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筱赟律师
11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在其官网公布了新版的《金融机构客户尽职调查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新规”),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该新规最重要的条款,就是取消了“个人办理单笔5万元以上现金存取业务需登记资金来源或用途”的规定!即存取现金5万元以上,不再需要登记!当然,5万元以下,原本就不需要登记。
“周筱赟律师条款”终于落地,周筱赟律师非常高兴!

从2025年11月5日,我发布亲身经历“周筱赟律师建行取款被盘问并被报警”,直到11月28日央行发布新规,历经23天。期间,央视、新华社、人民日报这媒体三巨头表态支持我,真是不容易啊!我终于胜利了!

不过,我也没有特别兴奋。因为这完全在我预料之中。在此之前,负有监管责任的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一直一声不吭。这次终于算是表态了。
其实,我对这个结果并不满意。因为银行反诈的层层加码,并不仅仅体现在取现上。只不过,我遇到的正好是取现而已。还有开卡、转账、限额等等,还是没有解决。层层加码,人人过关,“宁可错杀一千,不可放过一个”。
当然,我也知道,任何改进,都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更多人长期不懈的努力。我这次能够推动一点点的社会进步,并不是我个人的胜利,而是大家共同努力。天下苦过度反诈久矣!过度反诈,不仅折腾普通老百姓,也折腾银行柜员。
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央行新规刚出台,绿色行就落实到位了。据绿色行南方某行的工作人员告知,在30日接到南方某省行的紧急通知:
省行通知:即日起
1.取现无须询问客户资金来源、用途,善意提醒客户即可。
2.反诈工作以人民银行规定为主,不必严格按照反诈中心要求。
3.谨防诈骗的告知书,不必强制客户签字,提醒即可。

这等于是彻底废除之前的过度反诈要求。
之前,我曾表扬过绿色行北方某省行,早在11月14日就发出内部《会议纪要》,要求停止执行现有地方一刀切的反诈要求。


我不是绿色行的托,但是蓝色行和绿色行相比,差距实在太大了!
之前,蓝色行的领导研究了我在建行东营东城支行的视频,总结出的教训,竟然是不应该当场报警,而应等我“离开后再报警”。

现在,蓝色行不仅没有落实央行的新规,还继续发出各种内部通知,要求加强反诈,压榨基层员工。当然,据我所知,不仅是蓝色行,还有其他银行,也在继续对抗央行的要求。
对建行的管理层,“周筱赟魔咒”会很快应验吗?如果很快应验,那绝对只是巧合!
我问了绿色行的柜员,绿色行落实“周筱赟律师条款”时,尚未明确是否废除对银行柜员的错误处罚机制。而这才是解放银行柜员最为重要的!否则就还是银行基层员工背锅。
所有银行,都应当尽快明确:只要经办银行柜员做到了风险提醒+异常报备,哪怕之后银行卡涉诈,也不应当处罚柜员。但是至今,所有银行都规定,只要银行卡涉诈,哪怕经办柜员完全按照标准流程办理,也要被处罚。有银行柜员告诉我,她因为十多年前经办的银行卡现在涉诈,被罚款一千元。这就很荒唐了!如果有人用菜刀杀了人,而且这把菜刀还是十多年前买的,难道要处罚卖菜刀的?
最后,重复一下我经常说的几句话:
这就是我一直推崇,并努力身体力行的“通过个案推动制度建设”!
永远不要嘲笑为你争取光亮的人,因为他争取的光也可能照亮你!希望本人@周筱赟律师 努力的一点点微光,能够照亮所有人!
如果遇到不公时,每个人都能勇于站出来说话,那么这个社会就会比现在更好!
周筱赟律师
2025年12月1日下午至晚上,写于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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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筱赟律师,原网名“落魄书生周筱赟”,原南方周末报系记者、南方都市报评论部首席编辑,后转型为专职律师,专注于经济犯罪辩护。
周筱赟律师,贵州六盘水市“以刑化债案”中女企业家马艺珈伊的刑事辩护律师,全??15人全部无罪不予起诉。
刑事冤案,如果抗争了,还有希望;如果不抗争,就一点希望也没有了。
所谓“周筱赟魔咒”,是网友的总结,即:凡是得罪周筱赟的,要么免职、要么留置、要么判刑、要么家破人亡。当然,所谓“周筱赟魔咒”,全部纯属巧合。
欢迎咨询周筱赟律师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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