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健身房健身,你是顾客还是演员?显然消费者是顾客。然而,某些健身房却把顾客当成了免费群众演员,未经顾客允许,直播顾客健身过程,顾客无形中被健身房当成宣传工具、引流工具。
这是怎么回事?
请看新闻故事:近日,有网友发帖控诉某连锁健身房部分门店未经同意,便通过官方账号发布会员健身视频、在店内开展直播,认为此举侵犯个人隐私。该帖子发布后引发网友共鸣,不少人分享类似经历,吐槽健身房等公共场合的无差别拍摄乱象。
其实,这种事情很常见,健身房利用顾客博取流量、推广品牌;而顾客在不知不觉中当了一回“群众演员”。
但一般群众演员,对出演角色是知情的、同意的,还有劳动报酬。
而健身房的顾客属于“被演出”“被直播”,既不知情,也未授权,更无报酬,被人免费利用了一次。
而且,顾客个人隐私还被健身房直播公之于众,埋下隐患。
所以,上述网友控诉健身房,我特能理解她的心情。
而我自己在商场、景区、餐厅等公共场所,好几次也差点“被直播”。
我处理这种事情的办法,一是快速离开镜头范围,二是投去鄙视的眼神。
我当时没有怒斥的原因是,我需要注意个人风度。
我没有依法维权的原因是,商家尚未构成实质侵权。
但如果你被健身房、餐厅等场所随意直播,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私信我,我可以提供维权方案。当然,维权要有证据。
《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都是你维权可依赖的武器。
关注我,我是长期专注于消费领域的博主。
如果商家不懂如何博取流量、推广品牌,我可以提供合法解决方案。
欢迎评论、转发,我们共同弘扬健康的消费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