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袭人母亲要赎袭人回家,是为了把她二次发卖吗?

呵呵,告诉你一个扎心的事实,是不是二次发卖,其实区别并不大。袭人母兄对她说要赎她回去,袭人是这样回答的:“当日原是你们没

呵呵,告诉你一个扎心的事实,是不是二次发卖,其实区别并不大。

袭人母兄对她说要赎她回去,袭人是这样回答的:“当日原是你们没有饭吃,就剩我还值几两银子,若不叫你们卖,没有个看着老子娘饿死的理。……如今爹虽没了,你们却又整理的家成业就,复了元气。若果然还艰难,把我赎出来,再多掏澄几个钱,也还罢了。其实又不难了。这会子又赎我作什么?”

从袭人的话来看,当初第一次被卖,是因为“你们没有饭吃”;如果赎出来,也只能是为“多掏澄几个钱”;但是花家“其实又不难了”,似乎没有必要把袭人赎出来。事实真是这样吗?

迎春被嫁给孙绍祖,是为了抵那“五千银子”的债;探春远嫁,虽然八十回中没写到,但也一定是为了家族的利益,不会想给探春幸福却把她嫁到那么远的地方去;傅秋芳迟迟未嫁,被耽误成了“大龄剩女”,她哥哥“安心仗着妹妹要与豪门贵族结姻,不肯轻易许人”;就连送元春入宫,当初也只是做个小小的“女史”,是为家族荣耀而安排的一招闲子……女孩子的婚姻,多半是给娘家换取利益的,在那个时代。

有没有不为利益、只考虑女儿的幸福的?有。比如林如海和贾敏的婚姻。贾敏死时,林如海才四十多岁,就“再无续室之念”,当然是对妻子感情很深;又放心把六岁的女儿送去给贾母照顾,是对岳母信任,也间接可见他对妻子很满意,相信妻子的娘家利于女孩子的成长。

可是,贾敏的出嫁,正是贾府兴旺之时。王夫人的那句“你林妹妹的母亲,未出阁时,是何等的娇生惯养,是何等的金尊玉贵,那才像个千金小姐的体统”,你以为只是说生活待遇吗?恐怕也包括、甚至主要是指婚姻的选择:不必衡量利益得失,只考虑女儿的未来幸福,这是“如今这几个姊妹”无法相比的。

袭人娘家虽说是“家成业就,复了元气”,怎么能跟贾府相比?把她赎回家去,年纪到了,不可能久留家中,势必要议婚的。

袭人的母兄对她有感情,不可能为“再多掏澄几个钱”而把她卖为娼妓;在公门侯府生活惯了,小户人家又不能满足她,“曾经沧海难为水”嘛;那只能是把她嫁给富贵人家做妾,“袭人模样虽比晴雯略次一等,然放在房里,也算是一二等的了”,不难找个买主。

即使不是作妾,而是“作正头夫妻”,嫁妆与聘礼也大有讲究。现代还有人扣住女儿的彩礼、留在娘家的,何况是古代?所以袭人母兄的赎身之议,我相信,的确是出于骨肉真情,但绝不会是赔本的买卖。

怪不得看到袭人与宝玉亲密,“他母子二人心下更明白了,越发石头落了地,而且是意外之想,彼此放心,再无赎念了”。以袭人的家世和品貌,从自己家出嫁,哪怕是做妾,也很难攀上贾府这样的门第。做宝玉的妾,已经是他们的“意外之想”了!

说得再明白一点儿:把袭人卖给贾府做妾,已经是能卖到的最高价值了,所以才不需要“二次发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