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这还需要觉得吗?就是可以摸啊。
我们来看这几个情节:

“黛玉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说着,将自己枕的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了一个来,自己枕了,二人对面倒下。”——俩人睡在一张床上。当然不是“睡觉”的“睡”,就是躺着说话。

“黛玉因看见宝玉左边肋上有钮扣大小的一块血渍,便欠身凑近前来,以手抚之细看……黛玉便用自己的帕子替他揩拭了。”——黛玉是主动摸他的脸、用自己的手帕替他擦脸的。

“(宝玉)一面说,一面禁不住抬起手来替他拭泪……(黛玉)一面说,一面禁不住近前伸手替他拭面上的汗。”他替她擦泪,她还记得“作什么这么动手动脚的”,可是转头她就主动替他擦汗了。

“至黛玉前,偏她不饮,拿起杯来,放在宝玉唇边,宝玉一气饮干。黛玉笑说:‘多谢。’”黛玉的初衷,不过是要宝玉代酒,可是不由自主就亲手喂他喝下。连凤姐看了都觉得不妥,要“白嘱咐你”来提醒。他们自己却浑然不觉。

我不像有些色情狂论者,一看亲密动作就想到“奸情”。宝黛之间,甚至宝玉与湘云之间,就只是年幼的小姊妹的亲昵,毫不涉及狎亵。然而,再不狎亵,他们也是亲密无间的。拉手、摸脸、喂酒、擦泪擦汗,都是常态。那要是看见黛玉的胳膊漂亮,想要摸一下,又有什么大不了?

不像宝钗,不管心里怎么想,表面都极力营造出一种“珍重芳姿昼掩门”的端庄姿态来,给人以“任是无情也动人”的印象。宝玉又不是那种暴力胁迫、或者舔着脸占便宜的粗鄙男人,当然下意识地认定宝钗不会允许自己摸她的胳膊,哪怕只是欣赏、无关色情,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