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挖掘机工人刘先生向称他在工程款结算过程中遇到了困境。据了解,自2019年起,刘先生在乌鲁木齐市温泉路新疆某师范大学校区的一处工地上提供挖掘机作业服务,至今仍有12.65万元工钱未能结清。
据刘先生介绍,该项目的业主单位为新疆某师范大学。项目总包单位为陕西建工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陕某建”),而实际施工方为挂靠陕某建的新疆金某绿翔集团。具体施工则由金某绿翔集团旗下子公司——新疆金某绿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简称“金某绿建”)负责。金某绿建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陈某明。刘先生的挖掘机作业任务正是通过金某绿翔集团的项目安排,最终由陈某明负责结算。

(施工工地 刘先生提供)
然而,除了工程期间陈某明以发工资的方式发了1.6万元之后,工程完工后,剩余的12.65万元款项一直未能支付。刘先生表示,他曾多次尝试联系陈某明,但对方目前下落不明。2024年,他前往金某绿翔集团沟通,公司方面起初表示,若能找到陈某明并共同确认,可由公司代付相应款项。但到了2025年,当他再次前往公司时,相关负责人改口称,公司与刘先生之间不存在直接债务关系,建议他直接向陈某明追讨。

(陈某明打的欠条 刘先生提供)
刘先生对此表示困惑。他认为,作为工程的分包方,公司有责任对下游包工头的资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如果公司当初能够及时、完整地将工程款支付给陈某明,自己的工钱也有可能早日结清。他用一个通俗的比喻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刘先生还提到,目前金某绿翔集团方面承认仍欠陈某明部分工程款,这也让他更加希望公司能在现有基础上,协助解决他的工钱问题。
他还指出,新疆某师范大学作为项目业主单位,是否应在工程款支付和发放环节履行相应的监督职责,也值得关注。他希望有关方面能够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推动问题妥善解决。
刘先生作为一名普通的挖掘机工人,常年奔波在施工一线,靠体力劳动养家糊口。面对12万余元的欠款迟迟无法讨回,他不仅要承受经济上的巨大压力,还要忍受四处奔波、求助无门的无助与焦虑。目前,刘先生因欠款问题没得到解决仍滞留租住在乌鲁木齐市米东南路某小区,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帮助刘先生早日拿回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也让他能早日卸下重担,回归正常的生活。