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15日,一份字迹平实却字字带着生活重量的诉求信,递到了当地相关部门。吴春军在信中写下的,不是凭空索要的超额补偿,而是一个普通创业者,在时代变迁下里被硬生生毁灭的生活希望。

2013年,吴春军一家五口人仅有0.7亩承包地,微薄的产出根本撑不起全家的生活开销。为了谋求出路,他凑钱购置了两台制冰机,先后在多地租房经营制冰生意,这一举动不仅解决了全家的生计,还为家中四口人提供了稳定的就业岗位,生活向着更好的方向发展。
但在2015年,吴春军承租的经营场地被纳入拆迁改造范围。四处辗转后,他发现自家周边没有合适的场地可以安置制冰设备,为了保住这份赖以谋生的事业,吴春军和黄某签订协议,转让了一块面积340平方米的宅基地,按照800元/平方米的价格,前后投入了整整27万元。
但当吴春军向有关部门多次提交的动力电安装申请后,却始终得不到回应,制冰机只能一直闲置。2020年,吴春军为经营转让的的宅基地被纳入政府征收范围,从个人生计到公共利益,吴春军没有提出任何抵触,第一时间选择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主动腾退场地支持国家建设。
可他投入的27万元本金、五年间货币贬值带来的资产缩水、设备闲置五年无法生产的经营损失、四名家庭成员的就业保障,以及地块上的农作物补偿,这些实实在在的合法权益,却始终没能得到应有的补偿。
漠视经营配套需求,行政不作为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需要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综合确定。
而在吴春军的悲剧中,2015年原经营场地拆迁后,他为了延续合法经营、响应创业号召专门购置了宅基地用于安置生产设备,此时为生产经营配套的动力电安装,是保障他合法经营权益的必要行政服务。相关部门在收到他多次提交的申请后,既没有出具不予许可的书面告知,也没有说明无法安装的合法理由,任由价值不菲的生产设备长期闲置,直接导致他的经营活动从2015年起就陷入停滞。
这种行政不作为,完全违背了“放管服”改革中保障创业者合法经营条件的基本要求,也直接为后续征收过程中他的经营损失认定埋下了不公的伏笔。原本可以正常运转、持续产生经营收益的制冰生意,因为行政部门的拖延和漠视,直接陷入了长达五年的“休眠”状态,一家四口人的就业保障也随之被悬空。
征收补偿程序缺位当2020年征收工作启动后,整个征收过程中,吴春军作为合法的土地受让方,本该享有的法定程序权利被完全漠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明确规定: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并需将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围、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员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
但在吴春军的宅基地征收过程中,他既没有收到正式的征收公告,也没有被纳入补偿协商的法定流程,更没有专业评估机构对他的土地受让成本、闲置生产设备的搬迁调试费用进行客观评估。这种跳过法定程序的征收行为,本质上是对被征收人合法财产权益的无视,直接导致后续补偿标准完全脱离实际投入,严重违背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
呼唤公平正义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今天,每一个普通创业者的合法权益都不该被漠视,每一次行政权力的行使都该守住依法行政的底线,不能让主动配合政策、信任政府的普通人呢,最后成了唯一的受损者。
我们呼吁相关部门能重视吴春军的诉求,按照法定程序逐一核实,让主动配合国家建设的普通群众,不用独自承担生计中断的成本。法治的温度,恰恰就体现在对每一个普通人合法权益的维护,我们期待这份跨越五年的诉求,能早日得到一个公正的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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