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丽小姐
编辑/丽小姐
王浩法官让人不敢扶,韩法官让人不敢走。
青岛大妈在行走途中突然转身与后面男子相撞,大妈倒地骨折,造成十级伤残。于是大妈向男子索赔18.8万,后经法院判决,男子被判赔偿大妈7万元。
此案件被网友认定为比彭宇案还要过之不及,甚至影响更大。知名律师表示荒谬!

此案件原本发生在去年11月份,年近60的大妈在路上边走边打电话,可能临时有事,突然转身与后面同向而行的男子迎面相撞,大妈没有站稳当场摔倒。
后经检查造成右股骨胫创伤性骨折,达到十级伤残。于是向男子索赔18.8万。因为无法达成一致,于是上诉法院。

大妈认为如果不是男子她不会摔倒,而男子也表示很冤枉,自己正常走路,突然被撞还要赔偿。
青岛李沧区法院经过调查小区门口监控,认为大妈突然转身负主要责任,而男子没有保持行人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经过法院调解,判男子赔偿大妈7万元。

然后青岛电视台进行普法宣传栏目时,就把这个事件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韩法官表示此案件圆满化解,原告,被告,法院三方都达成了一致,确实无话可说。
然而舆论发酵却越来越大,法院连夜删文,受理此案件的法官韩某升还是青岛李沧区法院立案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全市法院优秀法官。

这起案件让人对韩法官的判决引起了质疑。而事件之所以影响如此之大,只能说明公众把自己代入到了被撞男子的角色,认为这是“无妄之灾”。

因为这件事情在日后可能会发生在自己身上,毕竟谁都会出门走路,如果判决正确,那是否会被犯罪分子效仿?
就如同06年的彭宇案件中,因为好心扶摔倒的老人,反被讹诈。而王浩法官的一句:不是你推的,干嘛要去扶!
不仅让彭宇内心遭到严重打击,还击败了公众的认知和良知。造成后面看到老人摔倒都没有人敢去扶。

据澎湃新闻报道,之前北京法院也受理过类似案件。19年的北京某车站口,67岁的王老太逆行与正在正常检票的刘女士相撞,王老太被刘女士的行李箱绊倒造成脑溢血去世,家属向刘女士索赔62万。
而北京法院驳回了家属的所有要求,法院认为王老太逆行本来就应该避让旅客,自己被绊倒,刘女士来不及反应不可能预见意外发生。所以过错方属于王老太全责,不应该将过错强加到其他人身上。

而拥有一千多万粉丝的李叔凡律师也表示这次青岛法院的判决确实荒谬。
首先法律并没有规定行人安全距离是多少?那男子因为安全距离负次要责任的赔偿依据在哪里?
其次法律不能平移。不能把机动车的安全距离应用到行人身上,这本来就是不同领域。
法律不是给懂法的人设立的,而是为了帮助不懂法的人维护正义的。

之前听过一句话:一次不公平的审判,其危害胜过十次犯罪。
目前青岛法院已经关闭了评论区,因为架不住网友询问安全距离是多少?

这次韩法官认为的圆满化解,一句安全距离在老百姓眼里可能让陌生人变成了仇人。把中国传统友善砸得稀巴烂。
我相信好人还是很多,但是架不住有心人为此故意碰瓷,讹诈。网友表示,“扶老人”还可以选择不扶,而“突然转身”简直是防不胜防。

你认为此案件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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