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宣言》与“公有制主体”和“领导干部终身制”,在社会实践中的唯物辩证法的时间与空间里,是违背形式逻辑的。尤其是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统治以后,在建立了自己统治的社会主义国家里,“公有制主体”是指国有企事业行政单位的工作人员,这部分人才是国家的主人,而广大劳动人民不是。光他们“主体”能享受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像工作及薪金报酬与福利待遇,和退休后高额的养老保险与医疗保险政策,是经受不起马列主义社会主义原理的逻辑推理的。以“逻辑概念定义规则”仔细分析判断推理,“公有制主体”概念是权力定义“公有制”概念,它用补语“主体”缩小了“公有制”的内涵,“公有制主体”概念与“公有制”概念是不“同一”的。因为,推理是借权力推理,所以,舆论宣传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推翻旧的资产阶级统治革命时,劳动建设祖国为国家做贡献时,保家卫国热爱祖国时,说公有制是国家全民所有;取得政权统治后,在工作岗位选择时,享受国家财富再分配时,就不是国家全民都能享受得到的。另外,光“体制”内的高薪酬、高福利待遇、高退休养老金政策明显是与“共产主义道德品质”相违背的;再就是“领导干部终身制”也是不符合马列主义建国机制——“民主集中制”的设想:“工人在夺得政权以后,就会把旧的机器打碎,把它彻底摧毁,完全粉碎,而仍然用这些工人和职员组成新机构来代替它;为了防止这些人变成官僚,就会立即采取马克思和恩格斯详细分析过的办法:(1)不但实行选举制度,而且随时撤换;(2)薪金不得高于工人的工资;(3)立刻转到‘使所有的人’都来执行监督和监察职能,使‘所有的人’暂时都变成官僚,因而使‘任何人’都不能成为官僚。”所谓的社会主义国家,其实只是“生产资料公有制”,在其他许多政策方面与封建专制社会主义比较相吻合。因此,其马列主义社会主义的合理性受到质疑,得不到人们的信服。公有制是“全民”所有制,不是“主体”所有制。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对下岗工人和农民是少数人,他们说是代表全国人民,其实代表的是他们“公有制主体”集团自己,不是代表全国人民。相对下岗的“工人”与“农民”而言是不公平公正的,且工人农民才是社会主义国家主体的大多数人。……
“领导干部终身制”这一政策,导致领导干部在从事干部工作之后,便彻底告别了体力生产劳动的行列。这样一来,领导干部便逐渐与劳动人民产生了距离,脱离了劳动人民的实际生活,进而演变成那些不劳而食的群体。根据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不劳而食的人恰恰是革命所要针对和改造的对象。既然身为革命的对象,又如何能够胜任领导无产阶级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任,更遑论实现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呢?这种制度安排显然与马列主义的根本宗旨背道而驰,难以确保领导干部始终保持与劳动人民的紧密联系,进而影响到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
“公有制主体”这一概念,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百年共产主义实践中,往往被误解和曲解,而“领导干部终身制”这一现象,更是加剧了这种误解。这两者相互交织,共同混淆并颠覆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正确认识,进而导致人们逐渐失去了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在社会所标榜的“共产主义”实践过程中,人们的心态和行为发生了扭曲,金钱至上成为普遍现象,除了金钱之外的其他价值似乎都变得微不足道,这与《共产党宣言》中所深刻揭露和批判的资本主义社会拜金主义盛行、道德沦丧的丑恶面貌如出一辙。
与此同时,专制的、新的“社会主义官僚体系固化”现象日益凸显,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有效监督,导致官僚主义滋生蔓延;而“养老制度的分配不均”问题,则进一步加剧了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使得一部分人享有特权,而另一部分人则面临老无所依的困境。这两大问题与社会主义所倡导的“民主”“公平公正”等核心价值观形成了尖锐对立,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难以回避且亟待解决的主要矛盾。这些矛盾的长期存在和不断激化,不仅严重阻碍了社会主义事业的健康发展,也动摇了人民群众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心和认同。
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对“公有制主体”这一概念进行重新审视和正确定义。公有制,从本质上来说,应是全民所有制,它涵盖全体人民,而非局限于某一特定群体。只有明确这一点,才能确保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惠及每一位公民,让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共享国家发展带来的成果。
对于“领导干部终身制”,必须坚决予以废除。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和退出机制,确保领导干部队伍始终保持活力与先进性。领导干部应定期回到基层,深入群众,了解劳动人民的实际生活状况,保持与劳动人民的血肉联系。只有这样,领导干部才能真正代表人民的利益,引领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此外,还需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完善监督机制,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和官僚主义的滋生。要建立健全的养老保障体系,确保每一位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老有所依,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公平公正。
唯有如此,才能纠正人们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认识,重塑人们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坚定信仰,让社会主义制度在实践中不断焕发出新的生机与活力,真正实现《共产党宣言》中所描绘的美好愿景,让人类社会迈向更加公平、正义、繁荣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