,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一、以技授人的匠人教育
书法教育的第一个层面是以技授人。什么是“技”?许慎在《说文解字》中释曰:“技,巧也,从手支。”中国人很早就认识到技艺是一门手头功夫,需要不断地练习。例如为文惠君解牛的庖丁,运斤成风、立不失容的郢人,欧阳修笔下“我亦无他,惟手熟尔”的卖油翁等人的故事,都体现了熟练是技术层面的核心要求。

十七帖(局部) 晋 王羲之
书法在技术层面同样追求匠人精神,讲究一个“熟”字。以赵孟学书为例,他“下笔神速如风雨”“日书万字”,便在于“熟”。虞集对此评论道:“书法甚难,有得于天资,有得于学力,天资高而学力到,未有不精奥而神化者也。赵松雪书,笔既流利,学亦渊深。观其书,得心应手,会意成文。楷法深得《洛神赋》而揽其标;行书诣《圣教序》而入其室;至于草书,饱《十七帖》而变其形。可谓书之兼学力天资,精奥神化而不可及矣。”

十七帖(局部) 晋 王羲之
可见,“熟”对于书法技艺的重要性。书法是典型的由技进道的艺术。魏源曰:“技可进乎道,艺可通乎神。”这里用的是互文的修饰手法,意思是说技、艺达到巅峰后,就可以悟到天地万物的普遍运行规律,即“道”,从而达到神秘莫测的境界。
二、以情动人的艺术教育
“艺术”一词古已有之。“艺”字本身有种植之义,也有技术熟练的含义。
“移情”是个体情性向艺术人格转换的过程,因而它也成为通达艺术极境的主体先决条件。清代学者沈德潜评价曹丕的诗时写道:“子恒诗有文士气,一变乃父悲壮之习矣。要其便娟婉约,能移人情。”后世论“移情”,多强调艺术本身所具有的转移、变更人的情志、性情的强大效果。

祭侄文稿(局部) 唐 颜真卿
书法之极致,也在于“能移人情”。古往今来,书法的经典之作,无论是王羲之《兰亭序》的清风出袖,颜真卿《祭侄文稿》的慷慨悲凉,还是苏东坡《黄州寒食诗帖》的惆怅不平,无不凝聚万千情感于字里行间。
三、以文化人的传承教育
书法教育不仅仅是技术和艺术的教育,更是文化传承的教育。在中国古代文化体系中,“文明”的释义更倾向于道德伦理和教育层面。

毛笔的制作
书法是中华民族特有的传统艺术,在其生成和发展的过程中,与中国传统文化紧密相连,密不可分。汉字作为书法的载体,是世界上起源最早的文字之一,历经数千年传承至今,从未中断,见证了中华民族光辉灿烂的发展历程。书法是以汉字的独特性为基础,在中国儒、释、道等哲学思想的影响下,利用毛笔等工具材料,创造出来的极具文化内涵的独特艺术形式,因此,它被誉为中国文化核心之核心。书法学习如果忽视传统文化修养,便难以领悟中国书法艺术的精髓和高妙。故而,书法的学习实际上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创新,体现了对国家的自信和对文化的认同。
四、以美育人的审美教育

学生们进行“找昆虫”游戏
书法教育为什么要强调以美育人呢?这是由书法的视觉艺术特性所决定的。在美育时代背景下,书法教育以美育人的目标使书法教育的特色更加鲜明,同时也强化了书法教育的文化传承功能。此外,在任何学科领域,如何育人、育什么样的人始终是教学必须考虑的问题,这也能够明确反映出各个学科的独特性和关联性。比如,语文教学可以提升学生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之情,引导学生正确理解和运用语言文字,增强识字与写字的能力,丰富语言文字的知识储备,培养语感,发展思维能力,提升阅读能力、写作能力、口语交际能力,进而实现其“育人”目标;美术教学引导学生对线条、色彩、结构等形式进行判断和理解,进而展开审美教育,培养学生感受美、认识美、鉴赏美、追求美和创造美的能力,从而实现其“育人”目标。

学生们进行涂鸦游戏
书法教育则融合了语文、美术、音乐等多个学科的教育特色,比如在课程中引导学生对书法文本内容进行理解,这与语文教学有一定共通性,且书法教育中的艺术属性又与美术教育、音乐教育中的知识点和审美元素具有相关性。因此,理想的书法教育是技法传授教育、文化传承教育与审美素养教育三者有机结合的立体教育,从而实现以美育人的目标。
人们常说,21世纪是创新的世纪。在这样一个时代,社会需要富有创造力的人才,而这样的人才培养离不开艺术教育的熏陶。在众多的学科教育中,艺术教育或许是培养创新能力最为有力的手段。因此,为了实现书法教育中的“以美育人”,我们除了关注传统的技法传授、文化传承外,还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感知、情感表达以及实践创新等方面的能力,并且将书法教育与日常生活深度结合。这也是书法教育的真正内涵所在。
五、“书如其人”的成人教育
古人强调“书如其人”。西汉扬雄在《法言·问神》中提道:“言,心声也;书,心画也。”唐代柳公权对此强调:“心正则笔正,笔正乃可法矣。”

黄州寒食帖(局部) 宋 苏轼
中国艺术强调对人精神层面内省的追求,以期达到物我两忘、天人合一的境界,而这实质上是人的全面发展的一种理想化的表现。从德智体美劳“五育”的角度来看,书法的技法教育不仅涉及脚、腰、肩、肘、腕、手协调训练的体育教育方面,还涉及对书法遗迹进行考察等实践活动的劳动教育方面。

玄秘塔碑(局部) 唐 柳公权
书法在艺术教育层面可以被看作是美育,而在文化传承层面则属于智育和德育的混合。当然,中国的素质教育自古有之,从《诗》《书》《礼》《乐》《易》《春秋》“六经”到礼、乐、射、御、书、数“六艺”,基本涵盖了现在所讲的德智体美劳教育。特别要说明的是,这种“全面发展”的教育并不是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准备的,而是为学生未来的个性发展做准备的。
国家为学生的发展做了全面发展的准备,是基于学生的未来可能性而做好了方方面面的准备,而不是要求学生个个做到全面发展。从科学的角度而言,不可能人人都能得到真正的全面发展,只有极少数人可能会达到。因此,书法教育中的“书如其人”,也意味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特点,达到精神上的自由之境。
六、结语
培养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目标,书法作为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样式,可谓中国一切造型艺术的基础,其所引发的审美教育可以通过书法教育中的以技授人、以艺移情、以文化人、以美育人诸多层面,引导个体生命超越物质的限制进入一种高度精神自由的“书如其人”的审美境界。书法美育不仅丰富了个体的生命体验,拓展了精神的纵向空间,更蕴含着“书如其人”的人格关照与理想追求,也是中国文化自信的最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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